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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哪些事成消费投诉热点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景德镇日报
张细古

本报记者

余露

文/图

2018年新年伊始,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共同梳理出“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排名前三的分别是老年保健品、校园贷和共享单车。那么,在刚刚过去的2107年,我市消费维权又呈现怎样的趋势呢?相关职能部门在为景德镇消费者做好消费维权服务方面又做出了哪些努力?日前,记者带着这些疑问,来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用一系列数据为大家解开谜团。

陶瓷类投诉成热点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投诉电话5018个,回答各类来电咨询3187件,受理投诉1831件,办结1831件,办结率100%;办理有效投诉调解1004件,调解成功866件,调解成功率86.25%;争议金额105.97万元,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74.6万元。

负责维权投诉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上述2017年我市消费市场的投诉中,分为商品投诉和服务类投诉两个大类。

其中,在商品类投诉中排前五位的是:陶瓷类投诉共计566件,家用电器类投诉50件,手机通信设备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各42件,装修材料类31件,电动车、汽车类商品质量30件。

在566件陶瓷类投诉中,网上陶瓷销售投诉为540件,占比95.4%,主要涉及网上陶瓷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和邮寄物流等问题,其中涉嫌虚假宣传和三无产品占陶瓷类投诉的90%以上。

服务类主要是美容美发等行业的预付卡投诉16件、装修装饰投诉12件、电信通信类11件。

做消费者坚强后盾

在过去的2017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局工作重点围绕宣传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落实了投诉举报体系“三线合一”建设,促进投诉举报中心制度完善,促进了我市消费环境健康有序,有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在媒体刊登消费警示和新《消法》解读,通过12315热线及现场接受投诉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主要对服装鞋帽、汽车消费、家用电器、保健品等消费以及投诉热点进行案例剖析和消费提醒,对网络购物、邮寄购物、消费欺诈、霸王条款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同时,该局针对春节、元旦等特殊时期以及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的或者有代表性的消费纠纷,都会进行整理,并及时通过媒体发布,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注意,同时也会提出维权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社会较好的反响。

另外,为了使消费者权益更加方便快捷有效地得到处理,该局一直在指导和帮扶各县(市、区)局开展落实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活动,开展“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作,将消费维权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

贴心建议支招消费者

临近春节,将是消费维权事件高发期,在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特向全市消费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保存好购物小票或者发票等购物凭证非常重要,以便出现消费问题时更好地维权处理。

第二,对于预付卡消费必须谨慎,一些小店或者新店,最好不要购买或者大额购买,一旦发现商家出现情况,及时进行沟通或者投诉,防止商家携款撤场。

第三,网上购买商品要合理运用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记住收货的具体时间,防止超期后再进行退货而导致的纠纷。

第四,不是所有的网上商品都适用无理由退换货,如生鲜、报刊、数字商品等特殊商品,法律规定除非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否则,不适用于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因此,建议消费者对于购买以上类型的商品时,一定要理性斟酌后再下单购买。

第五,对于实体店,目前国家还未强制执行无理由退换货,因此,在实体店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也要货比三家后再决定。

第六,购买汽车类商品,目前国家不允许搭售保险,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及时投诉举报。

第七,在购买汽车、房屋缴纳定金签订定金协议时要谨慎,必须要货比三家,同时对购买物要深入了解,防止交钱后由于后悔不履行协议导致的定金纠纷。

第八,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一定要认清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疾病,不要听从或者轻信不良商家的介绍和宣传。

第九,消费者一旦遇到消费方面的纠纷或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广大市民朋友可以及时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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