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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瓷厂”定格于1958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景德镇日报
编者按:十大瓷厂,既标志着景德镇陶瓷发展的又一高峰,又是景德镇人难以忘怀的城市记忆。

十大瓷厂究竟是哪十家?是怎么形成的?最终定格在何年何月?对此,本文作者做了详尽梳理和考证,同时该文也为深入探究和准确记录景德镇国有陶瓷发展史,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就要到了,本版特刊出这篇文章,与大家一起共同回忆那段景德镇陶瓷史上的激情燃烧岁月。

1949年4月29日,景德镇解放。面对瓷业的一片萧条,新成立的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面临的艰巨任务是恢复陶瓷生产。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52年底,陶瓷生产恢复达到了预期效果,当年总产量、总产值分别比1949年增长43.8%和100%。与此同时,通过私私联营和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私营陶瓷业和个体陶瓷业联合起来,对其进行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底,全市共形成18个私私联营厂和8个陶瓷合作社。建立较早的联营厂有建中瓷厂、裕民瓷业有限公司和国光瓷业有限公司;较早的合作社有陶瓷生产合作社、陶瓷琢器生产合作社和陶瓷针匙生产合作社。

1953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景德镇在大力发展陶瓷经济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私营陶瓷业和个体陶瓷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至1955年,公私合营得到了普遍发展。1953年9至11月,正式宣布国光、裕民为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选择华光、裕华、益民,建华、民光5家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私私联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5年,再将有一定规模的群益、新生、永和、永新、华电等私私联营厂实行公私合营。此时,公私合营企业全部由政府派出的公方代表担任企业领导工作,推行新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党团组织。

1956年1月,全市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1月18日,仅剩的6户陶瓷生产企业也实行了公私合营,至此,全市陶瓷生产行业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随后,对这些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和并厂。其中,除国光和裕民瓷厂仍然保留单独经营外,其它都进行了并厂:华光、群益、光大瓷厂合并称第三瓷厂;赣华、永新瓷厂合并称第六瓷厂;新生与益民合并称第七瓷厂;裕华和永和瓷厂合并称第九瓷厂;民生与建华合并称第五瓷厂;黎明与民光合并称第四瓷厂;建成与利生合并称第八瓷厂;同时,国光瓷厂改称第二瓷厂;裕民瓷厂改称第一瓷厂;建民与华电瓷厂合并仍称华电瓷厂。这样,就形成了第一至第九瓷厂,加上华电瓷厂就构成了十大陶瓷生产厂。

与此同时,对个体陶瓷手工业的改造到1956年也形成高潮。改造目的是使个体私有经济走上合作社形式的公有制经济。至1956年底,通过并社联社,全市逐步形成了9个具有生产性质的瓷器生产合作社,也就是俗称的一社至九社,还组建了2个画瓷合作社(后并入陶瓷美术生产合作社)、1个工艺合作社(后工艺美术瓷厂)、1个陶瓷美术生产合作社等。

1958年开始,在过分强调公有化、规模化的热潮中,从当年6月至9月,景德镇开始了第二轮大规模的并厂联社工作:6月5日,市委决定第七瓷社与华电瓷厂合并,命名为景德镇市华电瓷厂。同月30日,转地方国营。9月,第二瓷厂和第五瓷厂并入华电瓷厂;7月,第六、第七、第九瓷厂合并成立红旗瓷厂,转地方国营。第一瓷社、第四瓷社合并成立红星瓷厂,转地方国营。工艺美术彩绘合作工厂(陶瓷美术合作社前身)转地方国营,9月,与出口瓷加工厂合并成立艺术瓷厂。建国老厂与景德镇瓷厂、第八、第九瓷社合并;同月,二瓷社、五瓷社、六瓷社合并成立建筑用瓷瓷厂,转地方国营。建国新厂、第四瓷厂、第三瓷社合并成立宇宙瓷厂,转地方国营。

与此同时,工艺美术瓷厂转地方国营;第八瓷厂并入第一瓷厂转地方国营;第三瓷厂也转为地方国营。1959年2月,第一瓷厂更名为东风瓷厂。同月3日,第三瓷厂更名为新平瓷厂。

至此,通过并厂联社转地方国营,就形成了红星瓷厂(职工人数3356名)、东风瓷厂(职工人数4013)、宇宙瓷厂(职工人数1867)、新平瓷厂(职工人数2856)、工艺美术瓷厂(后雕塑瓷厂,职工人数711)、红旗瓷厂(职工人数5393)、建筑瓷厂(职工人数4314)、艺术瓷厂(职工人数3331)、建国瓷厂(职工人数3538)、华电瓷厂(职工人数4944)共计10家瓷厂,这就是当年的“十大瓷厂”,“十大瓷厂”也由此叫开了。需要说明的是,同时存在的还有景德镇瓷厂筹建处、高级美术瓷厂筹建处,但两个筹建处当时还没有形成生产能力。

1961年后,随着国家调整压缩政策的实行,逐步把规模较大的陶瓷企业进行拆分,企业数量随即增加,同时还添加了一些新企业。至2009年陶瓷企业改制,隶属于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的有一定规模的公有制陶瓷生产企业达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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