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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拟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你怎么看?

2022年01月20日 13阅读 来源:株洲日报
株洲日报记者

邓伟勇

今年11月14日,国家卫健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机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随后,关于无偿献血是否应该纳入征信系统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有人持积极态度,有人反对,有人担心。本期“天台话吧”即关注此话题。

观点一:正能量需要更多鼓励

讲述人:医务工作者

谭佳

站在医务工作者的角度,我觉得将无偿献血拟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有其积极意义。献血虽然是自愿的,但是献血之下的正能量应该得到鼓励和提倡。纳入征信的探索,是国家从政策层面对无偿献血的一种鼓励,更多是涉及公民文明建设的范畴。

这些年,虽然公民献血率不断提升,但在一定时期也会出现血站库存紧张,不仅有不少人对无偿献血缺乏了解的原因,激励和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献血率的提升。由此可见,通过政策层面的设计来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献血队伍中来,对于提高无偿献血率,改善季节性“血荒”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社会征信体系既要惩戒失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更要加大力度,褒扬仁义善举。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就是对那些作出善举的人建立激励机制,让无偿献血者得到更多支持和肯定,享受更多便利,可以说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

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既有法制层面的“黑名单”的惩罚,也有道德层面的“红名单”的激励,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早有地方实践,不少地方的无偿献血者达到一定条件,就有机会在医疗服务、评先评优、交通出行等事项中享受特殊待遇。

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精神的一种体现,更是一种需要弘扬和激励的行为。从此次通知的具体内容和有关部门表态来看,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惩戒,因为人们不献血有健康、年龄等各种客观原因,市民大可不必有顾虑。

观点二:征信应用不宜“扩大化”

讲述人:新媒体从业人员

陈柱

在现在这个时代,个人信用被称为“经济身份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个人觉得,可以纳入征信系统的信息,大体应该限于个人经济、金融信用领域,征信体系应用场景的边界,不宜延伸到个人社会公德领域的表现。

在我有限的认知里,目前正在讨论的将个人在水电气通信等领域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还算符合该系统的建立“初心”

,而无偿献血初衷应该是鼓励大家自愿奉献,这种自愿奉献是基于自身身体合适的前提下,如果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免让人怀疑对那些有奉献精神,但是天生不适宜献血的群体关上了为自己征信档案“锦上添花”的大门?

从另一方面考虑,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也容易让人理解为在其他征信事项有“污点”的情况下,可以用献一次血来补救,甚至将“污点”抹平。这显然是不可以的,那么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对于激励无偿献血没有太多实质意义。此外,征信应用的“扩大化”也会带来不好的示范效应,如果这次是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作为个人档案的加分项,那是不是也可以将捐助慰问、见义勇为等行为也纳入其中。

征信讲究的是诚信,是信用,而不是涉及公益善心或者道德表现,如果将信用关联不大的行为,都用征信系统去约束,就扭曲了征信体系设置的本意。

观点三:无偿献血纳入征信应慎重

讲述人:湖南崇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年喜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纳入征信系统的事项有着严格的边界。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内容:“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在当前,我国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措施已经有了明确的确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法》中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等。鉴于此,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从某些层面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众无偿献血的义务强制性。

将献血记录纳入征信系统,作为激励的依据,如果献血者能享受到更多公共服务的便利,确实会形成鼓励效应,让更多的人投入到无偿献血中。但是,社会征信体系的使用,仍然需要遵守严格的边界,只有那些跟公民信用紧密相关的事项,才能纳入其中,类似无偿献血这种公益善举,纳入征信应该慎之又慎。

相关政府单位应当健全无偿献血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拓展无偿献血模式,同时在无偿献血者及家属在需要救护时,可以优先、优惠的享受输血服务,这才是实实在在的举措。

观点四:探索无偿献血激励机制

讲述人:社区志愿者

唐勇

我经常从事志愿服务,经常会碰到志愿服务是否能长期持续下去的问题,这就需要探索一些褒扬和激励制度,这些虽然不是从事志愿服务的目的,却是不可少的。

无偿献血某种意义上也属于志愿服务的一种,是一个人高尚道德的体现,在我看来,无偿献血者理应在各个方面获得社会的尊重和褒奖。这就需要制度层面的设计让好人不吃亏、好人有好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激发人们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比如,可以借鉴外地的做法,对无偿献血进行表彰,让他们有更大的荣誉感。企事业单位也可考虑对参与无偿献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误餐和交通补贴。政府部门对于评选出来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应该给予他们在交通出行、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特殊政策。

另外,血站、医疗机构等的服务也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比如合理规划献血屋,为无偿献血者在提供便利,打破信息壁垒,在无偿献血者自己用血时,在相关费用报销方面不折腾。

事实证明,只有高尚的行为被赞扬了,做好事的人得到了嘉奖和鼓励,才会温暖和感染更多的人,在全社会形成信任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让更多无偿献血者不被消极思想麻痹,获得持续做好事的动力。

网友热议

@快乐为本:对无偿献血者应该颂扬、点赞,社会应该给他们的善举以更多的肯定和支持,希望更多的人加入,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世界上另一个我:希望对献血者有所奖励吧,我从18周岁开始献血,每年两次,一直到现在10多年没有间断。

@随风飘扬:激励机制是好事,采取景区、博物馆免费等惠民措施值得推广,但是纳入征信还是需要慎重,毕竟有很多人因为客观原因不适合献血。

@天苍苍野茫茫:征信本身就是约束少部分人在经济领域不守契约,不守信用,如果无限度扩大,把所有的东西都纳入征信的话,对其他人会造成另外一种不公平。

@牵着鼠标散步:虽然我的家人很早就开始献血,同时也是受益者,但是把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确实不妥,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献血,无偿献血应该不附加任何条件。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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