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入职某高校,教中文。无论是课堂外练课,还是课堂内授课,凡涉古诗文,大家无一例外都要“翻译”一番。当时我已觉不妥,然而说不出所以然。
后来,长年讲授一门叫做“古代汉语”的课,随着教学的深入,与学生互动越来越多,也就明白了个中道理。
思考,是从一个学生好奇的提问开始的。她说:“老师,外语系的老师可以用英语讲授英语,用日语讲授日语,您能否用古代汉语讲授古代汉语呢?”我答:“不能”。又说:“好像我们无需懂得文言作品写作年代的发音,同样能懂解原文,是吧?”那学生似乎有些不解。我解释道:“我们读文言作品,或默读、或朗读,要么用普通话,要么用方言,无论普通话还是方言,都与文言作品创作年代的实际发音相差甚远。而这有何妨?我们理解文言,关键是汉字及上下文;至于汉字发音所属音系,以及上下文音串,对于理解文义,影响甚微。”那学生说:“那么,当我们读到任何一首古诗文,开口的瞬间,那古诗文已与时俱进而置身当代语境,与当代语音体系无缝对接了。可以这样理解吗?”这真可谓“起予者商也”!
循由此番对话继续思考,“翻译”用在文言作品与白话作品之间为何不妥,我也就能说出所以然了。
于文言称“翻译”,乃基于“古代汉语”这门课程而成立,而“古代汉语”这门课基于西方语言学而建构。王力先生是创立这门课程的重要代表,依其所倡,“古代汉语”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阅读古书的能力。语言学,其本质是口耳之学,总不离听觉这一范畴。而经史子集中的文言,非目治不能解,也就是说,必须经由视觉才能真正明白原文所指,未曾过目而单凭耳听,除非神圣,终不可解。用属听觉范畴的学问来处理视觉范畴的问题,也即用西方语言学来指导文言教学,终归是方圆凿枘、扞格难通。
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具有强烈的暗示性或误导性,“古代汉语”这个名称就让人们误以为:文言是古代口语的实录。今人有今人之口语,故古人之口语及其实录无所用乎当代,学之作甚?加之“现代汉语”助攻,二者联盟,更强化了误导,坐实了误解。
误解一旦坐实,则视同真理。心想,既然文言是古人口语之实录,则必然离我很远,因此,我要理解其义,必须“翻译”。“翻译”这一名称于是乎得以确立。而反过来,“翻译”一词又进一步强化这一暗示:文言是过时的古代产物,离我们很远。因为翻译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里,本就是针对异域地理空间而言,由于未曾反思,念顷之间,地理空间与心理空间便混为一谈。于是,我们从“鹅鹅鹅”开始就勤于“翻译”,一直翻到“大学语文”,甚至到大学中文系,而心与文言的距离,依旧是“溯洄从之,道阻且长”!这难道不也拜“翻译”所赐?
文言,顾名思义,是文与言的互动,是文字对口语的雅化。雅化的方向,是汉字化,是把口语的表达转化成文字的表达。在转化过程中,必须经过不同程度的舍弃,口语才能实现文字化。首先,要在互动中不同程度舍弃原生态的发音,原生态的口语音在与汉字音互动中重新发音(文读),而汉字音,是“声成文,谓之音”;其次,是在互动中酌情舍弃原生态的语法,语法转化为文法,然后文通字顺,“辞达而已矣”;而始终不舍弃的是意义,意义的听觉呈现转化为视觉呈现,口语表达也就成了文言作品。
文与言互动,其结果可以偏文字,也可以偏口语,也可以适得其中。偏文字,就是文言文;偏口语,则属白话文;适得其中,是为文白相间之文。文言文,主要靠眼睛理解;白话文,单凭耳朵可以理解;文白相间之文,或耳或眼,皆可理解。由此而观,所谓用白话文“翻译”文言文,只不过是稀释其文字化溶度,使之更加口语化。从本质上说,翻译基于两种异质语文而展开,而从文言文到白话文,并非两种异质语文间的转换,所以并不适用“翻译”。
汉字晚于口语,故越在汉字产生早期,汉字尚不完备,字数本少,文与言的互动结果越倾向于文字,而常人就愈难懂解。常人不解,片面归因于时间久远,而不知实则是自家识字流于表面,不能深入;故《尚书》之佶屈聱牙,《周易》之欲说还休,必依赖“翻译”然后才敢开卷,这是当代一般读者的普遍心理与认知。
其实,文言是一种表达能力,即双向运用汉字与口语的能力。口语可以自然习得,故打通文言的任督二脉,关键在识字。识字的深度、维度决定运用文言的深度、维度。而于文言称“翻译”,其真正所指,是自由出入文字与口语。而这种实践,古人自入学始,无时不在进行。入学习字,就意味着学习用汉字雅化口语,据此理念而习字的传统一直传承至清末,如陈惟彦《幼学分年课程》第一阶段就包括“口授俚语,令学童以文言达之”。幼童稍长,则读经史,素读后必读注本,而郑玄《三礼注》、颜师古《汉书注》等古人的经史注解,其中就包括用偏口语化的表述串讲偏文字化的原文。
总之,文言中言“翻译”,实属不当之名。语言是魔咒,一旦被它施了定身法,思想之路必然偏了方向。我们被“翻译”施了定身法已有百余年,如今,解除魔咒、解构“翻译”,从而为文言正名,到时候了。然则何以名之?曰“语释”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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