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娜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通过开展“净化”行动,浮梁县着力营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市容村貌环境为目的,基本实现全县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倒等现象,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显著变化,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成立“净化”行动工作机构。县“双创双修”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成立了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组、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组、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组、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组等六个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日常“净化”工作。县“双创双修”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督查考核组对照各自职责参与
“净化”行动工作。
制定印发“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参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浮梁实际,制定印发了《浮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浮梁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检查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职责。
召开动员部署及推进会议。方案制定以后,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召开“净化”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净化”行动工作。随后,又相继召开了“净化”行动推进会议、“净化”行动调度会议。为全面打赢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行动百日攻坚战,县“双创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城乡环境“净化”行动工作,推进“净化”行动深入开展,力求成效,再创佳绩。
集中开展“净化”行动。将“净化”行动与“双创双修”百日大会战有机结合,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统筹考虑,形成合力,推进“净化”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在集中开展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中,对县属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巡查,对不达标项目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约谈;在集中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中,将“五小”行业划分为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四大管理片区,形成片区监管责任制;在集中开展小区环境整治中,建立“路长+片长”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小区环境整治巡查制度,并对晶蕾新苑、天湖一号等16个小区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在集中开展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中,对崖玉弄、源盛巷、源茂巷通道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县城主、次干道店面一店多招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县城夜宵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清理“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在集中开展交通沿线环境整治中,重点对县域铁路沿线、景瑶线、206国道、乡镇主干道、景东、景西、景北高速出入口浮梁段等“七线”进行整治,同时将城区15条主次干道也列入本次“净化”行动范围;在集中开展景区景点环境整治中,建立“日巡查、周督查、月评比”制度,对瑶里景区、古县衙景区、皇窑景区、双龙湾景区等分别开展了环境卫生专项治理。
集中开展迎省运城乡大扫除“净化”活动。10月中旬以来,浮梁城乡集中开展了“迎省运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大扫除活动”。
11月初,各乡镇结合农村生活垃圾迎国检工作集中开展了集镇、村庄、河道、田野等垃圾专项治理。通过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浮梁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浮梁县将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齐抓共管,保质保量,集中整治,突出实效,并将进一步集中开展“六整治四活动两巡(督)查”工作,力争城乡环境面貌再换新颜。
“六整治”即开展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市场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注重整治与保洁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活动”即集中开展四项活动,一是每星期五下午各单位组织开展“净化”活动,重点对机关、学校、社区、厂矿等单位庭院卫生进行大扫除;二是工青妇、老干部局、团县委等单位在双休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是集中开展昌江百里风光带净化行动,进一步提升昌江百里风光带河清岸美景观;四是开展“随手拍”“曝光台”等日常监督活动,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两巡(督)查”,即一巡查,一督查。近期还将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认真做好“净化”行动专项考核工作,以考核促工作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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