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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政策管理规范有序——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纪实之二

2022年02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永州日报

为使殡葬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因地制宜,我市适时出台了系列法规政策,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民政部门先后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的通知》,与市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机动车辆违反殡葬管理的通知》,与市公安、财政、卫生、监察、法院、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非正常死亡遗体保存、火化处理工作的意见》。

同时,通过争取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先后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永州市殡葬管理规定》、《永州市殡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管理的通知》等十多个法规文件。其中,《永州市殡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创了预防殡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先例,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肯定,并在2008年全国殡葬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为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市政府在《关于加强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实行一表制审批管理,即在人社部门审批前必须经殡葬管理部门审核火化是否属实,殡葬部门在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上未加盖审核章,审批工作无法进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将全市和周边地区殡仪馆的火化、发票专用章都予以了留样,建立了印章卡,在审核中将火化证原件、火化费原始发票与所开出的殡仪馆的印章进行核对,既方便又有效,较好的堵塞了弄虚作假漏洞。通过严把前置审核关,几年来,共审核出以假火化证骗取丧葬费、抚恤金行为90余起,为财政节约资金400余万元。

自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市民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照《永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力整顿违规治丧行为,努力提高火化率,城区殡葬秩序得到较大改观。

为开展好中心城区治丧活动集中整治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城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监察、民政、城管、公安、交警、财政、卫生、物价、人社、国土、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治丧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冷水滩、零陵、凤凰园城区殡葬管理追责办法》,以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以市整治办的名义下发了《规范中心城区治丧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与冷水滩区、零陵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签订了《规范中心城区治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针对殡葬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我市筹措资金200余万元,在市殡仪馆原有5个吊唁厅的基础上增建了5个吊唁厅和一座板式餐厅,可满足中心城区广大群众的丧葬需求。同时,督促殡仪馆开展“丧户至上、诚心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月活动,要求在完善基础设施、公示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项目,在逐步推广塑料花圈、电子鞭炮(电子鞭炮机)等成本低廉、生态环保产品的同时,主动与各企事业单位衔接,将公职人员死亡后的丧事活动由殡仪馆打包承办。目前,已有15家大型企事业单位与殡仪馆签订协议,凡单位干部职工死亡后统一到殡仪馆集中治丧,不仅创新了服务方式,而且有效缓解了在城区治丧的现象。

同时,我市注重宣传引导和行政强制相结合,市殡葬管理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和纠正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占道搭设灵棚治丧、送葬车辆超限数以及抬棺游街行为多起。

去年7月25日,冷水滩区司法局某干部死亡后,在区检察院院内搭设灵棚治丧,当日下午冷水滩执法队与梅湾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丧属送达了《办理丧事注意事项通知书》,但其家属仍然不听劝阻,在院内敲锣打鼓、燃放鞭炮、耍龙舞狮,严重影响了周围单位和居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次日上午,召集区执法队队长和梅湾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书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找到区检察院领导宣讲政策,最终丧属自行拆除了灵棚,并将逝者遗体于当日上午运往殡仪馆火化后再到老家办理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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