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近五十,似乎看淡了许多,心开始往回收,不再羡慕别处的风景,只想安心读书、写字,居家度日。
读书
端午过后,天气渐热,我喜欢躺在客厅的木地板上看书。拿两个枕头——一个布枕头,一个竹枕头,布枕头垫在木地板上,竹枕头斜靠着墙壁,就这么四仰八叉地躺着,在地板上看书。地板的凉让人心静,地板的硬让人清醒,地板的宽可以让看书累了的我无拘无束地滚来滚去,比躺在床上或坐在书桌前看书的感觉都要好。
说是看书,其实是闲翻。壁柜里堆满了书,随手拿一本就是。年前买了几本散文集,想着过年放长假,可以有闲时翻翻。谁知过年却只是更忙、更闹、更乱,更加没有心思。如今得闲,刚好可以翻翻。
文人看书,嗜好各异。有喜欢“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自己看一页,“红袖”翻一页。有喜欢边吃水果边读书的,吃一点水果,翻几页。有喜欢边嗑瓜子边读书的,嗑几粒瓜子,翻一页。我喜欢边吃毛豆边看书。早上起来,先跑跑步,然后到市场买菜,带一点青的毛豆。四月的毛豆最好,碧绿碧绿,便作“颜如玉”罢。若到五月,颜色转黄,那毛豆便老了。老了便不叫毛豆,而叫黄豆,只能炖排骨、炖老鸭、做豆腐、磨豆浆喝。毛豆的煮法自然是我一贯信奉的“大道至简”的懒人的办法:能炖的就不要蒸,能煮的就不要炒,务求原汁原味,一切都要本真。先将毛豆放箩箩,剔除坏的、瘪的,洗净。把锅洗净,不放油,倒一瓢水。开后,倒毛豆。不盖锅盖,直接煮。待八成熟,放些盐。再煮几分钟,用铲铲除,放碗里。煮熟的毛豆仍然是碧绿碧绿的,拿一荚放嘴里,有些青甜——青里有春天碧绿的气息,甜是夏天阳光的味道,一切都刚刚好。
看书的时候,我常常是一碗毛豆放这边,一个空碗放那边,吃一粒毛豆,翻几页书。这边装毛豆的碗空下去,那边装豆荚皮的碗满起来。人生有万般不如意处,唯有书还可翻,有毛豆可呷,让人生还有许多留恋处,正如人生的一种微微的温度。
运动服里有个品牌,叫“361°”,起得真好,人生总是忌圆满。365°的圆满不是任谁都能消受得起的。
361°,刚好。
练字
读书累了,便练字。换着来,倒是两便。读书累了,写字是休息。写字累了,读书是休息。
练字是需要童子功的。年将五十才练毛笔字,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秋行夏令”,未免有一些晚。西谚有云:“人生从六十开始。”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想着离退休还有十多年时间,退休后也还有大把时间,现在练字,倒也不算太晚。只要想着把昨天当今天的童子功,今天当明天的童子功,青年当壮年的童子功,壮年当老年的童子功,便一切都不算晚。
练字的决心下了,笔墨纸砚等各种工具也整治完毕,练什么体倒是颇费了一番踌躇。不入书门处,不知书门深。书法的“江湖”实在太深:甲骨文、金文、篆文,隶书、行书、草书、篆书,颜体、柳体、欧体、赵体……各类体里有诸多大家,诸多大家里又有多种字帖,让一个初入书海的人无所适从,呛水不浅。有行家说,隶书入手快,于是先学隶书,汉《张迁碑》。练着练着就练不下去了,感觉字总立不起,遂重新改学楷书。可见,练字和做人一样,也是没有捷径,取不得巧,偷不得懒的。
于是改学颜体。少时曾到祁阳浯溪看《大唐中兴颂》,深觉笔力雄健、结构严谨、造体庄严,一股浩然之气从丹田奔涌而出,恨不能替颜鲁公杀贼,做平原门下走狗。练了一段时间,总难开挂。觉得初学颜体的人,有可能失之于拘谨。尤其是颜体的每一个横笔都有一把“刀”,有些做作。与多年浸染书海的文乾师兄聊天,亦有同感。说他在练褚遂良的《雁塔圣教序》。一看《圣教序》字帖,有一种电光石火般的一闪:褚遂良的字,有一种干净、自然、清和、清雅与随意,有一种文人内心的大自在。年轻时自己常常无法想象,一个古代的文人,竟可将一管软笔练成运笔如锥!更无法想象一杆毛笔,竟可磨掉一个文人的一生!如今想来,除了技法让人沉醉,更主要的原因,当是,手握一杆毛笔,端坐于书桌前,立即就有一种万物于我何干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自在与心安。
自在即好。
心安即好。
就像现在的我,端坐于书桌前,临着这本薄薄的《圣教序》字帖,感受着褚遂良从笔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沉静的心绪,如同晤对一位神交已久的故人,听他淅淅沥沥的心语。
抄书
看到好的文章,好的字句,仍然是满心欢喜,抄下来,每一两年都会有一本。
好的文章,就像上帝创造的漂亮女人,杏眼、俏鼻、樱桃小嘴和如瀑长发,竟是无一不秀,而且身材匀称,结构和谐,甚悦吾心。
抄书如同欣赏美女,篇目、结构、用词、造句、气韵,都要慢慢欣赏,慢慢体会。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作如是解。看到美文,慢慢抄来,边抄边悟,大有裨益。偶有所得,随手记下,哪天灵感上来,心血上涌,便开始写来,一气呵成,酣畅淋漓,连呼痛快。
近来与文友戏谑,称写文章为“做手头”,此语甚妙。吾乡农村称作针线活为“做手头”。少时家贫,无钱买鞋,所穿布鞋都是母亲用针线一针一线地纳起,故叫作“做手头”。写文章与做鞋都是一样,必须用手。纳鞋子先做鞋底,做文章先要打底。纳鞋不是一天可以纳完,所以每次纳之前,先要找一下线头。写文章不可一蹴而就,每天写完之前必须要看一下昨天写的东西,找一下灵感,方能保持气韵一致。这灵感竟是与母亲纳鞋的“线头”起的作用是一样的罢。
自己是个笨人,又是懒人,更是庸人,写文章写了几十年,却一直未通作文之道。想写的文章,有时灵感迸发,却因为懒,未能记下,转瞬却忘。有时正起心写一篇文章了,却灵感不多,提笔忘句,甚是艰涩,只能放弃。这么多年,写到半途而废的文章实在不少。有时写到这篇文章时会猛然间灵感迸发,文思泉涌,想到另一篇文章,逐把那丢在一边的文章重新拾出。一路快写,两篇文章,联手搞定。忽然一晚,我想:我这种笨办法,和父亲小时候教我背松树“赶鸭婆”的办法并无二致。高二那年国庆,放假回家。父亲和我上山砍松树,准备过冬。父亲砍,我背。父亲笑着问我:“一次背几根?”我想都没想就说:“一根。”父亲说:“能背二根呢。”先背一根到前面,放下,回来再背另一根;赶过来,然后再把这根放下,再背前一根;再放下,回头再背那根。就像赶鸭婆般(小时候赶鸭婆回家,总有一些鸭婆走在前面,有些慢鸭婆走在后面,不断地用棍子赶,赶下前面的鸭婆,再赶后面的鸭婆,最后把所有的鸭婆都赶回来),把二根松树全部赶回去。这么多年,我的文章也是这么一篇篇地赶出来的。今后,还是不可偷懒,要把自己想写的那些文章一篇一篇地赶出来。
此生无别的爱好,无非打打篮球、喝喝小酒、写点小文章而以。写文章就如母亲父亲那般地“做手头”“赶鸭婆”,也算是儿继母艺、子承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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