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期盼的重大民生问题。市政协组织相关委员、各工作机构、市级各民主党派、各县(市、区)政协围绕“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不同角度,深入开展针对性、前瞻性、专题性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调研报告,对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现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深化认识增强紧迫感
截至2012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5.5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41.3万,分别占总人口的18.45%、11.6%。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当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家政、精神慰藉等公共养老服务项目短缺,针对空巢、失能、高龄老年人的照料停留在志愿服务上;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258个社区仅有7个社区建成运转,覆盖面小;机构养老场所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9.92张,离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还有较大差距等。我们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唱响人人孝老敬老的主旋律,推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
二、多元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在城镇,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等参与为社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在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互助组织,加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为空巢、留守、高龄等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提供就近方便的服务。
积极依托社区养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乐府发〔2013〕2号)要求,将养老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之中。新建的小区要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社区以“改建、扩建、整合”为原则,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配备齐社区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需求和资源供应信息;力争经过几年努力,使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达到基本覆盖,农村社区达到半数以上覆盖。
提升拓展机构养老。大力发展公办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重点保障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适当为社会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专门养老服务。同时,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或设施。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多措并举,壮大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乐山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要以民政局为依托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其组织、培训、咨询、评价等功能作用;尽快出台《乐山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构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明确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对老年人事业的支持。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适当提高新农合报销标准,增加报销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对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安排一定数量的福利彩票等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建设。
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人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项目,实行优先审批;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并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对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给予支持,并探索把养老服务与房地产发展相结合,与休闲旅游相结合;研发养老服务产品和生产性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政策;对社会效益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财政部门可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补助;新建和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县两级财政按建设床位数量,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
健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保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大老年社会救助力度,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着力发展以老年医疗保健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快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在职业技术院(校)设置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定向培养专业人员;增设社区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支持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
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管理标准。制定养老机构服务等级、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从业人员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是介于居家养老和专业机构养老之间,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对缺乏自理能力和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这些老年人白天到照料中心接受照顾并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既符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又被家庭所广泛接受,还减轻子女压力。因此,照料中心也被形象地称为“日间托老所”。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应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制定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并做出长期科学规划。保障照料中心的设施用地,对用地、建房、设施等提供优惠政策,促进配套服务逐步到位。同时,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养老模式。
(二)科学规划照料中心的建设。在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上,应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分布、交通线路的设计、医疗资源的利用,整合文化、体育、协会、社区等资源,科学建设照料中心。以市中区中心城区为例,可以围绕老公园、体育馆、新广场、肖坝、通江等人口集中、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适当规模的照料中心,集中为周边多个社区服务,并将当地文化场所、广场设施等纳入照料中心可用资源,既节约土地和资金,又能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要转换投资形式,建立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发展体制。扩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投入养老事业并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捐款、捐物、提供无偿服务或者部分承包(如合作医院、餐饮企业、志愿组织等)。同时,照料中心还可以拓宽服务内容,以兴趣项目聚人、以活动项目留人,用食堂利润保运营,用社区资源找出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立事达公司在肖坝开设的社区食堂,为照料中心的发展作出了有益尝试。
(四)完善照料中心的设施,实现服务内容多样化层次化。照料中心的硬件设施既要安全又要人性化,还要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这就需要加大投入,增加功能,注重细节,配备应急设施并与医疗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同时,要改变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单一、粗放的模式,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生活护理、康复保健、文体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满足不同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要。
(五)因人而异,提供灵活的服务方式。针对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健康状况、服务需求、家庭状况的不同,提供多档次的服务标准,由老年人自由选择满意的服务层次。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视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参与频率等确定,可包月也可按天、按次计算,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老年人和照料中心的合法权益。制定统一的服务协议,明确老年人和照料中心双方的权利义务,消除双方的顾虑。同时,积极探索老年人与照料中心之间的纠纷化解模式,研究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的有效措施,除实施亲情化的养老服务,获得老年人和家属的感情认同,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外,还应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
(七)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强化培训,扩大志愿者队伍。要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照料中心服务制度,细化服务等级。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敬老院的资源,将照料中心从业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积极调动社区内的各种非正式资源,鼓励和推动志愿服务。在鼓励和推动志愿服务方面,德国深受民众欢迎的“储存个人服务时间”制度尤其值得借鉴。该制度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利用节假日或公休日到各种养老机构提供义务的护理服务,服务时间可以随时储存在档案中。志愿者可在将来自己或其亲人需要接受护理服务的时候,将这些被储存的时间提取出来换取免费的护理服务,即“今天自己护理他人,明天他人护理自己”。(九三学社乐山市委)
我市养老机构医疗服务问题亟待重视
近年来,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硬件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医疗服务却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缺位。建议:
(一)将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对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将其纳入全市社会福利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增大财政投入。
(二)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降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鉴于养老机构的特殊性,卫生部门应专题研究,根据本地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提出既合乎情理又不违背法规的规定,以利于操作。重点在将方便老人就医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加快制定养老机构医务室的管理办法、加大政府办养老机构医务室建设资助力度等方面有所突破。二是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体系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紧密衔接。全面建立入住老人老年健康管理档案和咨询服务平台,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工作,统筹考虑其工资、技术职称等。对于条件不够、无法设置医务室的,卫生、民政部门要帮助其与医疗机构联系,纳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三是统筹推动养老机构与本地权威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专家定期就诊等方式,增加养老机构的医疗功能。老人一旦患大病、急病便可由医务室开转院单,免去挂号手续,直接安排医院病房。四是加大养老行业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稳定队伍。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补贴方式让一些专业的培训机构和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养老医护人员培训,逐渐提高养老医疗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确保他们的权益,逐步建立起养老机构医疗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职称评定体系,确保他们的职业发展,稳定服务人员队伍。
(三)大力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因病托老机构、老年康复院和护理院等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在中国台湾等地,多数养老机构是医院或医疗机构的延伸品,提供康复医疗、慢性病管理等服务,在日本和欧美等国家,是医院、护理院、养老院3种形式同时存在。借鉴和推广医养结合模式,首先,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医疗卫生体系协调发展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大力鼓励和扶持“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其次,要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市场化运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将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多方服务主体的资源,共同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第三,卫生部门要批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成为医疗机构,民政部门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有力推动养老机构“医养结合”。
(民革乐山市委市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让空巢老人不“空心”
(一)坚持物质和精神赡养并重,巩固家庭养老的优良传统,用亲情抚慰空巢老人的心。一是推行家庭赡养协议制度,将子女应依法履行对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赡养义务进一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子女应常回家看望、照顾、陪伴老人,帮助安排好老人日常生活,及时解决老人遇到的困难,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保持与父母的思想交流,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三是倡导“一碗汤”距离家庭养老模式,即以子女从自己家中给老人端去一碗汤,而汤送到老人手里时还是热乎乎的。
(二)强化政府主导,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网络,用关爱温暖空巢老人的心。一是稳步提高空巢老人的养老、医疗、救助等保障水平,在社会分配机制中充分考虑到老人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提供无偿的养老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老人,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人,根据其失能情况给予护理补贴。逐步建立对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并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立社区老年医疗保健、生活救助、精神文化生活、权益保护等服务网络。开办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老年餐厅、日间托老所、老人医疗康复中心等,提供免费或廉价个性化服务。设立老人心理咨询室和24小时心理救助热线,帮助老人排解寂寞化解心理压力。三是建立专业化为老服务队伍。组织对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老人互助人员的免费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社区成立老年协会或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结对帮扶、互助互学等活动,定期看望、慰问、照顾空巢老人。探索建立先存服务将来享受服务,类似“献血制度”一样的养老义工服务制度。
(三)动员社会参与,探索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方式,用真情填补空巢老人的心。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规划建设、土地供应、融资贷款、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扶持。二是多渠道募集养老服务资金。如发放老年福利债券、彩票,接受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赠,出租社区闲置的房产资源用作公共基金,老人“以房养老”等。三是加强针对失能空巢老人的养老机构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服务标准,探索建立由政府、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共同筹资的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四是加快培育和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开发、生产适合老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提高空巢老人生活质量。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敬老氛围,用“积极老龄化”丰富空巢老人的心。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学校教育、媒体宣传、图片展览、文化下乡、敬老模范评选等多种形式,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空巢老人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专门针对老年观众的广播、电视频道,制作、创作老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更好地满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老人群团组织,开展适合老人的文体健身、社交往来、兴趣小组活动,引导老人积极、独立地参与社会和家庭生活。四是注重开发老年人才,让老人发挥特长,贡献余热。五是完善老年教育,引导老人主动调整心态,培养生活情趣,充实精神生活,享受健康幸福的晚年。(农工党乐山市委)
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自2000年以来,国家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十多年来,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不仅没有大面积形成气候,反而很多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经营困难、被迫退出的困难。建议:
(一)民办养老机构应逐渐走上以公建民办为主的道路。民间资金要投资建养老院,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投资建设属于民办非盈利企业的养老院,经营收入不得分红,不考虑投资收回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方式是对社会的捐赠,有这种高尚意识的企业很少;二是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建设高端养老院,但是市场极小。要在即将来临的工薪阶层养老浪潮中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只能依靠政府解决建院投资问题,这就是《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提到的采取“公建民办”的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实际上,在当前全球货币贬值、土地价格上涨的预期下,国家和地方逐年投资、提前建设一批养老院,是一种分期投入资金、提高总体效益的合理方式,也是应对养老浪潮的唯一可行之道。
(二)地方政府应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应当把民办养老机构当做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对待,应当善待进入养老产业的社会资本,千方百计让它们能够顺利进入、坚持开办、发挥作用,帮助民办养老机构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应认真贯彻上述4个国务院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地方政策,拿出实施细则。改变那种认为“承担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的养老服务,才有资格得到政府扶持”的误区,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将入住费用降低到退休金的1/2—2/3,真正解决工薪阶层独子老人等群体的养老问题。
(三)利用闲置资源,避免低效建设。乐山市中区顺江养老院利用当地“撤点并校”后留置的一所村小校舍,兴办起一所条件不错的养老院,年租金不算太高(6万元),入住人数比较多,能够轻装上阵开展养老服务,是一个值得推广的模式。在今后的城市化进程中,各地都有不少的集体资产和公共资产闲置,应当优先考虑预留和引入民间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我们建议,在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将养老院、社区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统筹规划,集中建设,既有利于政府投入,又有助于功能配套。
(四)加强法制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的养老服务氛围。一是尽快制订养老机构意外和事故责任界定法规,明确养老机构、老人、子女三方的责任,公平合理地解决事故和意外。二是保护养老机构的正常经营,出现法律纠纷以后,要遵循以法律
裁判为准的原则,防止“以闹解决”、“多闹多得”的现象,维持正常的养老服务秩序。三是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电子监控和呼叫系统建设制度,制订入住协议和入住条件的规范文本,杜绝民办养老机构擅自制订超越法律的霸王协议。四是实行养老机构强制保险制度和入住老人意外保险制度,切实降低养老机构赔付风险。(民盟乐山市委)
强化养老保险保障惠及民生
近年来,我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思路的引领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参加养老保险、均等享受待遇和社保服务。累计解决“六类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离职村干部等特殊人群20余万人的养老保险。建议:
(一)加大征缴扩面,强化企业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发挥县(市、区)政府扩面征缴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部门联动、审计稽核、政策宣传和诚信评估等措施,继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努力提高缴费人员比例,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在全市建立市、县(市、区)合理共同担责的基金预算管理机制。
(二)加大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费政府挂账到位力度。截至2012年底,全市历年共欠缴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费30亿元。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省人社厅、国土厅、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法〔2012181号)要求,制定历年征地农转非人员政府挂账资金到位计划,确保挂账资金的清理到位。
(三)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加大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投入力度,按人社部“县、市二级人均管理服务参保人员3000、5000人次”的要求配备社保工作人员。
(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虽然我市已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但距实现全面提供城乡均等化的社保服务和精确化社保管理服务的目标,社保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建议市政府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
(市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
加强老年医疗服务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空巢化的加速,老年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加大,养老医疗服务还存在体系不健全、机构不完善和服务管理不尽到位等问题。建议:
(一)健全老年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老年人看病报销的比例和降低住院起付线,以及增加药品报销范围。再有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让老年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老年人及时、便捷地报销医疗费用。
(二)构建专业化管理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以专业老年病医院(或养老院、福利院)为核心,以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室为衔接,构建专业化管理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建立和完善老年病医院,加快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行业竞争机制,促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区县老年病专科医院,以及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病区和社区中心等要优势互补,形成老年病科、老年病专业医院、社区中心和家庭照料的良性互动健康服务模式。建议政府出台、落实更多的优惠政策,投放更多的资金给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凭借他们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品牌和信念以及团队服务能力,打造省内一流的老年养护中心,延伸医疗服务,降低管理成本,使我市的老年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逐步将社区老年卫生服务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范畴。要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卫生资源,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卫生服务,以优质、便捷、经济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预诊、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逐步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二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快乡、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努力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三是加强“老少边穷”地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工作,逐步改善贫困老年人缺医少药的状况。四是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基本医疗需求。在单位、行业、社区充分发挥工会和居委会的作用,倡导互帮互济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医疗互助基金和老年人专项基金,对有需要的老年人进行医疗帮助。
(四)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人才的培养。“十二五”期间,市内各种老年服务机构数量将不断增加,由此需要的一线服务人才越来越多。近年来,虽然我市越来越多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加大了养老服务行业一线人才的培养力度,但人才短缺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协调的途径,进一步调动卫生部门和职业技术教育部门的积极性,加快所需人才培养,逐步满足养老医疗服务的需要。
(五)加快志愿者服务平台的搭建。让更多的志愿者服务老年医护工作,既是老年医护工作的迫切需要,弥补越来越短缺的现象;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行动。随着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已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团体和个人(国外也叫义工)。他们都各有特长,而且自愿义务为他人服务。但怎样有计划、有目的地科学组织他们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社会,特别是服务老年医护工作,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调度平台。各级政府应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加快搭建集汇聚志愿者报名、有关特长、服务对象申请、服务时间安排和科学调度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温馨、周到的医疗服务。
(市政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一)建立三大服务系统。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居)、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生活到精神层面逐级提升的各方面需求,社区老年生活服务设施应该涵盖居家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三大系统,让老年人可以不离开家庭与熟悉的社区,就可享受社会专业机构提供的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全方位的养老社会化服务保障。
一是老人居家生活服务系统。即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依托,主要针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内容应有日常购物、家政服务、老人食堂、日间托管、陪伴聊天、银行业务、法律咨询、紧急救助等,主要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软硬件服务。
二是老人健康保健服务系统。即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老年护理康复中心和老年护理院为依托为社区老人提供不同层次便捷、专业的医疗康体服务。在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上,为社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基础医疗、健康咨询、健康检测、养生保健、老年慢性病和常见病诊查服务等。
三是老人文化娱乐服务系统。即以老年活动中心(站)、老年大学等硬件配套设施为依托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服务。可利用社区内的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和公共图书馆的师资和场地资源,临近幼儿园、少儿活动中心等建立,设置棋牌室、茶室、图书室、文艺排练室、电脑室、健身器械区、户外太极拳场、门球场等,为老年人提供喝茶聊天、打牌下棋、唱歌跳舞、阅读上网、练太极拳、打门球等老年人喜爱的娱乐活动的场地。
(二)加强规划建设。在新开发的居住区,政府应将养老的生活圈和文化圈的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老社区由于位于中心城区,应以“改建、扩建、整合”为原则,整合周边资源,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
(三)制定优惠政策。要鼓励和引导各种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创新服务模式,补充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的不足。
(四)强化指导管理。民政部门应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五)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建立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继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号召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老人、志愿为老人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为老年人营造出“颐养天年”的生活环境和精神家园。
(民进乐山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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