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深挖根源、狠抓整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自上而下重视巡视整改。市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意志、贯穿其中的鲜明问题导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有关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进整改,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以身作则带动巡视整改。市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了综合协调组、材料组、问题线索组和督查考核组等4个工作组。从市委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专人负责相关整改工作,建立了请示汇报、日常例会、情况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审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重点整改项目,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仓、落实到位。市委还多次召开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等,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对前期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就下一步整改工作再调度、再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抓好整改。在市委领导同志的带动下,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分别成立了以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51个,制定本地本部门整改方案63份,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突出综合施策,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市委对标省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清单及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常委会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市纪委市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就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机构通过参加整改责任单位党组会、推进会,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整改工作进度进行沟通,下发工作建议函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将所承担的牵头或配合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建立整改台账。市委整改办对9家未及时报送整改工作方案的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引起各个单位对抓好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警醒,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细落实。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高质高效保障巡视整改。坚持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建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战图,以整改时间为序,把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完成情况等列出图表,挂图上墙、节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情况使用“红黄蓝绿”四色标注,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绿色标注、未完成的红色标注、基本完成的黄色标注、需长期坚持的蓝色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一周一调度、一事一销号,有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刊载。市委整改办编发工作简报13期、每周巡视整改推进情况报告9期,及时通报各单位整改推进情况,督促自觉抓好整改。4月16日至30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及“两办”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厘清责任,明确分工,抽调专门人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各责任单位,对全市巡视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问责,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上推下卸、不抓落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做到真改实改,切实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关于试验区发展规划编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围绕“两地一中心”发展定位,加速加力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各县(市、区)就落实试验区建设目标任务,相继出台了《全面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行动计划》《关于贯彻落实<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在加速打造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基地上,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环境风貌整治一期刘家窑房、黄老大窑房保护维修展示工程基本完工,二期项目现代建筑降层拆除进入收尾阶段。举办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景德镇市版权系列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陶溪川站正式成立,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揭牌。在加速打造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上,浮梁多媒体秀《浮瑶映月》获中国最佳夜游制作奖金奖。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夺得了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项目金奖。三宝国际瓷谷景区、高岭·中国村景区入选国家4A级景区。浮梁县童画村景区、玉田湖国家湿地公园、浮梁县前程文化旅游区被正式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景德镇佛印养生园旅游景区被评定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在积极构建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上,首家红色陶瓷文创馆在景德镇开馆。另一方面,加强试验区建设谋划规划工作。一是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已召开三次会议,谋划60个试验区项目,梳理了104个事项,并以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开展调度工作。二是加快编制试验区发展规划,目前在形成试验区发展规划初稿的基础上,已报至专家团队进一步修改完善。
(2)关于“统筹试验区部分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两次调度,印发《重点工程简报》2期。一季度全市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88.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25.6%,完成率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对调度过程中发现的37个项目存在的80余个问题,市政府专题召开2021年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调度会,协调推动有关工作。其中,凤凰山山地运动营地项目进展情况较好,一季度已完成投资24000万元。国际陶瓷文化博览旅游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可行性要求,严把项目关,对不成熟的项目不予审批。截至目前,依法审批84个项目。
(3)关于“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强化校地合作,积极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合作打造对外交流新平台。先后请智库首席专家王战等在江西省智库峰会发表《“一带一路”助推江西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光耀陶瓷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之要》《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研究—将景德镇打造成内陆开放型文化重镇》等研究成果,目前正在积极准备2021年重点课题研究工作。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共同参与、举办了光明日报“全球共写新春联”大型直播活动、“瓷的精神—2021年景德镇国际陶瓷双年展”及系列学术活动,向全球展示景德镇陶瓷文化的独特魅力,共同推动景德镇陶瓷文化走出去。依托《光明日报》思想文化大报的强大优势,打造“文化强国”光明日报协同推广平台景德镇站,4月15日举行揭牌启动仪式,时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施小琳,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陆先高共同为工作站揭牌。截至目前,已经在光明日报协同推广平台刊发稿件20余篇。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国家文旅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3月31日,在景德镇陶瓷大学召开陶瓷大学、市文旅局国家试验区建设对口对接座谈会,会议达成了陶瓷大学、市文旅局分别申报国家文旅部重点实验室项目的共识,待下一次有关申报重启时(预计今年9、10月),将大力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申报文旅部重点实验室、御窑博物院申报国家文物局重点实验室。目前,已构建了相关协作机制,梳理了陶瓷考古、考古人才领域多个可配合支持事项,并做好了申报准备工作。
(4)关于“谋划推进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工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壮大。出台《景德镇市工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景德镇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等文件,印发《景德镇市工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预期目标的通知》《景德镇市工业发展2021年预期目标的通知》,分年度科学制定经济总量、发展增量、产业平台等一系列预期目标,并具体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重点产业,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分别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业倍增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全市工业“倍增行动”月调度、月通报机制,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头抓落实,县区园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积极联动机制。4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三次工业“倍增行动”推进工作会议,通报了预期目标完成进度,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针对华意压缩、富祥药业、华迅特陶等园区重点企业,上门做好2021年省级新兴产业倍增专题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陶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景德镇柴窑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为陶瓷个体、作坊“退城入园”,推动陶瓷产业向陶瓷工业园集聚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起草《景德镇市陶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细化陶瓷产业招大引强工作目标,制定招商工作路线图。积极开展招大引强工程,按照电子陶瓷、结构陶瓷、生物陶瓷等分类,结合我国高科技陶瓷产业分布,收集上海、昆山共计43家高科技陶瓷企业信息,目前已经在上海举办景德镇市高技术陶瓷招商推介会。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加大主导产业贴息贷款项目扶持力度,市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对陶瓷、航空、汽车等主导产业给予倾斜。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扶持陶瓷企业项目的资金投入,制定并印发《加快陶瓷原料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产品试点工作方案》《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产品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逐步推进制定景德镇陶瓷原釉料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的传承保护。景德镇伊人如瓷陶瓷有限公司“创意瓷萃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成功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三是进一步加大“5020”重大项目调度力度。2021年,全市共推进“5020”项目26个,其中属于三大主导产业的项目共有7个,包括2个“50”和5个“20”项目。四是全面落实航空产业链链长制,成立江西航空产业配套协会。积极筹建北航(景德镇)研究院,签订《共建北航江西(景德镇)研究院合作协议》,形成《北航景德镇研究院项目研发专项资金可研报告》,已入驻5个科研团队。抢抓国家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获批的战略机遇,以某重点机型成功立项为牵引,加快建设国家直升机研发制造基地,形成产业区域聚合效应。五是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成功举办航空航天数字化测试技术研讨会、与昌飞公司洽谈项目合作,走访调研天一航空公司等企业。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郭正华、航制学院副院长刑普赴园区洽谈建立实习基地,并与九由航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毕业生实习就业。景德镇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已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推动乐平天新、世龙、宏柏、景德中药等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如天新与浙江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的合作,景德中药与江西中医药大学的合作,成立了宏柏院士站等,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用深入融合,成果转化落地。六是督促指导乐平市精细化工产业逐步向上下游延伸,依托省级精细化工(医药)产业基地平台,建立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中心机制,围绕以世龙为核心的基础化工产业链、以天新为核心的维生素产业链、以宏柏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链、以赛复乐和瑞盛为核心的医药中间体产业链、以东风为核心的生物医药产业链,在产业功能配套和龙头企业上下游开展招商,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招商。进一步完善浮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已完成立项、可研编制和土地征收工作;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经完成项目的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地勘、规划设计等,设计方案已经专家评审,正在进一步完善。制定《昌南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优化产业布局,建立陶瓷产业四大片区,加快搭建“十大平台”、加快复兴“十大瓷厂”、加大培育“十大品牌”、加大推行“十大奖励”等发展壮大陶瓷产业的举措。
(5)关于“关于陶瓷产学研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校企协作,促进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我市陶瓷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搭建校企、院企合作平台。景德镇学院制定了《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遴选15个项目对接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推荐75名教师进企业,深化校地、校企合作。邀请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志鹏在“星期六大学”作专题辅导报告,并前往高新区、昌南新区、浮梁县、陶瓷大学考察,就发展高科技陶瓷、项目合作等进行深入交流。二是强化科技攻关,促进转型升级。经前期征集、专家评审和论证,正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共同与高校联合实施的5个产学研重大协同创新项目和25个陶瓷产业传承及技术创新项目。4月初,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景德镇市高科技陶瓷产业重大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项目预申报的通知》,重点支持我市陶瓷创新创意及文化传承方面研究开发成果的中试及产业化,目前已遴选出7个项目并给予17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景德镇学院总投资1.8亿元的国家发改委资助项目“景德镇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已启动,组建了景德镇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学院和新工科研究院,不断增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三是强化人才引进,促进创新发展。从我市高校、院所中共遴选39个优秀科研人员(团队)深入陶瓷企业开展服务。印发《关于遴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入企开展协同创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服务陶瓷企业协同创新工作的通知》等,陆续收到企业技术需求82项,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员(团队)入企服务申请表40余份。景德镇学院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项目,安排85位科技人员进入企业18家,其中陶瓷企业5家。出台《景德镇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办法》,鼓励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四是强化科研保障,促进达产达标。积极推进高科技陶瓷研究成果落地,在上海举行景德镇市高科技陶瓷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园区与全国高技术陶瓷专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联系,进一步推动我市高科技陶瓷产业发展。
(6)关于“关于做大做强航空小镇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市航空产业发展局组成人员,按照“虚拟机构、实体运行”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将市航空产业发展局办公室与市加快推进航空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航空产业链链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谋划部署,统筹抓好落实。市加快推进景德镇航空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航空小镇建设工作。
(7)关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稳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快速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专题推出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免费双向寄递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免费帮代办服务。持续强化错时延时服务、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服务。持续提升12333窗口优质服务,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错时服务。逐项梳理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微信二维码进行公布。二是出台《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围绕营商环境中政策落实不力、政务服务不优、执法监管不公、整改问题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其他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等6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利用12388举报热线,对反映营商环境问题的信访举报单独建立台账,及时分办处置,并反馈办理结果。三是认真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材料报送工作,明确报送内容和时限。聘请营商环境辅导第三方机构,对指标填报进行一对一培训辅导。开展2021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做好企业用工“体检”。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规培训会,举办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班。派驻专职仲裁员下到商会、社区街道参与沟通调解。印发《“景漂景归”等来景创业就业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参加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四是围绕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市工商联分4组到各企业走访调研,收集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市行管委围绕企业关心的印章雕刻问题,召开全市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工作协调会,明确了享受免费印章雕刻的企业类别、印章刻制材质及时限要求。市税务局先后召开了陶瓷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4个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市人社局共开展各类招聘会9场,575家用工单位提供岗位1.3万余个,达成意向1600余人。五是对营商环境评价的扣分事项进行全面提升和优化,并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对接。深化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切实为企业减时减负。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力度,建立陶瓷知识产权保护陶溪川站和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推动建设中国(景德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为银企牵线搭桥力度。推进“双随机”抽查,持续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清欠工作挂牌督办制度,7076.81万元拖欠账款全部清零。
(8)关于“践行服务理念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高新区开通企业诉求网上通道并运行,实现企业诉求线上申报。制定印发《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建立工作专班制度》,草拟《关于开展每月下沉半天进行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提升园区企业服务效能。二是加快完善服务设施。实施高新区航空小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新建滨江东路北段、滨江西路东段等5条道路,计划2021年底项目总体竣工。实施通航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直航路延伸段、工业十四路等4条道路,总长3.13公里,预计2022年初完工。实施滨江西路东段延伸与兴园路延伸工程,打通老园区断头路。目前,航空小镇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完成总量的76.82%,通航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总量的60.9%,兴园路、滨江西路东段联通工程正在办理红线。梧桐雅苑项目完成73.5%,滨江盛景项目正在进行地勘施工。三是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完成园区服务企业供水、供电报装流程,制定了供水、供电服务机制;正在对航空大道二期、工业四路供水管造价预算审核工作进行对接。景德镇水务公司加快第四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进度,配水管网DN1200主管道、厂区给水管铺设已全部完成。国网景德镇供电公司研究制定《国网景德镇供电公司关于提升高新区供电服务水平的方案》,提前谋划高新开发区电力发展工作,通过自主实施项目,为6条线路打通联络通道。目前10KV古城二线与10KV古城三线已完成联络工作,剩余四条线路计划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联络工作。
(9)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新区对2010年以来含优惠政策的企业及合同约定兑现政策条件进行了梳理,向园区企业发送了《关于通知挂点部门收集企业兑现政策申请材料相关事宜的通知单》,已拨付约163万元(税收支持政策市级分成部分)支持江西美菱公司发展。针对盛和体育、志得航空等暂未满足兑现政策条件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针对该问题,市商务局组织了各县(市、区)、园区开展自查,收到自查项目186项,其中已兑现承诺160项,1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兑现,25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10)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措施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政担银企”金融服务推介活动,编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工业增长政策汇编》,开展挂点帮扶行动。深入工业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惠企政策宣讲,完成惠企政策文本汇编,不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率。二是组织全市结算银行开展“重点对外贸易企业大走访”活动,继续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一百千”行动。三是加大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先后为153户工业企业提供了7.19亿元融资担保服务。全市38名80后副县级干部和38名企业家以结队方式开展学习。举办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班,为全市6家陶瓷、航空类企业的328名职工提供返岗复工防疫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四是启动全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减免租金补贴政策申报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有3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共为164户承租小微企业减免租金197万元,减免受益面达72.6%,支持数量列全省各设区市第一。梳理全市112个惠企政策文件,编制申报指南,并在“赣服通”景德镇分厅平台同步更新。五是积极搭建“政担银企”服务平台,合作银行由4家增加到15家,创新开发了19项金融服务产品和业务。截至3月末,融资担保公司累计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了31.32亿元的金融服务。不断加大支小支农服务力度,所有在保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有259户,占93.5%,担保金额达11.27亿元。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进一步做好“财园信贷通”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扩大到5亿元。六是全面落实市个私协会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知识产权(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截止日前,诚商信贷通累计发放10520笔,累计放款金额150534.8万元,对2654名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信贷支持,利率最低至4.35%。推广使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加快银企对接、贷款投放。截至4月末,全市共有21631家小微客户在平台成功注册,线上提交融资需求5335笔,其中3216笔需求已成功贷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截至3月末,全市小微企业首贷累放金额达3.32亿元,同比增长4.58%,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7.34%。七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惠企政策提升政策落实成效的通知》《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景德镇“赣服通”分厅设置“惠企政策”专窗,同时结合便民办税、稳岗留工、金融助企、创新创业等便民利企专项行动,提升宣传深度。八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出台的降费政策,截止4月底,我市共计减免收费约186万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税费优惠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减免税费2.35亿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应放尽放”,两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据统计,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实施延期还本金额20.29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19.79亿元。强化保险保障作用,截至3月末,全市保险业为辖内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10.17亿元,同比增长147.42%。
(11)关于“城区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全市饮水水源安全摸底排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对各自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对查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计划、明确期限,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安全。二是高标准建设樟树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取水口沿岸两侧县道交通穿越5个应急池,780米防撞墙已建设完成。完成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办理取水许可情况、水源地的划分一、二级保护区、水源地达标建设情况等组织各县(市、区)先自查、再审核,未发现存在整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取水口周边的巡查,对原水的水质检测次数以及对取水设备的维护保养,有效防止原水污染,保证供水安全。三是科学划定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我市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其中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8个,应急备用水源1个,目前,正在投入使用20个。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应急备用水源中,5个已完成保护区划分,樟树坑水源地已制定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玉田水库备用水源于2020年底建成,尚未开展保护区划分工作。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方面,有18个已完成保护区划分。除了上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外,我市尚有21个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国家、省工作计划,均尚未开展保护区划分工作。自2017年以来,我市连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级别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分别制定水源地整治方案,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达标率均为100%。
(12)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整改责任。建立市民政局统筹、两区政府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巡视意见反馈后,市民政局约谈了昌江区、珠山区政府分管同志,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并就各街道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4月2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明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布点、建设要求、运营标准,同时就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市县两级做好社会福利中心(院)新建和改扩建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制定建设方案。市政府将原市妇联、周路口派出所等5处腾退房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房。昌江区按照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在新枫街道翡丽公园小区落实了近700㎡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珠山区千方百计利用闲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腾退办公用房以及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确定了各街道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地点。按照“一街道建设一个”“一院一策”原则,昌江区、珠山区8个街道已编制完成了建设初步方案。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新建景德镇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投入近3000万元。投资6000万元改造乐平市社会福利中心,投入155万元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7月21日,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在我市召开。投入10万元试点开展了市辖区老年助餐活动,在试点后将在昌江区、珠山区、昌南新区全面铺开。市财政新增安排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120万元,县、乡两级财政按同等水平配套补助资金。昌江区已安排450万元资金用于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投入260万元新建了昌江区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珠山区通过国资平台筹集1.36亿元资金用于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四是加快建设进度。目前,昌江区新枫街道翡丽公园嵌入式养老院已开工建设。珠山区新村街道昌虹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昌江街道桂花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改造装修已基本完工,11月底完成市辖区内每个街道建设一个嵌入式养老机构任务。五是加强服务管理。与北京积善之家、三胞集团、上饶叁医柒护、普亲集团、九如城等知名养老公司对接,引导其积极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北京积善之家已和昌江区新枫街道签订了嵌入式养老机构运营合作协议。珠山区与普亲集团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加紧磋商相关细节。同时,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智能化,在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以及嵌入式养老机构安装监控,视频储存长达1个月,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在胜利社区长者之家安装行为分析系统,遇到老年人摔倒等情况可实时报警。近年来,全市已建成了汪王庙社区长者之家、景城名郡长者之家、胜利社区长者之家、尚东国家长者之家等一批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共接收116名老年人,其中失能老年人29人,部分失能老年人75人,自理老年人12人,有效缓解养老压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3)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安泰保障房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坚持一天一碰头、两天一协调、一周一调度,经过一个多月的持续攻坚,截止4月20日,竣工验收备案已办结。4月21日至23日对小区进行集中交付,除配租户联系不上或在外地一时赶不回来等个人原因外,完成97%的配租发放钥匙工作。同时,继续完善相关设施,积极做好交房后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解决老百姓提出的相关问题。各县(市、区)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乐平市平安小区B区是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建设1160套保障性住房,目前一期已启动交房,二期正在加快施工步伐。同时着手启动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6月10日,启动具备分配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做到已纳入保障且未进行实物配租的600余户申请家庭应保尽保。浮梁县按照目标时间倒排工期,目前正有序推进幸福家园、青塘佳苑、良缘居共612套地块安置房所有室内外装饰、水电工程。椿年花苑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138套。
(14)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补齐公卫人才短板。核定市疾病控制中心2名用编计划,在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中,科学设置公卫人才招聘引进条件,专门用于招聘公共卫生人才,其他各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2人,目前稳步推进中。加强县(市、区)疾控能力建设,督促县(市、区)落实公卫建设主体责任,争取财政资金,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发热诊室进行改扩建;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卫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应急演练比武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于4月16日消防验收合格,5月8日通过整体验收。三是加快推进负压病房改造。市五院于4月底完成2间负压病房改造,现可投入正常使用。同时,在2家定点医院完成8间负压病房建设,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2间负压病房,浮梁县人民医院建成6间负压病房,可以做到全市调剂。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方面
(1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方案,于2021年5月7日印发我市2020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方案,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印发《景德镇市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全市35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已开展政治谈话31人;市本级已开展政治谈话的党组织93个,实现全覆盖,参加的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809人,占85%;4个县(市、区)对1045名“一把手”开展了政治谈话。三是将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在全市推开。珠山区、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已在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述责述廉。各县(市、区)纪委全会均组织了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四是市委及4个县(市、区)委均已出台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通过制定下发年度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明确。
(16)关于“考核问责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问责调查提级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和下级纪委监委问责工作的指导审核力度,切实提高问责工作质量。
(17)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县(市、区)2019年以来“四种形态”转化案件进行了梳理研判。同时,针对“四种形态”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出台相关规范性实施办法,目前已草拟完成。二是对2016年换届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已办结的市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对其中28人的处置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纠正处置不当等问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18)关于“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师傅带徒弟”活动的实施方案》,常态开展“师傅带徒弟”“互相学”“到监督办案巡察一线学”,抽调派驻机构干部参与留置案件办理,与审查调查业务骨干结对学习,促进派驻机构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制定《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全员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217人次。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派驻机构“三个为主”制度,重点突出市纪委市监委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建立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月报告制度、拟立案案件预审工作机制,由对口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问题线索处置、立案等工作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制度要求。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派驻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督促派驻机构为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精准画像”。三是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干部“单列考核”制度,结合派驻机构工作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不断对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考核结果运用进行优化调整,充分发挥“单列考核”制度优势,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考评靠后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续数次考评靠后的,市委坚决支持进行相应调整,有效促进派驻机构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9)关于“落实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市监委多次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部署调度,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尽快实现“零”的突破。市纪委市监委信访举报部门对2019年来,经谈话函询后反映的问题未能认定和初步核实后反映的问题失实的党员领导干部名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将相关信访举报材料交原承办部门进行研判。5月12日,市纪委市监委在乐平市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为乐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瑞龙澄清不实举报。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指出问题开展核查,市纪委市监委调取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8万元改装费用的相关材料、票据,并要求出具了情况说明。经核实,该问题反映与事实不符,予以了结。二是为重大应急调研平台车辆办理了14张中石化加油卡,3月9日发放使用,实行“一车一卡”制,并与中石化公司协调,共同监督管理加油卡(车辆加油时,加油卡号必须对应加油车辆号牌,否则不予加油)。针对综合执法和机要通信用车平台车辆行驶长途需要现金加油情况,办理了12张中石化长途加油卡,3月9日发放使用,实行实时加油数据记录,返回后交还长途加油卡并由专人登记加油数据。同时,为严格规范管控加油卡,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并由专人监督管理,不定期到加油点调取车辆加油信息及视频进行监管,杜绝现金加油的现象再次发生。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公务用车加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等制度。整改后,均使用公务油卡加油。三是4月26-27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巡检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核对台账等方式,重点围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及基础台账等情况,对6家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责成有关单位举一反三,从严整改。四是常态化组织公车平台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江西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规范》《公车服务中心司勤人员管理考核制度》《景德镇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开展用车纪律专题教育,严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日常保养、统一停放、加油管理、派车管理纪律,坚决防范和纠正各类违规用车行为。五是对市直单位符合政策条件保留的执法、抢险等车辆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的监督管理。市审计局把公车使用情况列入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经济责任等审计当中,强化审计监督。
(21)关于“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巡检。4月9日,下发《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检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单位就办公用房情况开展自查自纠。4月26-27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市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项巡检组,对珠山区、昌南新区、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6家单位,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两处办公用房”进行重点抽查。对专项巡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市机管局、市审计局在有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进行了汇总整理,做到一家一台账,随查随取,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建立健全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常态管理、动态调整制度。三是强化宣传教育。4月8日,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会议,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黄辉同志作主题辅导报告。同时,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常态化抓好《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景德镇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贯彻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从严使用办公用房意识,强化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纪律和要求,为保障办公用房合规使用、集约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2)关于“滥发津补贴和福利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2021年3月19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保密机要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景德镇市规范津补贴项目清单》以及虽未列入项目清单但有文件规定的种类和标准发放,用制度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二是制定《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市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开展随机抽查核实,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根据《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对津补贴发放工作,实行事前报备制度,市直各单位向对口监督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备案,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瞒报、漏报单位责任人一律从严处理。市审计局将津补贴发放工作作为审计工作重点。2021年4月1日起,严禁各单位违反规定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通过专项治理、核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等,处理了相关人员。
(2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坚持公文前置审核机制,完善文件审核制度,对以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的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照抄照搬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退文制度,对不符合文件规范和要求的文件予以退回,对照抄照搬、质量不高、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及质量。2021年以来共退回各类不合格公文46件。2021年4月13日,召开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要求对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加强跟踪问效,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021第一季度,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全口径文件较2020年同期精简了21.1%;重点精简类文件较2020年同期精简了45.8%。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大数据筛查、检查会议记录、核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等方式,共查处在汇报材料起草、会议记录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起,处理3人。
(2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景德镇市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上市委常委会讨论要求,不断促进市委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今年以来,连续召开多次市委常委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上市委常委会讨论。严格执行地方党委政府议事规则,针对2018年以来市委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并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确保从根源上把好“三重一大”决策关。同时,分别对《景德镇市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事规则》《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等党委各项议事规则进行了梳理,已确定将《中共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纳入市委议事规则制定计划,并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市委换届,及时研究出台《中共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执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题均由各对口副市长、副秘书长(办公室领导)预先审核把关,对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一律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再组织实施。
(25)关于“项目审批程序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摸排。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对全市在建工程未批先建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78个,对已完工或接近完工项目下发督办单23份,对在建项目下发整改单27份。目前,璟都府、国家粮库、宝龙、国信嘉苑等15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情况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市陶文旅、市国控、市城投等国企平台,了解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深入企业开展政策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报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边建边批问题的发生。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会,对全市在建重点工程梳理摸排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对尚未开工项目,主动提醒、做好服务,依法依规申办环评手续;对未批先建项目,下发督办函。该局将每月调度工程开工、审批情况,持续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避免未批先建问题。二是持续优化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评审批“放管服”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印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对接工作的函》等文件,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能力,在保证符合审查要求和审核质量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监管行动计划,助力建设项目上马落地。市林业局在局官网公布景德镇市林业局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事项情况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林业地利用管理的通知》,与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林地报批手续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林地报批效率。市行管委对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在社会信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来大厅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群众,主动宣传“容缺审批+承诺制”,提升群众知晓率。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链办理”业务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审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可推行容缺办理事项,并在线上线下公布容缺受理办事流程,进一步精减办事材料和环节,提高审批办证效率。加快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承诺制+容缺审批形式,办理了宝龙综合体、顺悦如院小区等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市规划委员会原则通过。对基本条件都不符合的项目,加强监管力度,严禁开工。
(26)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中旬,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造价咨询企业等下发检查通知,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规定,3月底之前开展了自查自纠,4月份对辖区内所有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各方主体计价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3月26日,召开全市建设施工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全体会议,对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进一步强调了程序规范合法要求。4月上旬,对市陶文旅集团、市城投集团报送的45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陶文旅集团报送项目缺少施工合同,城投集团报送项目为总合同下3个分项工程,无法确定其项目是否超合同价,且部分项目未按规范编制成果文件(缺少执业人员签章),已责令其补齐资料、全面整改。4月下旬,对2018年至2020年已竣工验收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古镇公司提交的8个项目中有5个超合同项目,古镇公司正在提供详细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十九条之规定,市住建局要求前来造价站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重点工程,提供最高投标报价并进行备案,如无最高投标报价的,要求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并在承诺期内提供最高投标报价,目前景德镇市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投资施工4个项目已出具承诺函,市住建局造价站已受理并将跟踪到底。同时对省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也在相应工作平台进行转发,并开始逐步推行分阶段决算工作。二是根据省审计厅移送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市审计局已将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项目竣工决算项目追加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目前已完成审计,正在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在2021年度审计计划中增加工程领域的审计项目比例,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领域的审计监督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拖欠工程款问题,工程款于2020年10月10日全部支付到位,共支付210余万元。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7)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和选调生的接收力度,从源头上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一线实践锻炼。三是重点对市直单位年轻干部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各单位科级年轻干部的储备及培养情况。四是结合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加大年轻干部的使用力度。五是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六是对违规退休返聘人员进行清理。七是统筹培养使用党外干部,力争党外干部配备比例逐步达到有关文件要求。
(28)关于“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暨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编办领导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行宣讲,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同时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于3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履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后续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三是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
(29)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相关处理措施纳入到《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与个人评先评优和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相挂钩。二是对截至目前的所有首次填报人员,均进行了填报培训,今后将长期坚持。
(3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召开2020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委书记及市属党(工)委书记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5月14日下午,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暨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听取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三是根据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先后两次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目前市委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全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更为清晰明确,同时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更为规范。
(3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关于问题线索移送通报的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对执法、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形成线索管理台账,及时分办处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到位。二是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执纪执法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党员违法违纪情况,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打好基础。三是全面排查违纪违法党员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2)关于“基层党支部活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了违规给党员发放活动费专项检查,对排查出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编印下发了《党支部基础工作台账》《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小组会记录本》,通过填空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三是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纳入2020年度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考核评价办法和具体百分制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各单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考核。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活动及记录进一步规范,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压实。
(33)关于“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瓷都人才服务APP”上线“子女入学”项目。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可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15个工作日内即可按政策落实待遇。二是利用某国内航空领域著名专家、我市国家级高层次人才(B类)体验“瓷都人才服务APP”体育场馆服务项目的机遇,对“瓷都人才服务APP”进行了大力宣传,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更多高层次人才已纳入“瓷都人才服务APP”的服务范围,政策保障力度得到提高。三是就景德镇陶瓷大学博士研究生享受C类人才子女入学待遇问题,市人才办与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5月13日,市教育局通过了《关于景德镇陶瓷大学所属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的工作方案》,景德镇陶瓷大学所属博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瓷都人才服务APP”上申请,一次性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等方面服务保障工作。
(34)关于“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7日,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专项述职会,对各县(市、区)、园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述职和测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瑞英同志着重对县(市、区)、园区人才政策情况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整改方向,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才政策执行力、竞争力,增强人才的获得感。二是召开全市人才工作协调会,审议《2021年人才工作要点(讨论稿)》,对人才政策落实进一步明确要求。会上,通过了市文联、市侨联政策相关文件。三是将人才政策落实情况作为2020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和县(市、区)、园区2020年度人才基础工作量化考核重要内容,进行了从严打分。目前,人才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了全市人才工作协调会的重点调度范围,并作为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和县(市、区)、园区人才基础工作量化考核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和县区、园区加大投入力度、简化了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得到提升。
(35)关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宣传落实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景德镇人才云”“瓷都人才”公众号、“瓷都人才服务APP”等线上平台政策发布。组织20家企事业单位参加“2021年春季在汉部属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双选会”,提供885个职位,共收到简历212份,达成意向70人。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吸引了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景创新创业,加大了引才工作力度,助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创新试验区建设。二是市人社局印发2020年度人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面向1300家市级参保单位,采取网络宣传、实地宣传、发放政策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已有46家单位申报2020年度补助,好于2019年度。已拨付2019年补助金额19.9万元,合计完成140.42万元。三是市住建局召开人才住房空置率整改调度会,并实地查看人才住房空置率情况并督促整改,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四是市财政局在2021年预算草案中安排了人才专项资金,按工作进度据实拨付。
4.“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没有清仓见底”方面
(36)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委办公室牵头引领作用,逐步形成两办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督查工作机制。4月19日至22日,组织专项复查组,对13家单位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二是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关于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
通过建立定期调度、监督联动、督查反馈等机制,对全市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印发《关于对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有关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围绕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成效不够明显、巡视“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等问题,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查找问题300余个。各级党组织整改情况将作为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督促整改到位。
(37)关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委整改办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的协作,建立监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同步掌握各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四方联审”机制,对各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销号情况、整改情况报告等进行严格把关,对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4月19日—4月25日,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承担整改任务的52家单位进行第一轮集中督查,有力推进全市各责任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有序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市纪委市监委通过领导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室巡察式监督和派驻机构蹲点监督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全市各整改责任单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效避免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市住建局负责的安泰保障房小区未按时交付整改工作进度较慢问题,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约谈了该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严格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该局加大整改力度,安泰保障房小区700多套迟迟未予交付的保障住房已于4月20日左右全部交到居民手中。
(38)关于“整改问责、个别线索处置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监督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各监督检查室采取巡回式监督、派驻机构采取蹲点监督等方式对各整改责任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进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9家单位未按时报送整改方案问题,督促市委整改办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坚持每周一调度一汇总,及时更新处置情况,对处置时间较长未形成结论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督促办理。
(39)关于“问题整改成效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认领反馈问题,迅速着手整改工作。针对超标准缴存公积金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对有关单位人员逐个进行了清退。同时,自2018年6月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根据市统计部门每年颁布的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年度缴存上下限,并及时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参数“红线”设置,2018年后再无超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出现。
(40)关于“文字整改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市监委建立了定期调度、监督联动、督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对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机动式”调研督办;对县(市、区)负责整改落实的问题,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开展“巡察式”巡回督办;对市直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的问题,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蹲点式”驻点督办,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各整改责任单位真改实改、改到位。
(41)关于“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共江西省委印发〈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大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力度,用好全市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机制,6月24日,召开了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和部署,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省委要求,对照群众期盼,还存在整改工作进度不平衡、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以巡视整改推动发展的效果不够明显等不足,特别是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为契机,保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新局,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升巡视整改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重要性,更加自觉、更为坚定地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的重要指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指导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景德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重要指示,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强的韧劲推进各项整改任务。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提醒和督查考评,强化对中长期整改任务的监督检查,建立重点难点工作提级督办制度,完善督查销号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力,甚至敷衍塞责、企图蒙混过关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责任担当。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更好发挥巡视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四是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整改过程成为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成为推动景德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过程,有力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确保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226297;邮政信箱: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10号楼503室(市委巡视整改办),邮编:333000;电子邮箱:swxszgb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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