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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出台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快递暂行条例》3月27日正式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例》聚焦于快递业安全发展的老问题和新挑战,针对寄件人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如何索赔等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

快递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我国已经有7家快递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快递业规模增速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条例》贯彻了包容审慎、创新务实的原则,将快递业作为与新经济、新业态关系紧密的新兴产业,充分融入了快递业的发展需求、改革需求和管理需求。

在促进发展方面,《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发展保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既解决业内存在的问题,也解决快递业与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企业感受向消费者传导的过程,在制度设计上坚持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服务民生方面,着力完善快递服务规则,规范快递秩序,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和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明确了制度规范,对快递服务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在保障安全方面,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着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说,《条例》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条例》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这将为我国构建连接全球的快递网络、构建全球物流运营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焦点一:

权益保障

《条例》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明确快件收寄规则、投递规则;细化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则和快件损失赔偿规则;专门规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首先来看权益保障。参与快递业的主体不少,快递企业、快递员、消费者都有自己的权益。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能通过物流链条上行到城市,但生鲜农产品本身易损,加上包装不统一、中间转运环节过多,经常出现破损理赔问题。

此前,来自山西运城基层快递站点的员工李朋璇就曾遭遇过这样的问题,他在网上留言:“苹果所产生的磕磕碰碰和破损,主要由快递这边来承担,但做快递我们一件赚一元多,赔的话每件要赔三四十元以上,这种情况快递有点吃不消。”

《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打消了李朋璇的顾虑,条款明确:“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焦点二:

实名制

大家去网店快递物品都会发现,不少快递公司会张贴告知一些物品禁止快递,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安全。但快递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仍有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快递渠道违法犯罪。快递成为不法分子匿名运输违禁物品的通道,快递实名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

从2015年11月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起,快递实名制登记已经开始实行;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开始施行,快递实名制作为一项行业标准并未得到良好的执行。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寄件人不愿配合快递员查验实名信息,至于其中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不了解相关行业规定,不理解快递员的这一要求;还有的是担心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私密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说起实名制的执行情况,有些快递员也觉得无奈。“你非要人家的身份证,人家可能就不在你这里发快件了,”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面对收件人的不理解,要求核验寄件人信息可能会丢掉当前的生意,或者耽误较长时间。

对此,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强调,《条例》着力优化、实化、细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规定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法验视内件,邮政管理部门对快件内件物品有禁寄和限寄的规定,如果交寄人拒绝验视,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同时,《条例》规定快递企业要执行实名收寄制度,要求企业使用安检设备对快件进行安检,同时还增加了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焦点三:保护隐私

快递实名制也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快递数据具有量大、信息全、高频次、链条长的特点。”物流行业专家、双壹咨询创始人龚福照指出,与互联网企业信息保护的紧迫性一样,快递信息涉及住址、购物、银行卡等诸多敏感信息,外加快递实名制,数据链条十分完整,一旦泄露风险极大。

伴随着快递电子面单的普及,用户信息均以数据形式储存,又同时流经电商、快递、派送等企业链条,风险点很多,被窃取的风险大大提升。

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政府部门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移,”物流行业专家、双壹咨询创始人龚福照称,条例让监管机构担起了帮助快递企业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从原先的事后惩罚,走向努力避免信息泄露的发生。

焦点四:损失赔偿

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2017年8月《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期间,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发现,消费者意见最集中的就是快递丢失、损毁后的赔偿问题,占比达10%。

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中消协网站的一则案例显示,一位消费者2016年5月由上海快递所购工艺品“玉白菜”到南宁,快递费470元,保价8000元。送达南宁后发现快递的物品碎了,当事快递企业承认此事,但不同意赔偿。

“现在出现纠纷后,处理时间长、成本高,缺乏应有的赔偿惯例,”龚福照称,目前的赔偿更多时候是协商解决,对于消费者保价的高货值快件,快递企业往往不愿赔偿;对于相对低货值却缺少保价的电商件,快递企业又不得不赔偿。《条例》将运用商业化手段来解决赔偿问题,来化解赔付风险。

《条例》还提出,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焦点五: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在快递业务量逐年增长的背后,快递垃圾的同步增长不容忽视。

《2017中国快递领域绿色包装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显示,2016年快递业消耗运单103.2亿张,编织袋约32亿条,塑料袋约68亿个,包装箱总使用量约86亿个。其中,快递对环保影响大的是塑料胶带和滚筒胶带。

对于这一现象,《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目前,已有快递企业开始使用可多次利用的布袋取代编织袋,还有一些企业推出了可循环利用的“共享快递盒”。

需要注意的是,快递业的环保路仍然道阻且长。一位头部电商发货仓库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们企业正尝试使用进货时的原包装发货,以及使用不同型号的中转箱(收件人从中取出商品后,箱子由快递员收回)代替一次性纸箱,“但在运行中效果不理想”。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大部分消费者不能接受这一方案,也给快递员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可操作性不强,“目前还没有更好的方案”。

快递专家赵小敏表示,《条例》从导向上强调要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制度,明确鼓励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但这仍不够,他建议制度上要针对绿色环保进一步细化,甚至是推出更为强有力的规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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