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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谈  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是个伪命题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永州日报
□邹方明

近日,新疆出台《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自治区范围内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但凡涉及公务活动,不管是会务还是餐饮,一律从简节约。中央层面开了好头,引领着风气好转,各地就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也有了具体方案,总的看,是标准细则严而又严。

喝酒伤身,道理都懂。不管是工作接待中应酬,还是同事朋友间聚会,对那种拼酒滥喝的作派,自己向来都是反对的。不可否认,公务接待禁酒,的确有利于刹住违规招待之风,提升政府公众形象。同时,对公职人员的身体也是一种保护,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谓好处多多,从内心里绝对是拥护的,但应该怎么禁,却有一番说道。

中央八项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中央是要求勤俭节约,反对大吃大喝,不是让你不吃不喝,都有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着哪!为啥一到某些地方,就喜欢搞“史上最强硬表态”,全面禁酒,但帘子下面却留有后手,“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检机关审核批准”。说到这,这个禁酒就已然不是“全面”的了,“全面禁酒”这个提法根本就不对。之所以留一手,就怕有“特殊情况”,明显底气不足;既然做不来,干嘛要哗众取宠?

就拿我们县里来说,执行省里的禁酒令,公职人员工作日中餐不准饮酒,但纪检干部晚上也不准饮酒。效果咋样?大家认为,公务接待中餐不饮酒,晚上可以适当喝,不耽误工作,还算人性化,确实受拥护,执行效果好,现已成一种自觉行为。但对纪检干部,搞双重标准,感觉有点苛责,一个地方,都是同僚,你可以喝酒我却不能举杯。还有村里来汇报工作,简单吃个饭,“我们不准喝、你们自己搞”,实在拗不过,那就喝一小杯陪下,虽然不误事,毕竟还是喝了,这又算不算违规?确实挺尴尬的。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酒在人们日常的交际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其实,喝酒也是深入群众、与群众交心交流的一种方式,当然不是唯一的方式,某种程度上确能融洽关系、建立感情,进而推动工作。这是因为,我们所处的还是熟人社会,所以越是到最基层,相互间越熟络,与群众打成一片,越没有架子,干部讲话就越有听,领路才有人跟着走。

群众认事理,更多讲感情。之前,一罐土烧酒,几个本地菜,围坐在一起,大家聊聊收成、谈谈琐事,调调心境、讲讲前景,相互间拥有的是融情惬意。现在倒好,要全面禁酒了,搞上纲上线,干部个个像圣人。通常有这样一种场景,老百姓好心好意留你吃餐饭,喜事临门请你客串坐一下,真没有那么多别有所图,打心眼里,还是觉得共产党的干部可亲可近,加上家里也不缺这口吃的,讲难听一点,是看得起你,才请你喝杯酒。你认为执纪利剑高悬,搬出这规定那条例,有的群众就会认为这是摆谱,“你不喝你干脆回去吃算了”,还怎么深入联系群众?试想一下,舀一碗饭,两口扒完,放碗走人,不再鼓气,感情能近到哪里去?真正深入做过群众工作的都明白,不借助某种媒介,你个“三门”干部生瓜蛋子,能厚起脸皮与村里的叔伯兄弟婶嫂姐妹交心谈心?能义正辞严慷慨激昂调解处置矛盾纠纷?中央要求,“和老百姓坐在一条凳子上”,难道就不准同老百姓坐在一条凳子上喝酒吗?说得你哑口无言,喝还是不喝?

凡事有度,过则无益。作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酒本身并没有错,喝多喝少决定权在人自身,最该管的是贪吃的嘴和超标的场。应该怎么管?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很明确,大家都讲认真,把已定的落实好就行。关键的是,通过控住钱袋子,就此管住嘴巴子,别整天价吼来喊去,毕竟做到远比说到重要,先合格再优秀吧。

(作者单位:

宁远县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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