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鹏
特征之二:狂野自由的生命美。其实,生命的美不仅仅在于外在的人体美之健康、性感、生动、姿态优美和服饰艳丽以及旺盛的生命力,更重要的、最本质的还在于内在的人性美,即摆脱种种理性桎梏,通过对自然而自由的人性的追求,实现人性的自然与自由。这种“生命美”最大的特质就是率真、狂放、野性中凸显出的一种无滞碍的自然、自在与自由。这一特质在边地文学艺术和民风民俗中得到充分地发挥和展示,也是有别于中原文学艺术的重要标志。石柏胜先生通过湘西籍作家沈从文作品的深入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沈从文通过对文学、人生、生活和生命之间的关系的深入思索,提出了“美在生命”的命题,指出了“生命美”逐层递进的三层含义,即原始自在的“生命美”,努力自为的“生命美”和“极致”形式的“生命美”——“神、爱、美”三位一体的“生命美”。他以自己在湘西和都市两大题材领域的丰富创作,从正反两方面表达出他对充满“神性”的“生命美”的热切希冀和无限憧憬,体现了他对文学艺术的坚定信仰和不懈追求,并以文学启蒙的鲜明特色书写了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石柏胜《沈从文作品中“生命美”探索》,原载《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02期)。王晓文人为,边地作家艾芜汤道耕这位自愿选择放逐生活的边地歌者,其作品《南行记》几乎就是对“滇缅边地中国”仿真似的还原,并因此而引起中原文坛的惊呼!西南边地风情以及神奇的异域文化都在这部《南行记》中得到了最直观的描写。在“铁屋子”般压抑沉闷的中原大地,他从中国的西南边地发现了异样的天空。在这里,缺乏儒家文化极力推崇的“三纲五常”守则与等级森严的尊卑伦理,也没有鲜明的阶级对立。这个世界生活着被正统社会“驱逐”出来的边缘人。他们已经脱离了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成了社会的有理体系。在远离主流社会统治的边地空间,他们已经模糊了阶级社会的标记,统统成为自然的子民。自然生态体系中并没有人治社会所谓的诗书礼节、男女尊卑这些伦理道德,它只是按照自然法则有条不紊的运动着(王晓文《中国现代边地小说研究》,人民出版社,2016版)。其实,很多边地民族的风俗何尝不是如此?湘西苗族地区的“三月三”、“六月六”、“七月八”以及《边边场》等节会,展示的是一种原始、野性和自然的男女爱情和情爱的方式,他们在没有理性的传统道德、冗细繁复的礼节制约的环境与氛围中,自由的地交往,自在地体验着情爱的生命律动与怦然心动,自然地展现着因爱情的自由而带来的生命之美!
溯源这种狂放野性的生命之美的文化源头,首先,滥觞于远古时代的生殖崇拜。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源于先民们对自身存有的生命内涵的关注,在重视人类繁衍的传承关系后,进而厘清了男女之间的行为活动与怀孕生子之间的关联性,从女性的生殖器崇拜转向男性生殖器崇拜,人们不再将动物或者图腾视为祖先,找到两性血缘相系下自己的亲根祖先,进而从母权社会进入到父权社会(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其实不仅仅如此,生殖崇拜的终极目的应该在于促进恶劣环境下人口繁衍,以及自身生命与男女情感的时间永续与空间超越。从而避开了理性人伦道德的约束而显得自然与自由,边地少数民族正是秉承了这一古老文化的原始属性。其次,文化交流的阻断与社会统治的边缘化,也是边地较为完整保存这种原始审美思想和观念的重要原因。
特征之三:神秘诡谲的诗性美。宗教的产生于人的主观意识和生存意识的需求,往往以原始思维的方式处理天地万物和神鬼之间的关系,具有神秘诡谲的特性。正如苗启明所说:“人与天地万物的灵性混同思维,或成为‘浑沌思维’,是早期人类原始思维的特有内涵,思维的主题与思维的对象在生命的主观体验中合为一体,人与天地万物在灵性上是相通与共感的,天地万物是同一的,天地与人也是同一的,人的灵性与天地的灵性也是同一的,人可以经由自我知觉的心理体悟来交感天地灵性,天地灵性也可以透过人的主观感受来展现其如实的存在,形成了人与天地之间有着灵实相互结合与感应的关系”(苗启明《原始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法国的列维·布留尔也曾如此论述:原始人的集体表象与我们的表象或者概念是有极深刻差别的,这两者之间也不是势均力敌的。一方面,我们很快会见到,他们没有逻辑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们不是真实的表象,它们表现着,或者更正确地说,它们暗示着原始人在所有时刻中不仅拥有客体的映像并认为它是真实的,而且还希望或者害怕着与这客体相联系的什么东西,它们暗示着这些东西里发出了某种确定的影响,或者这个东西受到了这种影响的作用(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由此可见,这种原始思维(或称灵感思维、浑沌思维)其实就是一种缺乏逻辑的、依据人的主观情感而想象的诗性思维,在这种思维观念和理论影响下所产生文学艺术,自然也就具备了神秘诡谲的诗性美了。
边地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湘西人的审美活动大都与宗教活动有关。湘西歌舞祀神的活动特别多,如土家“摆手”、苗族“椎牛”、侗族“发萨”、白族的本主庙会,瓦乡(苗族支系)的“跳香”等等,在虔诚、繁琐仪式中,伴以庄严热烈的民族歌舞和神话传说,融自然崇拜、图腾于一体,多元古老,肃穆神秘;流传在湘西大地的一些生产、生活歌谣都体现了敬神、崇巫的特色。如挖地锣鼓歌、梯玛神歌、上梁歌、狩猎歌;湘西人的居住、饮食和服饰等领域中,也渗透了宗教的因子。土家族建房共十七道大程序,选址依据神意,造屋场要祭山、定向、释异等,其他诸程序也均可以见出神的主宰性,整个仪典洋溢着神秘的色彩;湘西的文学、艺术表现的绝大多数都是具有神性的宗教内容。跳傩或还傩愿,是湘西少数民族中最为盛行的巫术活动,沈从文的《凤子》和《长河》中,都细致描述了傩舞和傩戏的全过程。《神巫之爱》对跳傩大场面的诗意描写,充分显示了原始宗教活动的神性魅力;辰河高腔的《目连戏》,在捉茅人请神开台戏时(即导语中描写的剧情),青面獠牙的鬼魅持着真刀真叉,冲入附近阴森的荒郊坟野,抓来“三魂七魄”;“打叉”一折中,戏场下还要摆两副棺材更是鬼气弥漫,令人胆颤心惊。湘西恐怖神秘的民俗事项也很多,特别是放蛊、落洞、赶尸成为湘西神秘文化的三大奇观(陈素娥《湘西少数民族审美观念的现代审视》,原载《贵州民族研究》,2009年03期)。在湘西,更有被考古学家认定为史前文明的湘西凤凰腊尔山台地苗法师龙云高用于还傩愿请神、送神的那套传承了数千年的《手诀》,更是变化莫测、神秘庄严。据湘西《团结报》社记者张谨现场感受,足以让人在诡谲的氛围中,倍感天地鬼神之神圣,强烈地感受到了这种神秘文化的诗性魅力和非同凡响的感染力。
特征之四:会通协和的和谐美。会通,不是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化的简单叠加,也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或多种文化的改造,而是在保持各自特质的前提下的相互吸纳和融通,以求共同进化、共同发展,以服务于生命存有和生命优化的需要;和谐,不是相同因素的相加,而是相互差异相互对立的种种矛盾因素协调运作,融合为一个新范畴的进程。这样才能唤起人们的美感,这是和谐美的灵魂之所在,也是认识和把握边地文学艺术和谐美的重要理念。
为了进一步说清这个道理,我们不妨引用范垂功先生一段话:公元前8世纪郑国史官史伯在哲学上第一次提出了和谐的本质问题,《国语·郑语》记载了史伯同郑桓公的一次精彩对话,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提出“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指出“声一无声,物一无文,味一无果”。意思是说,众多对立因素相互结合,协调运作,融合为一个新事物,这样,事物才能得到很好发展,美才可能得以产生;如果只是一种音调一种色彩一种味道重复相加,如宫声加宫声,白色加白色,辣味加辣味,就不可能产生悦耳的音乐、华丽的文采、好吃的味道。盛行于公元前6世纪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为西方美学提出了第一个范畴——和谐。可惜毕达哥拉斯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他的门徒波里克勒特在《论法规》中转述道,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和谐起于差异的对立,因为和谐是杂多的统一,不协调因素的协调”“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把和谐原理推广到建筑、雕塑等其他艺术领域中去,甚至推广到天文学中去,提出“诸天音乐”与“和谐宇宙”概念。古希腊的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最大代表赫拉克利特,对和谐的本质做了卓越概括,“相互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音乐混合不同音调的高音和低音、长音和短音,从而造成一个和谐的曲调”。史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这些大思想家们都通过音乐的产生阐述和谐美的本质——对立因素协调运作,融合为新事物(范垂功《论和谐美的灵魂》,2007年4月5日,中国作家网)。
边地文学艺术的和谐美,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文化与文学艺术观念的会通是构成边地文学艺术审美和谐美特征的第一个层面。以西南荆楚之地为例,往古来今的几千年来西南荆楚之地的文化和文学艺术就一直处在交流和融汇之中,促进了荆楚边地文化和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繁荣,形成了古代荆楚之地神秘感性而又实用理性的文化和文学艺术特质,凸显了和谐美的特征。何以至此?原因有六:楚文化所具有的开放性与兼容性的文化特性,使其具有“兼收并蓄”的包容精神;春秋战国时期尊士、养士之风盛行的大背景下,楚国的统治者尊重士人,为士人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致使诸子百家学者汇聚楚地;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频繁的聘问、会盟,为楚国与其他国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机会,促进了文化交流;其他诸侯国贵族卿士“奔楚”,为楚国带来了人才和典籍;商业的发展,交通的改善和书写工具的改进;频繁的兼并战争在给百姓带来深重灾难的同时,促进了文化和文学艺术的传播(徐文武《楚国思想与学术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从现当代边地文学艺术以及民风民俗方面,也能明确而细致地感受这种包容、会通的和谐特性。据湘西州相关民俗专家介绍,迄今为止,在湘西苗族聚居区几乎每月都有节庆聚会活动,如正月十五的“尾巴年”、二月二祭“濮仡”、三月三“跳月”节、三月“看龙场”节、四月八牛王节、五月端午、六月六、吃新节、七月七的“姊妹节”、“赶秋节”、九月九“跨阳节”、十月“跳香节”等,此外,泸溪县洗溪镇峒头苗寨还有“七月八”歌会。这些节会活动或为当地土家、苗、汉等多个民族共同拥有,或为后代苗族族群独创,而传承至今的苗族二月二祭“濮仡”、三月三“跳月”节、“七月八”歌会这几个节会活动历史更久远,文化渊源错综复杂,为多文化相互交融会通的结果。其一,湘西苗族二月二祭“濮仡”、三月三“跳月”、“七月八”歌会三大节会活动,与祭祀“伏羲氏”这一中华民族共同拥有的“人祖神”相关,是中国远古时期原始宗教的遗风。其二,湘西苗族二月二祭“濮仡”、三月三“跳月”、“七月八”歌会三大节会活动,是原始母系社会群婚制习俗的遗存,原始古朴,充满野性之美。其三,湘西苗族二月二祭“濮仡”、三月三“跳月”、“七月八”歌会三大节会活动,是古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伦理制度基本理念的体现,也是中原华夏文明与荆楚巫傩文明相互影响、交流融汇的结果(引自唐正鹏《傍石集》之《脉承荆楚巫傩
源接华夏文明——湘西苗族节会文化历史探源》一文,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尤其是到了现当代,边地文化及文学艺术与中原中心区文化及文学艺术出现了双向互动的对话与交流,展露出一种包容与开放的文化心态。
人与天地万物的会通和谐,是构成边地文学艺术审美和谐美特征的第二个层面。还是范垂功先生说得好:“事物的种种对立因素协调运作,相互促进,融合为一个新范畴,有力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由此产生和谐,唤起美感,这就是美的和谐规律。杂多统一唤起美感,这就是对美的和谐规律的简要概括”(范垂功《论和谐美的灵魂》,2007年4月5日,中国作家网)。毋庸置疑,直到现当代,边地尤其是边地少数民族文化中仍保留着原始灵感思维的特点,他们认为“万物有灵”“万物有生”,而且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在他们千百年来的生产生活中,以祭祀和巫术的方式表现出对天地的敬畏和对自然万物的尊重;在审美上强调人与天地和谐相处而实现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统一,追求着那种与人与万物的和谐之美和宁静之美。这种审美观念在边地在沈从文、艾芜等边地作家文学作品以及边地民间艺术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尤其是西南边地在保持文化及文学艺术特征的同时,长期以来受到了佛教、道教等宗教哲学思想的影响和浸润,以举办各种节会和民间宗教活动来呵护生命、追求生命的超越,以期实现个人内心的和谐与平衡,达到生命的和谐之美。正如徐复观所说:“人类对宗教的要求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要弥补现实中无可弥补的缺憾。进一步是出自想超越于自己生命之上,以得到生命永恒”(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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