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廖信安 陈红兵)新田县现有外出务工创业人员12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8%。为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新田县把外出流动人口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于2012年在外出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广西玉林市等地分别设立了规范化的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为维护外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外出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减少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健全机制促保障
根据县委、县政府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及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于2012年12月在广东花都区设立了首家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明确了工作室的职责:开展对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外出流动人口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外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室由新田县综治办统筹协调,县司法局抽调精干力量常驻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建立健全了外出流动人口来访制度、外出流动人口学法制度、外出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制度、外出流动人口人民调解等一整套工作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夯实阵地搭平台
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面积均在40平方米以上,均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拥有书桌、电脑、电话、电视机等硬件设施。同时在工作室内设立了普法学校、阅览室、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室等阵地。普法学校现有各类法制讲座资料30多份、以案释法录像片20余本,作为外出流动人口定时上法制课专用。阅览室收集了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及安全生产、治安、计生、妇女权益保障、市场经济等与外出流动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汇编等书籍1000多册,供外出流动人口业余时间学习用。两年来,县司法局为外出农民工上法制课40余堂次,播放以案释法录像片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册,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00余张。
创新方式增活力
一是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宣传。针对外出流动人口学习时间无规律的情况,工作室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介,向大家推荐好的专题专栏,积极组织外出流动人口收看、收听法制新闻节目。遇有重大案件审判、重要法制讲座等法制实况转播,统一安排组织外出流动人口收听收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的湄公河惨案、薄熙来案,几个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分别组织了几千名外出流动人口在线观看。
二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针对外出流动人口年轻人多、上网人多的特点,法制宣传工作室开通了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工作QQ群,每天利用QQ准确、及时地向流动人口宣传法律、解释法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流动人口经常受到法律的感染和熏陶,使普法工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三是利用文艺平台进行宣传。针对外出流动人口中农村人口多且喜欢听唱戏的特点,工作室经常邀请县法制文艺工作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到外出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法制文艺节目演出,用歌舞、快板、相声、小品、话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反映外出流动人口学法用法故事和典型案例,把教育寓于娱乐之中,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活力和效果。
真诚服务显实效
通过创建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使外出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犯罪率明显下降、民事纠纷明显减少。一是外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2013年1月,新田县十字乡周家山村周某某在广东省韶关市某公司上班中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但该公司不愿赔偿。周某某找到外出流动人口宣传工作室律师经过努力,使周某某的工伤得以认定,并争取到一次性赔偿金13万余元。2013年10月,新田县茂家乡石林岗村村民邓惠刚在广东省清远市某工地干活时死亡,在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为其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2014年4月,新田县新隆镇油塘村村民程爱秀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医院因病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死者12名亲戚因闹事被抓。新田县驻花都区外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工作室积极出面协调,使这一医患纠纷得到平息。两年多来,所在地工作室共为外出流动人口维权15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00余万元,赢得了外出流动人口的普遍认可,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为外出流动人口在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以前,工作室各所在地的外出流动人口每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有3-4件、民事纠纷有20件左右、经济纠纷有10余件左右。2012年工作室成立后,各工作室所在地外出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只有2-3件,比以前下降了30%;民事纠纷15件左右,下降了25%,经济纠纷6件左右,下降了40%。2014年上半年各工作室所在地在外出流动人口犯罪案件1件,比上年下降了30%;民事纠纷案件10件,比上年下降了35%;经济纠纷3件,比上年下降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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