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春明
“品质活力永州”是市委、市政府为建设幸福永州提出的一个符合中央要求、顺应时代需要、体现群众利益的崭新的战略思想,也是一个全方位、系统化的发展目标,不仅涉及文化、生态、产业、生活品质,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治理品质。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推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改革目标,因此,品质活力永州建设无疑就包涵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元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谋划市政中心工作。
一、塑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因此,法治应当成为永州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元素应当成为品质活力永州的应有之义。卢梭说过一句名言,“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因此,法治氛围是构筑法治永州的拱心石,更是培育品质活力永州的土壤。只有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法治的正能量。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当前的普法教育主要面向国家公职人员,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建议将知法懂法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履职的基本素质予以确定,督促公职人员从当前的被动应付接受普法向主动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转变,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国家普法教育的重点应当从当前的国家公职人员向学生、社会公众转向,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培育法律信仰。当前我国“信访不信法”等漠视法律的现象还比较常见,直接影响到品质活力永州建设。伯尔曼曾说过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法律信仰是基于人们对法律的自觉信服和认可而使法律被认为是值得尊敬、应当尊敬的。这就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法律实践、个别经验和亲身感觉而逐步到法律的归依,对法律神圣性的认同。因此,建议通过电视直播、公众见证、公众参与等各种途径增强公众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对执法活动的参与度、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度,通过公众参与,来获得公众认同,培育法律信仰。
三是引导依法维权。由于受历史文化的影响,社会公众心目中有一种“青天情结”,习惯于找领导批条子、打招呼,从而导致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法律化程度还不是很高,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转变思想观念,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依照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尊重司法最终裁决的公定力。
二、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更是品质活力永州建设的底线。建设品质活力永州,需要从三个方面确保这一底线不被逾越:一是严格执法。执法活动具有管理性、全面性、服务性、主动性,对于品质活力永州建设的作为很大,与此同时,一旦执法活动不作为、慢作为或者乱作为,对于人们生活品质的影响也更广泛。因此,建设品质活力永州,要求执法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让守法者得到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违法者受到概无例外的法律制裁,确保在永州这一区域内投资兴业、生活起居、旅游度假的每一个公民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可预期、有安全感。
二是公正司法。司法被很多人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很高。但是,当前的司法内外环境、司法职权配置、司法保障机制、司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都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的差距,由此导致司法产品的质量、司法服务的水平都与社会公众的期待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克服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问题,消除司法当前面临的各种困惑,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全民守法。以往,大家习惯于将“守法”的义务限定于公民守法,实际上这是一大误解。全民守法不但是一般公民的义务,而且是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责任。对于建设品质活力永州来说,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守法的意义更具有示范意义,但是,这种示范作用目前还发挥得不够,对于汇集品质活力永州建设的正能量还有较大的反差。比如反就业歧视问题、同工同酬问题、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问题,在我市各级各单位落实并不很理想,甚至一些国有单位还不如私有单位遵守《劳动法》。三、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而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注重了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对法治思维不太在意,导致一些社会治理、经济改革措施短期内好像是立竿见影,从长期来看后患无穷,甚至影响着品质活力永州建设。因此,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就必须以法治思维作为引领,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将一切权力的行使均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一是在法律框架内制定地方性政策。当前,我市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政策与现行的土地、税收、干部任用法律、法规、规章并不完全吻合,虽然在发展经济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凸显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着永州人民的生活品质、永州经济的发展品质。招商引资政策如此,其他一些地方性政策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与法律规定冲突的现象。为此,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就需要党委、政府自觉将自己的行为置于法律规范之内,在制定地方政策的时候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在法律框架内推行制度创新。二是在法律框架内监管房地产开发。近年来,零陵区、冷水滩区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呈喷井式剧增,主要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因开发建设的手续不全,商品房出售以后无法办理产权证,购房户集体上访、集中起诉到法院而形成集团诉讼。这些诉讼的存在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品质,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就需要国土、规划、城建、城管、房产、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划开发项目、依法审批房地产建设项目,依法监督房地产开发行为,让无规划、超规划建设没有立锥之地。三是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自由裁量权。我国法律一贯奉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但是,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有时存在畸轻、畸重等被滥用的情形,从而导致同类问题有时没有得到相似处理,影响了执法、司法活动的公信力。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规范权力的自由裁量尺度,确保自由裁量权行使符合必要性、适度性、客观性、公正性要求,增强权力运行的可预见性。
(作者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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