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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廖海滨案谈如何确保审理涉黑案的效果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王云峰

自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沙洋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沙洋县人民法院及时传达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沙洋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廖海滨等30人重大涉黑案移送后,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省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帮助解决开庭场所、安全保卫等问题。沙洋县人民法院及时组建了8个工作专班,各个工作专班由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抽调全院干警参与配合,做到全院参与、分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提高办案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沙洋县人民法院着力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沙洋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召开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学习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深入进行研讨,掌握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沙洋县人民法院还组织审判专班到京山市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郭华涉黑案审理情况,学习先进经验。

为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沙洋县人民法院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控辩平等、程序正义等理念和原则落实到廖海滨重大涉黑案中。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努力做到既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

三、充分准备,做好庭审保障

廖海滨重大涉黑案确定在沙洋县文化中心开庭审理后,沙洋县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审判场所进行改建,投入近100万元完善了科技法庭等相关配套设施,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提供审判场所。

此外,该院还抽调审判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实行专案专办。审判专班取消双休日休息,对180本案件卷宗按涉黑部分、组织内犯罪、被告人个人犯罪及违法事实分别进行阅卷。在熟悉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和应急处置预案;将180本卷宗全部扫描成电子版,刻录成光盘送交辩护人,保障辩护人的阅卷权。

该案审理前,沙洋县人民法院先期受理了被告人李立平、周荣、王文权等人聚众斗殴案件18件20人,均为廖海滨重大涉黑案的关联案件。审判人员抓紧时间对这18件关联案件进行了审理宣判。通过对关联案件及廖海滨重大涉黑案进行整体分析研判,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存在的问题,为廖海滨重大涉黑案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提高效率。

为保障庭审工作顺利开展,市、县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还多次组织召开筹备会,成立8个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进行了2次实战演练,抽调220名公安干警参与押解和安保;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全市法院40名法警参与值庭、安检,选派审判业务骨干现场进行指导。

8月10日至13日,廖海滨重大涉黑案顺利开庭。

四、依法办案,落实“三项规程”

在审理被告人廖海滨等30人重大涉黑案中,沙洋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认真落实“三项规程”,确保办案质量。

考虑到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证据材料庞杂,为确保庭审高效有序推进,合议庭先后召开9次高质量的庭前会议,分别就案件管辖权、申请回避问题、是否公开审理、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就案件管辖权、申请回避、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鉴定人出庭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协商确定了庭审的举证顺序、方式等事项,明确了法庭调查的方式和重点。通过召开高质量的庭前会议,解决了控辩双方大量的争议同题,实现了与庭审程序的有效街接。

为切实规范庭审活动,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合议庭认为部分鉴定存疑,依职权通知鉴定人出庭,就鉴定方法和过程、鉴定标准等接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质询,同时接受法庭询问,有效规范鉴定意见质证程序,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同时,证据材料等在电子显示屏上同步展示,包括音频、视频等影像证据和部分实物证据,接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对庭前会议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采取简易质证的方式,有争议的部分则采取一证一举一质的方式,既提高了庭审效率,又突出了庭审重点。

整个庭审过程,合议庭始终坚持控辩双方平等的理念,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平等对待控辩双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的意见,法官均未打断或者制止,对当事人的辩护权利给予了充分保障。此外,为更好地保障律师依法执行职务,沙洋县人民法院还通知北京市西城区、武汉市、宣昌市等地司法局派员全程旁听,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五、公正裁判,注重办案效果

为确保涉黑案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沙洋县人民法院对审判文书反复修改,确保文书质量。

廖海滨重大涉黑案庭审结束后,沙洋县人民法院立即抽调审判骨干,组成文书写作专班集中办公,按照案件事实分工写作,历时20余天、前后修改10余稿,形成最后的裁判文书。该判决书共238页、14万余字,采用了较长的篇幅进行裁判说理,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和争议,详细说明了采纳与否的理由,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实质性问题,充分阐述裁判的理由和依据,通过裁判文书展现了法庭审理过程,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

按照宽严相济的制度,沙洋县人民法院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既严厉打击涉黑犯罪,又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案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涉案情况复杂,量刑过程中,对各被告人涉案情况及犯罪事实分解拆列,按照统一标准定罪量刑后,再进行横向比较,确保同案同判。同时,对认罪认罚、积极配合案件审理的被告人,在量刑时均予以了从宽处罚。

该案庭审过程中,多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当庭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深深的忏悔,同时还劝说被告人廖海滨认罪伏法,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该案庭审结束后,律师普遍认为,历时4天的庭审规范有序,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庭充分尊重他们的辩护权利,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

(作者单位:沙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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