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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民初心坚守公平正义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鲁儒华,男,中共党员,1988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现任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在审判一线默默奋斗的30年间,鲁儒华爱岗敬业、恪尽职守。2017年至2018年11月20日间,鲁儒华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49件,结案率高达90%。他带领的民商团队两年间共审结案件2200余件,结案率达91%,居全院前列。

鲁儒华先后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其撰写的裁判文书两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务实为民

彰显法官担当

“民心拥护就是法官的最大荣誉”,这是鲁儒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投身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他注重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坚持调判结合,用诚心、真心、公心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4月,鲁儒华审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案件,原告之子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后意外身故,原告作为法定受益人申请赔付。被告提交证据表明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退保,拒绝赔偿。双方均认为自己证据充分,指责对方证据虚假,矛盾十分尖锐、对立。鲁儒华经过慎重分析证据,发现双方提交的证据均属实,问题出在为原告之子投保的某公司操作上,然而原告拒绝向该公司主张权利。为化解矛盾,鲁儒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充分地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他说,法律虽然冰冷无情,但法官要通过精心审理每一起案件,耐心说理释法,维护公平正义,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服务大局

关心企业发展

东宝区企业众多,经济纠纷也多,作为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鲁儒华处理的案件多与企业有关。为了优化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鲁儒华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帮助企业化解经济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2017年7月,鲁儒华在走访辖区某老棉纺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部分股东出资不实、管理混乱、经营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他结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企业负责人逐一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改进措施。该企业采纳他的合理化建议后,及时制定相应对策,有效化解了企业风险。

工作中,鲁儒华并不局限于就案办案,他坚持司法与普法两手抓、两手硬,始终以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为目标,以一名法官的满腔热忱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为社会安定和谐服务。30年间,他共为企业提供实际法律意见100余条。

勤学善思

树起业务标杆

民二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历来突出。2018年,全庭共受理案件700多件,但员额法官仅3名。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鲁儒华主动挑担子,工作从不拈轻怕重,主动承办了多数案件及大量疑难案件。

为了尽快结案,有时半天要开三四个庭,加班成了鲁儒华的家常便饭。截至今年11月,鲁儒华已承办全庭超过40%的案件,结案率高达86%,且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差错、无一件涉诉信访。

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鲁儒华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心。为写好裁判文书,他反复钻研思考,多方查找资料,寻求理论支撑和类案经验,使得一份裁判文书既能透彻说理,更具说服力,又能充满人性化,让当事人在冰冷生硬的法条间感受到情感的沟通。他撰写的裁判文书成为全院业务标杆,在他的带领下,全庭勤学善思、比学赶超的氛围浓厚。

忠诚于法

不辱法官誓言

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授予的权力,更来自法官自身人格力量的支撑。生活中不拘小节的鲁儒华,遇到棘手的案件却会昏天黑地地伏案写作,办公室里落满了灰尘都视而不见。

鲁儒华将30年来穿过的制服和徽章一一珍藏,视若瑰宝,即使搬家也从未丢弃。他说,制服和徽章象征着法律的尊严,丢掉它们就是对法律的亵渎。

在新同事的眼中,鲁儒华“平平无奇”,看起来过分低调且沉默寡言,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面对法律事业,鲁儒华波澜不惊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热血沸腾的心,鲜活而生动。这种“反差萌”体现在他工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映射出他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忠诚。

作为一名奋斗在审判一线的基层法官,鲁儒华30年如一日,敬终如始,敬行如知,用忠诚和信仰践行着法官的永恒誓言,用无私和奉献彰显着法官的独特魅力,成为深受群众敬爱的好法官。他诠释了法院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展现了人民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的良好风范。

文字整理

邓琳

李方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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