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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四十载砥砺再出发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本版图文由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李青霞提供

编者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生动展现40年来钟祥检察事业的不平凡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特编辑此版,让我们一起重温40年来的检察记忆……

钟祥人民检察机关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重建的曲折历程。1955年3月,钟祥县人民检察院成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受到严重冲击,名存实亡。1975年1月,钟祥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撤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检察机关迎来了新的曙光。

1978年11月14日,钟祥市人民检察机关正式恢复重建。40年来,钟祥人民检察院在曲折的道路上重生,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在依法治国的征途上前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指引下,该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诠释了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政治本色、检察为民的根本宗旨、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打击犯罪

守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钟祥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忠诚于党和人民,站在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守护一方平安稳定。

1981年,该院出庭公诉了王某破坏交通设备案,千余人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之后,群众主动返还百余个被盗航运设备,挽回了航运公司经济损失,维护了汉江航运安全。新形势下,该院致力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9件13人,批准逮捕13人,追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9件13人,决定起诉5件8人,正在审查起诉4件5人。该院提起公诉的孔令军、孔令洲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日经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扫除了长期盘踞在荆门城区的一大黑恶势力团伙。2017年,该院成立了荆门市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莫愁工作室,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2018年,该院建成了集线上线下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表达诉求,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提供平台,打通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恢复重建以来,钟祥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12700人,不批准逮捕759人,提起公诉10301件15482人,不起诉299件312人,处理控告申诉案件13133件。

加强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钟祥人民检察院始终立足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将常态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确保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0年来,该院持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1998年,该院提前介入旧口遥堤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互殴事件,承办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一同赶赴现场,引导调查取证,使案件得以快侦快诉。2012年,该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承办检察官抽丝剥茧揭开案件真相,最终让真正的肇事逃逸者和案件顶包者都受到法律制裁,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同时,该院不断强化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受理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重大冤错案件,及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努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该院持续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监督保障看守所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管理监外执行人员,严格规范刑罚执行。该院还不断完善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强化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2017年,该院办理的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让长达6年的台湾同胞著作权受侵犯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78年以来,钟祥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252件269人,监督撤案

65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件27人,提出刑事抗诉15件,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监外执行违法516件,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95件。

敢于亮剑

助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980年1月,钟祥人民检察院设立了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依法严肃查办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随着1991年、1999年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的相继成立,该院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行贿、受贿一起查,贪贿、渎职一起办,查办了一大批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如钟祥市房管局原局长李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农机管理部门全某、张某、许某等6人受贿窝案,钟祥市矿产资源稽查队原队长李某受贿案,钟祥市郢中镇王家湾原书记胡某受贿、挪用公款案等,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电力、司法、国土、林业、财政、教育、发改、房产、农业、民政、住建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40年来,钟祥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39件1627人,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7件373人。2017年12月22日,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转隶钟祥市监察委,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该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履行着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职能。转隶以来,该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决定逮捕5人,提前介入案件5件。

专项监督

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环境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生态环境事关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2017年以来,钟祥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上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部署安排,全面履职尽责,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强化法律监督,摸排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为钟祥的碧水青山提供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2017年,该院接到莫愁湖遭到污染的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通过沿湖摸排,发现有7个排水口将周边污水直接排入莫愁湖,湖水污染严重。该院迅速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四份检察建议,助力政府投入1200余万元对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修复,最终所有排污口整改到位。该案例入选2017年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自2017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以来,钟祥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24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6人,办理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3件,探索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5件次。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40年,伴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钟祥人民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砥砺奋进。40年来,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正是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以及一代又一代钟检人无私奉献、默默耕耘,该院才书写了波澜壮阔的钟检篇章。时代将这岁月的果实、浓缩的辉煌、建设者的心血、开拓者的足迹,一一铭记,定格为永恒,必将激励着钟祥检察干警不断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担当作为,追寻新时代的检察梦、法治梦、中国梦,谱写钟祥检察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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