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问题解决了
“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无缝对接,努力在破解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难、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实现‘多赢’。”吉首市检察院启明工作室负责人、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启明这样阐释其工作理念。
今年4月底,启明工作室接到线索,称湘西某公司因生产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被依法罚款3万元,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却迟迟未缴纳罚款。2020年6月,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吉首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被迫终结。
眼看该公司即将“逍遥法外”,吉首市检察院果断出击,通过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发现该公司实有股东8名,注册资本500万元却无实缴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足额出资的8名股东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6月7日,吉首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重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加该公司8名股东为共同执行人,同时对此类未执行到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统一排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重新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并对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回复。8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追加8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责令其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若逾期未履行,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扰民噪音不见了
“大机器连夜施工,声音太大了,这附近还有学校,严重影响孩子们学习。”3月下旬,有群众反映吉首市一中双塘校区附近某建设工程项目部为赶工程进度,动用重型机械连续循环施工,轰鸣的机器声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周边居民生活。
接到举报后,吉首市检察院启明工作室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开展噪音污染治理执法监督,并与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赴现场调查、查阅相关报批资料,查实该项目部未到有关部门办理超时施工申请及备案,存在夜间实施桩机挖掘作业、通宵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检察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责令该项目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禁止夜间超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告知工作和相关降噪隔音措施。
数日后,检察人员再次来到施工现场,发现该项目所在路段警示牌上张贴了施工时间告示,周边群众也表示夜间施工情况得到治理,噪音污染状况明显好转。
监督力度加大了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路上,吉首市检察院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契机,探索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土地执法领域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事关民生的好事,但项目执行要依法依规,对项目实施中的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4月29日,检察人员来到吉首市某水厂,在监督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时向水厂负责人强调。
据悉,该水厂是国家投资改善村民生活用水的利民工程,但在规划用地审批程序上存在申报不及时等问题。为厘清各部门职责,凝聚治理合力,确保依法建设,5月9日,吉首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对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指导意见,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吉首市检察院还依托启明工作室,着力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结合长江十年禁捕等法规政策的出台,运用“以案释法+动漫讲解+联合录制”的形式,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推出《启明执法:禁捕退捕
保护母亲河》《启明执法:用“检察蓝”守护绿水青山》等节目,进一步扩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得到了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点赞,做到了精办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方,产生了“1+1>2”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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