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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刘亮程聊聊天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湘西团结报
麻胜斌

我曾幻想过写出一本好书,当上名副其实的作家,然后在大礼堂里或者草地上和我的朋友、读者或粉丝们坐在一起分享创作心得。这样的梦做多了,梦境慢慢就具体化了。比如说所写的好书,好到什么程度,得有个标准来衡量。当我读到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时,不禁连发感叹,这本书要是我写出来的,那该多好啊!

聊聊狗

我是从狗开始认识刘亮程的。翻开《一个人的村庄》,第一篇散文就叫《狗这一辈子》,文章开头矛盾冲突引人入胜,三言两语,文字就飞起来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护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我要是在城市里长大,老和那些宠物狗腻歪在一起,就无法体味一条村里的狗,无法读出作者那种原汁原味的笔调。我在农村长大,对村里的土狗熟的不得了,这些土狗就如文中所说的那样,刘亮程起笔不凡,一下子就把村庄里狗的命运给交代好了。

再往下看,狗事里透出些人世来。我觉得刘亮程与一条狗对视时,定能与狗交流,对话,感知彼此的存在。他看狗,狗也在看他,他懂狗,狗也懂他。一个真正懂狗的人,笔下的狗自然与常人所见的狗不同。“狗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读到这里,我顿了顿,想想人,再想想狗,发一会呆,再接着读下去。阅到看家狗对主人的贵人叫,被主人骂了,躲慢了还会被打的情节“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就不咬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当狗容易么?“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我越看越有劲,酣畅淋漓时,觉得作者把我多年来想写而又写不出来的东西全写活了。这个不得了的作家叫啥名字?我合上书,再看看封面,上面写着“刘亮程著”。哦,原来那个写狗的作家叫刘亮程。有了狗这个好口碑,刘亮程这个名字我一下就给记住了,还一不做二不休,马上下单,买了他的另一本散文集《在新疆》。

除了《狗这一辈子》,刘亮程还写了《两条狗》《狗全挣死了》《狗的路》《一只像作家的狗》,看来,这位作家对狗非常感兴趣,在厚度有限的散文集里,给狗留足了篇目和篇幅。

阅读,特别是读好书,边读边感悟,好书会在无形间影响人的写作。把这几篇狗看完后,狗不知不觉就跳到我的散文里去了。我今年在《团结报》副刊发表的文章中,就有一篇写到狗,由于还没把《一个人的村庄》里的狗消化好,字里行间还能看出刘亮程的影子:“路边狗失去最起码的警觉,它们慵懒,没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山里狗要是见车来,早就远远躲开,然后朝车子狂吠。也难怪,路边狗每天看车进车出,人来人往,见得多了,狗也就疲了,该给哪辆车让行,该朝哪个陌生人叫,狗自己都弄不清了。”

除了刘亮程,谁会去仔细了解村庄里的狗呢?白天,人们看到狗溜着墙根找屎吃,为一根骨头低眉顺眼摇尾乞食,夜深人静时,又有几个人看见狗眼望着璀璨的星空,嘴对着高远皎洁的月亮吠叫?

聊聊风

刘亮程的散文满是风的味道,光是收录在《一个人的村庄》散文集里标题有风的就有《寒风吹彻》《风中的院门》《风改变了所有人的一生》《那时候的阳光和风》《一场叫刘二的风》《只剩下风》。

刘亮程的风,从大地上吹起,一直扬到天上,能卷起尘埃,也能卷起云层。《一个人的村庄》写了近十年,刘亮程本人都说,那是他状态最好,最为纯粹的青年时期所完成的元气之作,是体现他文学风格的成熟之作。在新疆,风吹得多了,就风干了许多葡萄、红枣、酸梅和杏仁,新疆干货远不止这些,自己也读了一些书,我认为《寒风吹彻》就是文学干货。

《寒风吹彻》被选入苏教版中学语文课本,让学生过早读到这么寒冷的文章,吹这么彻骨的寒风到底合不合适,当时还引发了大讨论。

刘亮程在央视《朗读者》栏目中说过,1960年老家遭受饥荒,到了冬天,那片区域所有的树皮都被扒光煮来吃了,接着,就是一家人漫长的逃荒历程。他出生的那个村庄叫老皇渠村,村庄周围除了沙漠、戈壁就是荒滩。他父亲在路边找一个地方,往下挖一个两米深坑,上方盖住,没有窗,一家六人就挤在那样一个地下空间里。父亲过世后,作者常受欺负,那时就想早点长大,能打得过人家。而经历过不幸和苦难的刘亮程,他的文字里几乎看不到人间不平,看不到生命被社会和历史凌辱、蹂躏和践踏的描写。作者把眼光看向更大更永恒的事物,自然的温馨和给予,田野、虫鸣、花朵、果实、阳光……让生命浸透到每一颗水滴,每一丝微风中。

这样一个有温度的作家不会写那些把读者带入绝境的作品,《寒风吹彻》自然不像某些担忧者所说,让人读出人生的绝望。

寒风是怎样吹彻的,被寒风吹彻的受众是谁?首先是文中的“我”。寒风熟悉墙上的每一道细微裂缝,钻了进来,门窗紧闭的屋里,炉火将我的手烤得发烫,背脊却依旧寒冷。为了渡过一场大雪,我曾准备好了柴火。经历过许多个冬天后,我才渐渐明白再也躲不过雪,寒冷早已盯住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十四岁踏雪到沙漠拉柴火的时候,冻坏了一块腿骨。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幅表情、一种心境……尔后整个人生。接着是一个曾坐在我的火炉旁取暖,第二天被冻死的路人;渴望春天,害怕寒冷的姑妈,熬过许多个冬天还是被这个冬天留住了,姑妈的那个“天”一直没有热;母亲拉扯大她的七个儿女,儿女的孝心仍然融化不掉她一个人的冬天,生命终有一个走不出去的寒冬。

《寒风吹彻》是作者对人生的寒冷和死亡等终极命题的思考,重点不是写寒风吹彻时我们束手无策,深陷绝境,而是要让人坦然。春秋冬夏,四季更替,我们无法躲过一场场大雪,也无法阻止春天万物复苏的脚步,每一次寒风吹来,我们只有坦然面对,点燃我们的炉火,点燃人世间的温暖,坦然接纳每一个寒风吹彻的冬天。

聊聊闲

刘亮程说:“散文是聊天艺术。何为天?就是把地上的事往天上聊。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说话方式,万事天做主,什么事先跟天说,人顺便听到。”

刘亮程“聊天”时,事无大小,人无贵贱,物无尊卑,任何事,任何人,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被“聊”成经典。《一个人的村庄》里面的闲人刘二就是一个很经典的形象。

村庄里,别人关心今年是丰收了还是减产了,家里的牛羊是长膘还是瘦了,春种秋收那是大事。刘二没关心这些,别人关心的大事他都不关心,别人不关心的闲事,才是刘二的大事。

刘二的大事都有哪些?追着风跑,量一量那场风能吹多远,看一朵花开,然后又看一朵花谢,扛一把铁锨这里转转那里转转,什么活也没干,看别人在地里劳作,跟虫子一起玩,一玩就是半天,陶渊明都没这么闲。超然的陶渊明用文字写出了他心中的桃花源,自己也辞官归田,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时候,也有“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时候,是无法和刘二比闲的。刘二不忙干活,他有他关心的大事。早上站在村头,一个人迎接日出就是刘二每天最大的事情。

活干不干,收成好不好那都是小事,太阳能不能在早上升起来,那才是大事,要是某一天,太阳没了,那是多大的事情啊!早上看了日出,傍晚,刘二又会送走日落。以地平线为界,太阳还在天上,那是白天,太阳落下去了,那就是黑夜,白天黑夜变换的时候是多么惊心动魄,那是多大的一件事!

教女儿读古诗《春晓》时,还在读幼儿园的孩子并不了解诗意,我却一边读一边羡慕,羡慕“春眠不觉晓”睡到自然醒的那种闲适。很多人和我一样,在家上有老,下有小,都要关心照顾。到了工作单位,有上司,有同事,关系要处理好。累了,怕睡过头就定闹钟,要不然上班会迟到。我曾经把一首喜欢的歌设置为闹铃音,让好听的歌声每天唤我起床,时间久了,一听到那首歌反倒让人反胃了,“春眠不觉晓”成了向往的生活。

我们现在关心车子房子,关心股市涨跌,关心摇号上学,关心自己的职位和薪资……很多事情像走马灯一样从我们眼前晃,花花绿绿的,我们看得眼花缭乱,哪有时间去关心花开花谢,日出日落?我们这些忙人没时间关心的事情,刘二关心,刘亮程关心。

在刘亮程的眼里,万物有灵,把肉心修炼成有灵性的心,那才叫心灵。心有灵,才能感受万物的美,万物的灵。关注那些有灵性的东西,哪怕是小小的一花一叶,也有丰富的世界。刘亮程在《对一朵花微笑》里写道:“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的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聊聊梦

若是在沙漠迷路,在没有标志物参考的情况下,因为脚一只长一只短,在走路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偏差,你或多或少会往一个方向偏,你以为自己走的是直线,其实到最后你发现自己走了一个圈,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刘亮程的村里人是这样说的,人上半生朝外走,下半生朝家回,人的腿总是一长一短,走着走着,就转圈回来了,不用谁来喊你。刘亮程理解为文学是对人生的第二次回望,第一次经历是新闻,第二次回望的时候才叫文学。《一个人的村庄》是住在乌鲁木齐市的刘亮程对早年生活的漫长回望,捡拾和认领那些在匆忙中遗忘的东西。

与《狗这一辈子》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开篇位置不同,《向梦学习》是刘亮程另一本散文集《在新疆》里的压轴篇,文中写道:“作文如做梦。在犹如做梦的写作状态中,文字的意味向虚幻、恍惚不可捉摸的真实漂移,我时而入梦,时而醒来说梦。梦和黑夜的氛围缠绕不散。我沉迷于这样的幻想。写作亦如暗夜中打捞,沉入遗忘的事物被唤醒。”

也就是说,人的眼睛往前看,而灵魂是往后看的。走着走着,肉身和灵魂分离,身体走出去很远,灵魂却还在后面的某一个地方。速度快的身体绕了一圈,再遇上速度慢的灵魂,心身合一时,才会回望,以经历的现实来修复破损的梦,以梦中的材料来修复破损的现实,梦境和现实之间相互转世,生下了文学。如此看来,《一个人的村庄》确是一个人无边的白日梦。

我遇到过一个喜欢“跑野马”的老师,上课经常不受拘束,给我们讲唐诗时,讲着讲着串到《诗经》去了,再讲又讲到宋词去了,搞时空“穿越”还不算,还搞科目“跨栏”,语文课会讲哲学、讲美术、讲音乐,我几乎每节课都听得很入迷,脑袋飘飘的,不沉也不累。可惜,这位老师被说上课抓不住重点,再学下去孩子们考试都没法考了,最后被班里学生联名给换掉了。当然,联名书上,我没签名。

十几年后,我应一位朋友邀请,给他班的学生讲了一堂作文课。有个学生问我,别的同学都是按老师教的方法写作文,先写题目,然后围绕中心去写,她总是抓不准主题,写作文也不敢先写题目,就是先把题目写好了,写着写着,发现写偏了,用另一个题目似乎更合适,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到那个“跑野马”的老师,想到刘亮程的梦和文学“那个在母腹中偷听人世做了无数梦的未来人,是一个作家的原型。作家孤独如母腹中的孩子。”梦是没有中心思想的,你知道梦的开头,你如何为梦规划好提纲,如何知道梦境怎样发展,如何猜测梦的结尾,更无法做到梦要像学生作文一样得首尾呼应。

面对一个要应试的学生,我只好这样回答:考试时,如果你觉得先写题目再写正文不适合你,你完全可以写完正文再找合适的标题。如果以后你想当作家,你更不能像老驴拉磨一样,围着磨盘这个中心转圈圈。要不然,你再努力,也只是把面粉磨地多些、白些、细些,你无法跳出这个圈,无法扩展思维的半径,你甚至比不上在路上拉车的老牛见识多。而作家,恰恰不需要只会转圈的老驴,不需要只会沿着路面轨迹走的老牛,写作要飞起来,像做梦一样天马行空,梦就是那只天马的翅膀。

过了很久,我还在思考那个问题,后面读刘亮程的文章时,我又想到了一点,可惜已经记不清是哪个学生提问了,也不知道我当初的回答解了她的疑问没。她要是能读到我这篇小文,估计会更明白些。那就是围绕一个主题绞尽脑汁说教式地去写,只能走一条枯燥得连自己都不愿走的路,要是能插上梦的双翅飞起来,你会发现哪里都是路。

聊了这么多,梦怎么能讲得完呢,你我只需捧着书,或握起笔,各自拈花一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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