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祁陵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法院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点。它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从细节着手,向深处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广泛认同。为此,笔者结合多年的法院工作实践,就“如何争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谈谈个人的理解、体会和感悟。
一、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必须要有善良公正的司法理念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公正善良之术。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说:“审判是一门公正而善良的艺术。”作为一名法官,首先必须是善良的,善良使一个法官更有人情味,更具亲和力;其次应当是公正的,公正是法官司法的灵魂。审判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谨慎思考、精思熟虑、缜密分析、认真推断,绝不能让个人好恶、爱恨、喜厌等情感左右案件的裁判。只有公正的法官,才是让人民群众可以信赖、依靠的法官。
二、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必须要有案结事了的司法能力
法院是审判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审判执行是永恒的主题。法官的司法能力极其重要、极为关键,素质高、有才干,可以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把常规发展变为跨越发展。我们平时办案,不仅要看法律效果,还要看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同一个案子,不同的审判人员来办,效果截然不同,有的是案结事了人和,有的却是结案了事,矛盾越审越大,当事人纠缠不休。出现这种现象,实质上是法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发生交集和冲突,而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能力,是人民群众对满意法官的必然要求。
要注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一是强化群众观念。自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情感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是熟悉群众工作方法。通过接访当事人、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巡回审判、案件回访等形式,增加法官和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更好地掌握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技巧和艺术,以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健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一村一警,三员联村”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基层群众意见,察民情、解民忧,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困难企业的结对帮扶工作。
要注重培养法官严格执法的能力。总体上看,法院审判、执行的案件绝大多数是公正的,但极少数法官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实体或程序上多少有些瑕疵,导致当事人质疑司法公正。因此,必须强化法官严格执法意识,提高法官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裁判文书的质量。裁判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忠实记录,是公正司法形象的最终载体。现阶段,当事人的法律水平和诉讼能力普遍不高,如果不重视裁判文书质量,致使当事人对裁判文书读不懂、看不明,甚至错漏百出,不但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诉上访,而且会让当事人怀疑法官的办案能力和工作态度,最终影响法院的公信力。
三、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必须要有勤政廉洁的司法品格
“能吏寻常见,清廉第一难”。司法不廉、纪律作风不良是老百姓对法院队伍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如何做到作风优良、廉洁司法呢?我觉得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律己。始终把自己的思想约束在道德修养的准则之内,把自己的言行规范在党纪国法的要求之中,把自己的工作、生活和交往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要感到如履薄冰,切实做到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受得住委屈、经得住考验。
二是知足。俗话讲得好,“知足常乐”。凡事都有个度,如果过多地考虑个人名利,总是患得患失、“不知足”,欲望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为满足欲望,就会不择手段,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身败名裂。
三是感恩。我们法官的成长,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更重要的是组织上的培养、领导的关心、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因而更多的是要感恩组织、感激领导、感谢同事。有了感恩之心,才能内化成一种定力,才能保持勤奋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树立人民法官爱岗敬业、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作者系江永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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