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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廉租住房分配和营运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岳阳日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就廉租住房分配和营运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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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住房分配和营运管理已于五月三日启动,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申报受理公开透明、分配过程公平公正、营运管理规范有序。近日,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小年就廉租住房分配和营运管理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经开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黄小年:经开区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的对象和范围是:(一)具有我区城镇居民户口,在本市、区工作或居住;(二)在申请年度连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个月以上;(三)未享受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新社区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四)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本地人均住房面积最低标准(人均享受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申请对象自申请前五年内出售、赠与或自行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都可以进行申请。

记者:廉租住房如何申请?

黄小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申请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岳阳经开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办公地址: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109室,办公电话:8187791)领取《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廉租住房审批表》及公示单。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户人代为申请。

记者:申请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黄小年:申请廉租住房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已注明婚姻关系的可不提供),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的、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应证明。

(四)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材料,租住或借住房屋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

(五)属于优先照顾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残疾、患重大疾病等。

记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申请时还需不需要交纳费用?

黄小年:申请时,申请人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受理人员不论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都是违法违纪违规的。

记者:廉租住房分配按照什么原则进行?

黄小年:廉租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原则进行:(一)优先配租伤残军人、参战人员,优先照顾无房户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肢体残疾人或独居的65周岁老年人可以优先安置到一、二楼层;(二)一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三)配租对象以廉租住房的地点、楼层、户型、面积等为由不接受实物配租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资格,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其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四)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对应配租而未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五)已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可以重新选择实物配租,但其享受的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后取消;(六)廉租住房住房承租人死亡或外迁的,原同户籍且同住一处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需继续承租的,可以重新办理申请手续;(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建筑面积,由管委会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确定。

记者:廉租住房轮候期多长?轮候期内有什么规定?

黄小年:廉租住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会在轮候期内安排廉租住房,但轮候期间,轮候对象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将取消轮候资格,并告知申请人。

记者: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期间有什么具体要求?

黄小年: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审制度,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一)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二)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区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三)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四)擅自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交纳租金的;(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居住的;(七)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确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廉租住房的,需经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批准);(八)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九)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其他情形,或有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行为的。

记者:承租人是否可以自行装修廉租住房?

黄小年: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廉租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批准,但腾退房屋时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记者:承租人应当退回、腾退廉租住房,但拒不退回、腾退的,会采取什么措施?

黄小年:根据具体情形,承租人拒不退回廉租住房的,将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廉租住房的,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腾退。

最后,希望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要按照规定程序正常申报,遇有工作人员设置障碍索要钱物的,积极举报,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人打着替人办事的旗号骗财骗物的,要特别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承诺,保证房屋及其设施完好并合理使用,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99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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