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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七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招商公告(第三次)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乐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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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五通桥区桥沟镇、金山镇、金粟镇、牛华镇、冠英镇、石麟镇、西坝镇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经五发改【2013】31-35号、111号、115号文批准建设。经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议定,由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项目进行招商,项目建设资金为投资人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以上项目投资,现就有关情况及投资申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七个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项目地点及概况

该项目分别位于五通桥区桥沟镇、金山镇、金粟镇、牛华镇、冠英镇、石麟镇、西坝镇,交通方便,地质稳定,符合建设需要。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工期

1、项目建设内容:

(1)厂区建设项目:总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45万吨,其中桥沟镇0.12万吨;金山镇0.07万吨;金粟镇0.15万吨;牛华镇0.5万吨;冠英镇0.5万吨;石麟镇0.05万吨、西坝镇0.06万吨。牛华镇、冠英镇、桥沟镇、金粟镇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方式,金山镇、石麟镇、西坝镇采用地上式污水处理方式。

(2)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总污水配套管网预测长约76KM。

2、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3个月。其中冠英镇、牛华镇污水处理厂2013年12月前开工建设,2014年底前竣工投入运营;其余五个污水处理厂2014年开工建设,2014年底前竣工投入运营。(备注:配套管网与厂区建设同步实施)。

五、项目投资和回报

该项目总投资约14000万元,分为2个子项目,实行“整体招商、整体投标、分别报价、整体开标”的原则。

(1)厂区建设项目:投资约4500万元(以区财评中心评定的价格为控制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价格为该项目的最终竣工决算价),采取产业化特许经营权方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污水处理工艺以招商人和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为准,招商人将项目的设计、建设、管网维护、运营权利交予投资人。投资人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以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投资回报,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产业化特许经营协议议定方式支付。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人将污水处理厂内所有资产(含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投资约9500万元(以区财评中心评定的价格为控制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价格为该项目的最终竣工决算价),预测配套管网长约76KM(含竹根镇工农街、文化街污水管网)。最终管网长度、管线走向、管道规格以招商人和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为准,采取政府回购的形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分3年支付回购款(工程价款和年投资回报),即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15%(含15%)。

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规范标准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七、对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资申请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双甲级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均同时为甲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用等级,有专业的管理团队。

3、投资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报名时须交纳2000万元人民币为竞投保证金到招商人指定账户,中选后转为投资资金(招商人根据投资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逐步返还)专项用于该项目,如投资人在该项目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有违约情况发生,招商人有权没收该竞投保证金。

八、投资申请人报名及提交的材料

投资申请人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4日,每日9:30-11:30(北京时间,下同)、14:30-17:00到招商人处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投保证金银行凭证、联合体成员企业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均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完成相关年检工作(2012年度);如未在有效期内或未完成相关年检工作则视为无效材料,招商人将不给予报名。

九、评审

1、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9: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2、评审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22日9:30在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七楼会议室(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进行评审,届时请投资申请人派代表准时出席评审会议。

3、评审由招商人主持,由相关部门组成监督组和专家评审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后评审,经评审后以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单位。

4、当只有一个投资申请人时,经监督组和专家评审组评审,其递交的投资申请文件满足招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则直接进行谈判并报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5、评审结束后,投资人需在招商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商人完成该项目所有相关协议的签订,逾期未签订视为投资人放弃中选投资人资格,招商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报名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由评审结果排名第二的投资人递补为中选投资人。

十、其他说明

1、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中选投资人承担。

2、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投资人均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资人承担。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咨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十一、本公告在《四川日报》、《乐山日报》和五通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商人: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46号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33-330212118781347787

开户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五通支行

银行账号:05012100000397276

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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