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蔡威
陈潇,既不是装修工人,也不是小区业主,更不是小区保安,却喜欢在市中区各个小区频繁走动。3月17日中午,当陈潇背着沉甸甸的双肩包,大摇大摆走出中心城区棕榈湾小区大门时,突然被几名保安人员制服。当保安打开其背包时,发现里面装的全是电线……
为筹毒资辞工“另起炉灶”
陈潇,市中区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装修工地打工,一个月有好几千元收入。
1997年,陈潇在一次聚会中,出于好奇染上毒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毒瘾越来越大的他每天都要花上500元购买毒品,装修的工资完全不能满足他的日常开销。已经无心工作的他干脆辞去工作,整日和毒友们混在一起。因此,妻子一怒之下和他离了婚,几岁的女儿由其父母照顾。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要找个挣钱的买卖来做。”为筹集毒资,陈潇挖空心思想找个“来快钱”的门道。左思右想,他最终盯上了自己的“老本行”。
如今,不少市民为了图方便,在装修房屋时,习惯把房门钥匙放在大门附近,方便装修工人开门施工。深谙此道的陈潇瞅准了机会,可以将装修用的电线的铜芯剥离出来卖钱,而且电线比较轻便,方便携带,不容易被发现。于是,他将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市中区多个小区内的房屋装修工地。
第一次盗窃如囊中取物
在小区四处晃悠,成了陈潇每日的“必修课”。今年1月2日,陈潇来到市中区一个小区内。他在小区里闲逛了一会儿,发现其中一栋楼里传出装修的嘈杂声。陈潇循声而去,乘坐电梯来到了顶楼。随后,他逐层往下走,找到了第一个下手的“目标”。
“你们这边装修的不错嘛,我进来参观一下。”陈潇洋装成小区业主,走进装修工地。他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目光:一大捆电线就随意摆放在客厅里的一个角落处。随后,他走出装修工地,伺机下手。
当日中午12点,装修工人们外出吃饭。躲在角落里的陈潇逮到了机会,他轻易拿到“藏”在大门附近的钥匙,轻松进了门,并迅速剪出其中一捆电线装进双肩包里。
陈潇的第一次盗窃就这样顺利得手,换来了2天的毒资。此后,他更是肆无忌惮四处盗窃。
小区装修工地频频失窃
“不对啊,昨天才买的电线怎么就少了一大捆?”今年1月2日,市民徐某在自家新房内发现,价值2000元的电线被盗,他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同年1月4日,市民魏某价值700多元的电线被盗;1月12日,市民熊某价值1100元的电线被盗;3月13日,韦某价值2200元的电线被盗……
装修工地电线频繁被盗,引起了市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江中队民警的高度重视。警方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并提醒各小区加强安保措施。
再次盗窃被保安抓住现行
3月17日下午,陈潇来到中心城区棕榈湾小区内寻找“目标”。
和以往一样,他顺利找到正在装修的新房,将房间里的电线装进双肩包内。
“你是小区业主吗?”“不是,我是搞装修的。”“你在哪个工地装修?”当陈潇背着沉甸甸的双肩包,大摇大摆走出棕榈湾大门时,一名保安忽然迎了上来。陈潇做贼心虚,一时被问得哑口无言。发现情况不妙,该保安立即呼叫附近同事,一起将陈潇制服。保安打开其背包,发现里面装的全是电线。随后,他们拨打“110”报警电话。
警方查明,2000年、2012年,陈潇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涉案13起,被盗电线总价值共30000余元。目前,陈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戒毒。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律师点评〉〉〉〉
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何思佳
盗窃罪是典型的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是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如本案中嫌疑人所窃取的电线。就本案而言,嫌疑人陈潇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已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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