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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9问

2022年02月11日 10阅读 来源:永州日报

永州市国家税务局

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为切实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国家连续出台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答: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审批?

答: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环节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时,报送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等相关数据的,即视同备案,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5.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否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一)采取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如果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度)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二)采取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对于新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

答: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考虑到定额征税企业管理的特殊性,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自行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无需再报送资料备案。

8.小型微利企业在汇算清缴环节如何享受优惠?

答: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可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二是对于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终了后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按规定补缴税款。

9.如果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税款时未享受优惠政策,如何衔接?

答:由于发文时间和税务机关修改纳税申报软件等问题的原因,很多小型微利企业在文件发布之前预缴2014年所得税时,来不及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为此,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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