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陶清清文/图
新学期开学在即,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各种补助和助学奖励该如何申请?日前,记者通过采访乐山市教育局计财科,将了解到的教育资助政策及标准进行了梳理,为学生和家长们提供一份乐山“入学资助指南”供参考。
学前教育
1.非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范围:在园儿童的10%。标准:1000元/生·年
2.民族地区所有学前教育幼儿。标准:600元/生·年
义务教育
1.“三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小学初中均为1700元/生·年。
2.营养改善计划。对象:连片特困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范围:国家试点县(沐川、马边),省级试点县(峨边、金口河)。标准:3元/生·天。
普通高中
1.高中免学费。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市为主组织实施,总体应不低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30%;标准:按实际收取学费标准减免。
2.国家助学金。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地区:按在校学生的36%比例测算贫困学生,非少数民族县:按在校学生的28.19%比例测算贫困学生;标准:1500元/生·年。
中职学校
1.中职免学费。对象: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民办三年级学生以外的全日制中职学生。标准: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免学费的学生在财政补助1900元/生·年的基础上按收费标准差额部分可向学生收取,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在事业收入提取的5%的经费中予以解决。
2.中职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的人数)。标准:1500元/生·年。
普通高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标准:5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标准:分为三档(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位)和研究生。借款额度:≤6000元/生。学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
4.高校毕业生就业学费奖补。对象:对四川省省级部门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成人高校),2009年春季学期(含)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乐山市服务区域为峨边、马边、金口河区。标准:省级部门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乐山市市属高校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按每学年学费3500元/人实施奖补。发放方式:在毕业生连续服务满三年后,一次发给毕业生。
5.绿色通道。对象: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其它资助。学费减免、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具体办法由各学校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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