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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湘西州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建成安置住房1.97万套约204万平方米,1.97万户8.18万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全部迁出了穷山窝,搬进了新家园,开启了新生活。搬迁群众的脱贫率为100%,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去年12月上旬,我州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省级交叉检查,易地扶贫搬迁无问题反馈,得到国检组高度肯定。
强化“三个坚持”,确保“搬得出”。把“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群众搬出来,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第一步。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
“三排查、三走访”,深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搬迁户家中走访调研,亲自安排部署调度此项工作,始终保持高位推动。同时,建立了“州委常委联县市、州级干部联乡镇、县市常委班子联乡、乡镇党委班子联村、帮扶干部联户”的“五联”机制。实现了领导抓、抓领导,形成了各级领导了解下情,搬迁群众了解上情的良性互动格局。二是坚持科学选址。始终坚持各安置点选址紧靠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后续扶持发展具有条件的“四区”即城区、镇区、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让搬迁群众直接看到安置区的发展前景和自己的就业创业机会,从而增强主动搬迁的内生动力。全州在以上“四区”分别顺利安置了搬迁人口1.46万人、3.62万人、1.34万人、1.68万人。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建立了“党政负总责、部门抓推进、公司抓建设、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高规格建立的州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负责统筹调度,协调各方;牵头部门和联席办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尽责履职;项目公司负责安置点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乡镇负责搞好对象确认、建设用地选址、施工环境优化、政策解释等工作。这样同向发力,靶向施策,确保了政策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州易地扶贫搬迁五年任务三年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搞好“三个配套”,确保“稳得住”。搬迁只是手段,如何能让搬迁群众安心的留下来才是关键所在。一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以“五通、五化、七有一落实”为标准,配套各安置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打造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的幸福小区。全州累计配套建设道路97.7千米,配套管网222.4千米,污水处理设施90个,垃圾处理设施181个,搬迁群众便利出行、安全饮水、稳定用电、便捷上网等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累计新扩建幼儿园47所、小学47所、中学42所、医疗卫生设施75个、社区服务设施88个、安置区综合活动室69个、安置区文化广场67个,搬迁户子女就近上学、就近就医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配套社区服务体系。全州所有集中安置区建起了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四个一”机制(搭建一个便民服务微信群、公开一条便民服务热线、制定一套便民服务制度、组建一支维修维护队伍)和“三个三”问题快速处理制度(三分钟内及时回应、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三天内及时解决答复),让搬迁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配套基本生活保障。全州对原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符合农转城的,全部转换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高生活补助水平;对121个具备条件的安置点,通过流转租赁方式,积极开设“微田园”“微菜地”,分配给每户搬迁家庭耕种,既缓解乡愁,又减轻生活负担;对不具备开设“微菜地”的安置点,采取发放补助资金、电价优惠、免交物业费等方式,有效降低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成本。
落实“三个机制”,确保“能致富”。搬迁群众能否顺利脱贫和逐步致富,直接关系到易地扶贫搬迁的成与败,民生改善的好与坏。一是建立政策帮扶机制。为了让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有章可循,我州审时度势,在制定《湘西州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又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湘西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十条强化措施(试行)》,从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就业创业、教育就读、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等领域构建了全方位的政策保障体系。二是建立产业帮扶机制。依托优势资源,积极发展茶叶、油茶、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惠及1.68万户6.22万搬迁群众。如吉首市矮寨镇、凤凰县山江老家寨、花垣县边城镇等16个极具民族特色的集中安置点,通过深度融入乡村旅游发展,不少搬迁群众吃上了旅游饭。三是建立就业帮扶机制。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稳定就业。对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有序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实现外出稳定就业。全州易地搬迁人口中有3.42万人通过劳务输出实现稳定就业。对不方便外出和年龄较大的人员,主要通过建立扶贫车间,开辟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实现家门口就业,全州有2016名搬迁群众在86家扶贫车间就近就业,2537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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