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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普法“熔炉”铸造治污“利剑”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湘西团结报
石胜福

张均雯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环境法治教育,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全省前列,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夯实普法基础

该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七五”普法的决策部署,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年度环保工作要点;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推进普法工作;开启全域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县、市生环委办设在县、市政府办,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普法培训计划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环保法规大讲堂,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学法尊法守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带头讲课,学习《宪法》《民法典》《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突出部门特点

该局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建机制、优机构、强队伍、夯基础。

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增加人员编制95名,总数达509个。新增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增设州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县、市级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实现“全员执法、全员普法”。

同时,深化法治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保障。不断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把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准入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做到“三线一单”的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率先发布《湘西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地方立法系全省独创,在地级市中全国唯一,对保护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资源和大生态格局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湘西州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纳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创新普法形式

该局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全面开展环境新闻及法制宣传。“七五”普法以来,在省、州主要报刊、电视(台)上刊发播出环保工作的新闻稿件800余篇(次)。积极指导企事业单位参与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龙山县里耶古城(秦简)博物馆、牛角山生态农业科技公司等成功申报“湖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坚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节能减排周、“5·22”生物多样性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走进企业、校园、单位、社区、农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同时,采取发放“行为红线”告知书、复工复产告知书、生态环境普法手册等形式开展企业普法工作。

构建普法格局

该局坚持部门联动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衔接,充分调动38个州直环委会成员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坚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成立州人民检察院驻州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州公安局驻州生态环境局检察联络室,强化“两法衔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原则,2020年我州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件,案件启动数量在全省中排名第一。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在“八五”普法中继续前行,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用好普法“熔炉”,造好治污“利剑”,为湘西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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