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抑制内心情感,我常不自觉回到童年。记忆,有人说是水里冒出的气泡,但这些气泡如今还在,看来,生活中,还是少不了那些气泡。记忆里,村庄上空天是蓝的,空气透明,水滴清爽,生活贫苦,人心朴素。回想起来,当时没有感觉多么好,觉得应该就是那样。如今仔细体味,感觉村庄融入我的骨血,随着我年龄增长,它变得愈发神奇。
村庄人家没有大的贫富差距。二三十户人家在低矮木房子里安住,正屋盖青瓦,当厨房用的偏房,盖上大山里切割来的茅草。蜘蛛网悬挂在屋檐下,经受烟火熏烤,在微风、阳光中颤动。奶奶时常在天坪里撒下细碎稻谷,喂养她的鸡,由此引来一大群小巧麻雀。鸡吃,麻雀也吃,活蹦乱跳,留一地聒噪。
村庄入口,长一棵枝叶繁茂的猴梨树。树下,一栋低矮的小木房静静伫立。风雨阳光长着牙齿,那栋矮小木屋,经不起它们撕咬,歪歪欲倒,一头用几根硕大木头支撑着。屋主人我叫她杨老太,年过七旬,村庄中唯一的寡妇。存放在时光中的记忆,被漂洗,会变淡,我记不起杨老太的面容,只记得她常穿一身青布衣服,看见我们这群孩子,脸上常带慈祥表情。奶奶告诉我,杨老太丈夫是我远房太爷。太爷和杨老太结婚第三天,让老虎给咬死了,年轻的他没给杨老太留下一子半女。
杨老太害怕孤独,难耐木屋里空空荡荡的白天和黑夜。我的童年时代,杨老太养一只黑猫一只黄狗。夕阳挂上山头,杨老太摆一张木椅坐猴梨树下,摇动手中蒲扇,看猫狗打架。杨老太的身影在村庄人眼中,显得很孤独。村庄人淳朴,决定从口中省出粮食,交给村长,合力赡养这位可怜老人。
村庄长出一条小路,蜿蜒而来,连接村庄后砂石铺成的公路。小路就是田埂,两旁长满荒草。人从路上走,猪、牛不喜欢下水田,也从路上走。猪牛是家畜,是村庄人心上的宝贝,习惯受宠,没规矩约束,它们常在路上大摇大摆地边走边拉屎拉尿。雨天,满路泥泞,路滑,小孩摔倒,沾一身牛粪猪尿回家。父母不抱怨牛,不怨恨猪,不打骂小孩,舀一盆清水,清洗了事。他们的眼中,小孩没现在那么金贵,摔跤是常事,不摔倒,何来强劲筋骨。小路,就是小孩人生路上的训练场。
出村庄两三百米,有一个堤岸长满枫树的堰塘,村庄人挖出来的。那时候,天是天,地是地,树是树,人是人。明镜般的堰塘,树木掩映,成为我记忆中水墨泅染出来的风景画。雨季,堰塘盛水,夏季,水常被打出来浇灌庄稼。村庄没有高科技,缺少浇灌设备,一律肩担手提,致使堰塘的水四季不枯。
年幼的我们好事,看见鱼,就捉,从山里砍下山竹,系上细线,把缝衣针弯成鱼钩,挖来蚯蚓做饵,大步从杨老太门前经过,在老太和蔼慈祥的笑容里走向堰塘。钓来鱼,母亲挖去内脏,清洗干净,有时叫我送给杨老太。我没有多想,只是递给老太时,从她的笑容中我觉得很快乐。我的一些朴素善恶观,可能源于儿时的这些经历。钓得多了,拿回家,奶奶会为我烹炒。它们带着泥土腥味的芳香,没有任何化学药品的侵蚀,从我的舌尖滑过,内心满是融融暖意和想象。
隔壁要叔常和我去堰塘钓鱼。要叔实际年龄比我大两岁,粗粮养出来的娃子,膀大腰圆,性格如同他家喂养的那头老黄牛一样憨厚,从不欺负比他小的我。我喜欢要叔,要叔也喜欢我,两人常黏在一起。这样的场景,一直沿袭到我们成年。走上讲台的我,每逢周末回家,总忘不了去要叔家走一趟。要叔的新娘看到这样的场景,吃醋,笑着要我和要叔坐一起,她让位。可惜,美好的东西总是难以让人紧紧拽住。要叔结婚三年,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我赶回家,要叔横躺在自家堂屋的门板上,头皮,被车轮撕去一大块。身下的木板,鲜血凝结成块,呈现暗红色,散发着浓烈的腥味。
初秋,火辣的阳光在大地上流淌,稻子成熟,大豆成熟,小米成熟,花生成熟,玉米成熟——一切与村庄相关的营养,都在灿烂的阳光中弥漫出金属般响亮的气息,尽情铺设缤纷色彩,碧绿、火红或者金黄,旁若无人地释放它们的激情,浓浓淡淡地交织在一起。
庄稼成熟,杨老太主动担负起村庄所有人家晾晒粮食的任务。阳光灿烂,老太屋前偌大的土质平地,打满色彩鲜艳的补丁。村庄里的晒垫晒出不同的作物:稻谷,玉米,辣椒,小米——晒场外站立杨老太亲手扎制的稻草人,一身陈旧的青布衣服,戴顶破破烂烂的草帽,拿根细细长长的竹篙,竹篙的顶端,细细丝线捆着从竹子上脱落的笋壳。满脸皱纹的杨老太,整日摆着一把木椅坐在屋檐下,脚边放一根长长的响竹,时不时拿起摇出一派稀里哗啦的声响。杨老太的叫声和麻雀的惊叫融合在一起,加上响竹的声音伴奏,构成我记忆中别致的音乐交响曲。
小时候,没玩具,捉蟋蟀喂养,成为我和要叔劳作之余的最爱。蟋蟀也叫蛐蛐,很有灵性,它们喜欢把家安放在玉米地,所住的地方有前后两个洞口。我和要叔分工合作,他小心用竹筒堵住前洞口,我用力踩踏洞穴周围,尽量把后路堵死。蟋蟀惊慌失措,从前洞口逃逸,常主动蹦进竹筒。有的蟋蟀洞深,一时半会踩不出来。蟋蟀怕水,用水灌,先出来的一定是弱小的母蟋蟀,接着灌,公蟋蟀自会乖乖爬出。脾气暴躁有战斗力的蟋蟀,直接蹦出来,要叔眼疾手快,扑上去拿手扣蟋蟀,失手很少。要叔捉拿蟋蟀,能保证不弄伤蟋蟀一根触须,我佩服他的好眼力和好手功。捉住蟋蟀,放进竹筒,尽心饲养,童年的乐趣,全在其中。
我和要叔共同养过一只黑色蟋蟀,我们叫它“牛魔王”。我们时常从家里拿来黄豆和玉米去喂它。当然,这也是用硬东西为它磨牙。劳作归家的黄昏,村庄里所有孩子时常会拿出自己捉来的蟋蟀,聚集在杨老太家天坪里比试。我们趴着,几个脑袋凑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摆放在面前的玻璃瓶。轻柔的鸡毛伸进去,挑逗,蟋蟀开始它们的征战。“牛魔王”威猛无比,逢战必胜,时常在我们眼前将伙伴捉来的蟋蟀咬得落荒而逃,它成就了我和要叔儿时的荣耀。
斗蟋蟀过程中,杨老太会拿出些小吃款待孩子们,那时,人人家里都很穷,老太招待孩子的时机很少。最叫我难忘的吃食,还是杨老太亲手做的米豆腐。清凉山泉水浸泡的指头般大小的米豆腐,呈蝌蚪状,淡淡的米黄色,散发出悠淡香味,格外引人垂涎。迫不及待地吃进嘴里,唇齿留香,清清爽爽的滋味,久久在口中回荡。成年后的
我,先后去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米豆腐,总感觉少了点滋味,不及杨老太制作出来的米豆腐风味佳。
30多年转瞬即逝,自己已步入中年。而我亲爱的杨老太、要叔、奶奶,他们禁不住时光淘洗,走了。奶奶躺在村庄后的水沟旁,要叔睡在村庄后的大山下,杨老太安放在距离村庄不远的小山丘上。他们虽然看得见村庄,但那些原本属于他们的生活,已经从村庄里移除,随着他们一道走远。只余下眼前这座村庄,盛满我对他们无尽的思念,就如同村庄长出来的小路,弯曲悠长且长满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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