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标准不变
□本报记者
周燕妮
从3月中旬起,很多人都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一条关于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交规,据说,将采用最严扣分标准,还列出了图表: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未使用儿童安全坐椅扣1分……言之凿凿。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经致电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确认,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行,主要内容包括驾考改革、自学直考、考试预约、自助约考、异地考试、领证换证等内容,相比目前正在实施的123号令,139号令新增17条,修改了35条,但并未涉及违法行为记分规定的修改,记分标准依旧沿袭123号令的规定来执行。
尽管此次新交规并没有修改罚款和扣分的项目,但是所修改的部分仍与每一位驾驶员,以及准备考驾照的市民息息相关。
居住地可考全部车型及换证
新规全面放开了所有车型的异地申请和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以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对于需要异地补领、换领、审证的,驾驶人持身份证可以在全国范围办理补换审业务。
从泉州来永州做生意的郑佳亮听说这条新规后,异常兴奋:“按照以前的政策,我们外地人要换证,肯定是要回一趟老家的,现在的规定更好更便民。”
驾驶证逾期注销可重考
按此前规定,驾驶证到期未检验、未提交体检证明或未换证的,逾期达到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驾驶证逾期注销不超过两年的,可以报名重考科目一,恢复原准驾车型;注销超过两年的将不能恢复,只能一切从头来。
而依照新规,如果并不是由于发生违法行为被吊销和撤销的驾驶证,只是因为逾期(包括有效期满未换证、未按期参加检验、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因身体条件不达标、或驾驶人自行申请注销等),驾驶证被注销的,可直接申请考试恢复原准驾车型。如果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不必像原来那样回到驾校从头学起。
放宽残疾人申领驾照条件
新规放宽了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原规定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现改为“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车型。”
新规还部分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根据规定,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此外,新规对实习期管理比以前更加严格,放宽了大中型车申请增驾条件,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而至于备受关注的自学直考政策,意味着学习者不用再忍受驾校机械化的科目培训,可通过申请自学参加考试的规定,目前只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等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永州并未在试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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