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祁阳支行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4年3月,人民银行祁阳支行积极创新,扎实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出台一份文件。人民银行祁阳支行制定出台了《祁阳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保护原则、组织机构,对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金融机构的义务、金融消费争议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实施办法》是祁阳县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助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助于高效、快速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维护金融安全。二是搞好一个宣传。为了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3月15日,人民银行祁阳支行积极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在县城繁华地段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条,张贴宣传标语20张,并通过营业网点、新闻媒体、现场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效果显著。三是搭建2个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平台,人民银行祁阳支行联合金融机构建立了《祁阳县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流平台。通过联席会议平台,共同研究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建立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处置及信息交流工作机制等。另外支行积极与县消费者协会、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机构开展联系,协作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现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消费纠纷处理上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
人民银行蓝山支行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成效好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月8日,人民银行蓝山支行采取金融机构联合、各部门联动的方式,开展了主题为“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主要做法
一是联合宣传,突出突效。人民银行蓝山支行召开金融机构负责人联席会,安排布置宣传活动,要求蓝山县金融机构,统一时间,集中悬挂横幅,统一设置宣传展台;联同工商局、电视台形成了联合宣传的格局,利用金融网点、电视、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大力开展金融消费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了辖内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把握时机,扩大影响。人民银行蓝山支行结合“湖南·蓝山第三届梨花文化旅游节”、“两会”及“3·15”消费者公益保护宣传的有利时机,大力组织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金融消费知识,为构建和谐金融夯实基础。三是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印制《蓝山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问答》,制作宣传展板,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并就老百姓较关心的假人民币识别、个人信用、支付结算、利率等六个方面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现场专题答疑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通过蓝山电视台、蓝山手机报、政府网站等媒体跟踪报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二、取得成效
一是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夯实了金融维权基础。此次宣传各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覆盖面广,时机把握好,形式多样,形成了较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积极稳妥地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据统计,此次宣传全辖5家金融机构48个网点参与,现场接受咨询100多人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柜台发放和邮寄宣传资料12000多份,为2014年实现金融维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活动取得预期效果。二是建立了宣传机制,金融维权宣传品牌逐步确立。为搞好此次宣传,人民银行蓝山支行建立了与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各方媒体的外部联动机制。另一方面,人民银行蓝山支行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与支付结算、国债、征信等宣传联合开展。通过设立统一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绶带,支行部门联合宣传,主要业务骨干参与,将原本零散的宣传活动整合到统一的宣传规划中,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人民银行道县支行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型宣传活动
2014年3月15日,人民银行道县支行在道县敦颐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本次宣传活动采取了三种宣传形式:一是设置宣传台,通过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消费者咨询。本次宣传设置宣传台长50米,宣传人员包括工商、金融、烟草、农业等部门近100人;二是设置大型戏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和事项制作成文艺节目,以文艺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将宣传内容制作宣传展板和横幅进行宣传,制作宣传展板长60米,宣传横幅长100米。人民银行道县支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14人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人民银行宣传的主题是金融消费维权,本次宣传由县城金融机构各派2人参加,人民银行4人参加,制作了宣传展板和横幅,共印制散发金融消费维权宣传单1万份。
人民银行宁远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人民银行宁远支行与县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共同在县文庙广场举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
活动围绕“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主题,针对民众普遍关心的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职责、业务受理范围、金融消费纠纷处理程序、金融消费维权渠道和假币识别、个人信用、支付结算、国债发行、金融IC卡应用等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现场解答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逐一进行宣传和解答,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金融维权意识,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银行东安支行并举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如何识别假币?个人信用记录在金融消费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提高网银使用的安全性?3月15日,人民银行东安支行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好评。伴随信用卡使用、理财产品和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金融消费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将金融消费金融行政监管纳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为了努力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人行东安支行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银行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将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与人民币反假宣传、征信宣传、反洗钱宣传等业务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设摊开展宣传,分发宣传资料3000份,积极向市民宣传银行业务收费、个人信用记录、住房信贷政策、网上银行安全、假币辨别等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人民银行新田支行精心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4年3月,人民银行新田支行积极响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筹备、精心安排,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积极宣传。人民银行新田支行要求从3月14日各金融机构网点电子显示屏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口号;每个金融机构网点统一摆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的公示牌;重点开展六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宣传效果;要求各金融机构安排专人受理
“3·15”期间金融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是积极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人民银行新田支行要求各金融机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金融系统员工积极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消费者投诉。在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新田支行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教育机会,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合法的权利和义务,知晓了维护自身权利渠道和程序,使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为开展金融活动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人民银行江华支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巩固省级金融安全区创建成果,帮助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引导金融消费者更加有序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银行江华支行周密部署,多方联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是多方联动、营造声势。3月11日,江华支行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了江华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宣传事宜。随后会同各金融机构在春晓社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向居民和公众散发宣传资料。宣传人员认真介绍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金融消费维权知识,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咨询,解惑答疑,积极提供金融业务咨询,现场气氛热烈。全县各金融机构采取网点宣传、乡村宣传、学校宣传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金融消费维权知识普及活动。此次活动设立金融维权知识宣传窗口14个,播放宣传标语3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开展定点常年宣传。向居民散发自制的《金融知识手册》、讲解金融消费、维权案例等,通过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金融维权知识讲解和培训,依托居委会开展定点常年宣传,金融机构设宣传点12个。金融知识宣传有力促进了社区居民金融维权意识的提高,受到当地热烈的欢迎。
人民银行双牌支行积极开展金融3·15宣传活动
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人民银行双牌支行日前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了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告知金融消费者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消费者更加有序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双牌支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学习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成立了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主动普及金融知识,积极响应民众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服务环境,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认真组织活动。活动期间,要求各金融机构在门前LED显示屏上打出了“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口号,并在各网点粘贴公布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六项权利,并由大堂经理解答客户疑问,讲解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宣传银行免费服务项目等。
三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在宣传活动中,各金融机构将宣传的重点有针对性的放在了闹市人群和柜台客户。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摆放了“防范金融风险”、防范电信诈骗知识、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同时采取营业柜台面对面宣传方式,通过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开设投诉热线和意见箱、电子显示屏滚动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收到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务满意度调研问卷800余份,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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