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蒋东凌 张雄
农民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是引领家庭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是连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近年来,零陵区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零陵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经过几年的发展,零陵区农村合作社已由组建初期以种植为主向多行业、多领域、多项目方向拓展延伸,合作内容也由单项合作向紧密性、组织性、规范性、产加销全程合作,形成了产业覆盖多样化、组建主体多元化、运营实力规模化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截至今年9月20日,全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累计达655家,入社成员19980人,带动农户26878户,流转土地15.66万亩,出资总额15.91亿元。全区已累计培育国家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13家、市级示范社19家,农民合作社发展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从产业结构看,全区农民合作社仍主要以种养殖为主。从发展模式看,全区农民合作社经历了从传统型向开放型转变的发展过程,从成立之初单一的种养殖发展到充满活力的“合作社+”的模式:一是“合作社+企业”模式、二是“合作社+电商+基地”模式、三是“合作社+支部+农户”的模式、四是“合作社+能人+农户”模式、五是“合作社+协会+农户”模式。
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特点
——成效:
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本区的特色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如珠山利农合作社改种传统水稻连片种植荷花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生意火爆。
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农民通过有效的联合合作,组织农民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加工、品牌化销售,联合进入市场,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如飞凤山油茶专业合作社建有厂房两栋,种植油茶面积6000余亩,其中改造老茶林1956亩,生产的“飞凤山”油茶畅销省内外,促进和带动了全区油茶产业的蓬勃发展,成为省内重点生态油茶生产基地。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了“小群体,大规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挥了桥梁与纽带作用,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农业实施规模化经营。截至目前,零陵区1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土地流转中心,共流转土地面积52.8万亩。
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种植、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市场营销,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产品质量,有的通过贮藏、包装、加工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
——特点:
发展速度较快。从2008年全区仅有的3家到目前的638家,每年平均发展62家,尤其是2015年以来发展速度迅猛,2015年新发展109家、2016年149家、2017年113家。
覆盖领域不断拓展。当前,全区农民合作社覆盖领域从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向粮食、水产、水果、畜禽、油茶、蔬菜、食用菌和花卉盆景、休闲观光旅游等全方位覆盖,不断向农、林、牧、渔、农机、农技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服务领域拓展,已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加工、销售、储运等各个环节,从过去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产、加、销、储、运等一体化综合服务。
辐射区域不断扩大。一批农民合作社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拓展。
合作机制不断规范。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户的联户合作,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门独户“干”不了的难题,在发展中逐步规范了章程、完善了组织机构、财务、民主决策、盈余分配等管理程序和制度,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弱、多、烂”问题突出。有的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政府补助资金,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章程进行运作,合而不作,出现了不少“空壳”合作社;有的是“赶时髦”,凑够五六个农民,就注册合作社,真正上规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合作社为数不多。据统计,全区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运行良好的不到1/2,存在空壳子、虚架子的现象。
服务层次较低,规范程度不高。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只停留在种植、养殖及传统销售的层面上,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增收空间有限,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弱,服务有待提高。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的问题,组织管理松散,利益机制不健全,普通农民社员的参与度低,普通成员与组织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示范带动能力不强。现有合作社不同程度存在规模小、服务功能较弱、合作层次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停留在初级产品销售及信息、技术层面上,技术含量高、品牌效应大、商品附加值高的较少,组织化程度以及合作层次较低,以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实力开展储运、加工、营销合作的合作社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构不能适应抵御市场风险的要求。
政策扶持落实不理想。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明确了在资金、土地、税收、项目等方面的扶持措施。但从具体落实情况看,很多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宣传指导不够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都已颁布实施,但仍有部分从事农民合作社指导工作的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调查研究不够多,宣传指导不够力,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应付式、被动式地开。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思路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考虑,重点倾斜。二是涉农部门真心实意为合作社排忧解难:金融部门应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切实把合作社当作经营实体进行扶持,解决融资难题;环保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为养殖合作社规模扩张创造条件;国土部门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力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人心。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田间学校”“专家门诊”和“科技入户”等形式,尽力发掘本土人才,充分发挥本土人才的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职业中专以及各类民办职校的作用,大力培养合作社专业技术人才。
加大示范建设力度。在继续抓好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建设的同时,继续按照规划目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带动工作,充分发挥样板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申请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形成地域品牌,不断扩大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鼓励扶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鼓励区域内同一领域的合作社成立联合社,实现资源共享、优劣互补、节本增效;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办电商网或区域性商务网,建立自己的“淘宝村”和“微商社区”,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能力。
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政府部门健全考核机制,将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各乡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全区合作社大规范、大发展、大提升。
(作者单位:零陵区经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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