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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整改,“糊涂”校长被免职

2022年02月09日 10阅读 来源:永州日报

□本报通讯员 尹世禄


“竟然把‘巡视整改’当成儿戏,这位校长真是太糊涂啦!”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向全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沱江镇为人小学原校长郑朱林因虚假整改巡视交办问题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情要从一次巡视整改“回头看”说起。今年3月,省委第六巡视组进驻江华,这是该县第二次迎接省委巡视了。这次巡视增加了一个“自选动作”:对上一轮省委巡视交办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不访不知道,一访吓一跳。这次“回访”还真发现了一些问题。

巡视整改虚与应付

值班老师伙食费公家“买单”

2016年4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江华期间,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发现了沱江镇为人小学2013年将应由早、中、晚值班教师承担的伙食费共计30807元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问题。


本来这笔钱应由各就餐老师补交。但在整改过程中,时任该校校长的郑朱林安排财务人员尹某于2016年4月22日先垫交了该笔伙食补助费30807元。2016年5月底,省委巡视组离开江华后,郑朱林又安排财务人员以“我单位4月22日多存入教师值班伙食费30807元,现申请退回”为由,经郑朱林和学校副校长龙某签字审核同意后,将该笔款项取出退回给尹某。


与教师吃饭“公家买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生的伙食费结余却迟迟不予清退。2013年春季学期结束后,为人小学对学生伙食费进行核算,发现有结余,按规定应退还学生。经统计,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应退伙食费共计14290元。但因当时学校六年级学生已毕业离校,没有及时清退。直至今年3月1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调查组入户走访时,部分学生反映没有领到退还的伙食费。但由于当时的财务经手人员尹某已于2017年8月因病去世,具体数额已无法查清。

五万余元贫困寄宿生补助被截留

2013年6月18日,沱江镇为人小学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2013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79500元。2013年6月19日,为人小学按500元/人标准造册报账2013年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安排财务人员负责发放,因当时六年级学生已毕业离校,部分贫困寄宿生补助未被领取。2013年11月4日,学校财务人员将未发放的贫困寄宿生补助56000元存入学校行政经费户。2013年12月底,该校零星支付了部分贫困寄宿生补助共计1875元,剩余54125元贫困寄宿生补助未发放。


在每学期的财务结算中,该校校长郑朱林明知还有贫困寄宿生补助54125元未发放到位,但一直没有督促安排人员进行清退,也没有将此款上交财政。截至今年3月,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调查组到该校调查时,为人小学应付款明细账上仍然结余54125元贫困寄宿生补助未发放。


今年6月21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调查组的见证下,为人小学组织人员将该款一一退还给学生或家长,54125元被截留的贫困寄宿生补助终于“完璧归赵”。

与承包商签“阴阳合同”

隐瞒学校收入发补助

2013年7月18日,为人小学对学校商店进行公开招标,沱江镇居民齐某以102000元中标承包该商店一年,当天,齐某与为人小学签订商店承包合同。


“毕业班教师工作那么辛苦,想发点加班费鼓励一下,又不能动用公用经费列支,有什么好办法呢?”郑朱林“灵机一动”,在学校商店的承包费上动起了“脑筋”。随后,郑朱林与学校商店承包户齐某商议签订了一份虚假承包合同,将合同上的承包金额改为82000元。2014年1月12日,为人小学收到齐某上交的商店承包金102000元后,郑朱林安排该校财务人员将其中的82000元存入学校行政经费户,将另外20000元在账外管理,用于发放教师文明劝导、课外活动、班主任加班等补助。


郑朱林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今年4月26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对郑朱林立案审查。5月25日,郑朱林被免去沱江镇为人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7月31日,郑朱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一名校长,我没有认真履行校长职责,犯下了错误,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教育与培养。深入剖析原因,一是自己没有加强学习,对党内各项政策学习不够。二是工作方法欠缺,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志。三是工作中随意性大,主观性太强,在财务管理方面,错误地认为,没有进个人腰包就没有问题……”面对调查人员,郑朱林检讨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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