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下色瓷处理的历史变迁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景德镇日报
景德镇瓷器之优美,举世闻名。尽管如此,由于全是手工生产,又得靠天吃饭,因而陶瓷生产中的下色瓷不可能杜绝,有时还会严重存在。下色瓷又称次品、脚瓷、炭山、等外瓷等,叫法不同,涵义一样:劣质瓷。

明、清御瓷的生产都在景德镇。既是朝廷御窑,其制作条件肯定非常优越,御瓷之精美也就不足为奇。其实御瓷质量高还有一个秘而不宣的原因,那就是经过多次“优胜劣汰”的结果——把不合格瓷淘汰掉,余下的自然是精品。那淘汰下的瓷器清乾隆前是不允许流入民间的,这样御窑厂的每次生产,都有一个处理剩余瓷器的“政治任务”。

位于杭州的南宋修内司官窑对残次品的处理方式直接简单:砸碎后就地在窑厂的空地挖坑掩埋,这是被后代考古证实了的。明代御器厂的处理方式也大抵如此,和南宋修内司官窑不同的是掩埋位置分为御厂附近和远离御厂两处,前者显然是出窑时对不合格品现场处理所留,后者应是对库存御用瓷器看色筛选所致。

景德镇陶瓷大学陈宁博士在研究唐英的著述中谈及清御窑厂处理不合格瓷的事宜。据乾隆八年二月唐英给皇帝的奏折中言,乾隆七年以前,“将此次色脚货按件酌估价值,造成黄册,于每年大运之时一并呈进,交贮内府。有可以变价者,即在京变价;有可供赏赐者,即留备赏用”。说明当时景德镇御窑厂生产的所有瓷器(自然含下色瓷)都要解运至京,即使是需要变价处理的三色或脚货瓷器,也要在京变售。到了乾隆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皇帝下旨:嗣后脚货不必来京,即在本处变价。此后,所有三色或脚货瓷器均在景德镇变价货卖,这渐渐成为一种制度。也就是说,对御瓷下色瓷的处理经历了三个阶段:就地销毁掩埋;解运到京变卖或作赏品;直接在景德镇估价出售。这么看来,乾隆皇帝也知晓“蚊子大腿也有肉”的道理,也要为“朕的天下”考虑经济效益。

至于民窑次品的处理,虽没有那么多官场“纪律”,却又受帮派规矩约束,那就是统归洲店管理。自清初至民国,景德镇的下色瓷就集中在何家洼黄家洲(亦称王家洲)的小店销售,这些店就叫“洲店”。洲店又分“上洲店”和“下洲店”,上洲店对等外瓷器不做修补直接销售;而下洲店却对“茅糙者磨之,缺损者补之”,有的还予以红花装饰后再行售卖。有些小瓷贩就经常到黄家洲购得零瓷,然后提着篮子叫卖,甚至坐长江轮到九江、上海提篮叫卖,此即“提洲篮”。诗曰:“黄家洲上多茅器,买卖偏多倔强人,比价提篮走洲客,只能销假不销真。”可见“提洲篮”者甚为辛苦。蓝浦《景德镇陶录》还记载了洲店售下色瓷的一种方式:“估堆”。也就是“有剩下零瓷,或稍茅惊色杂者,则另堆集一处,新旧大小不等,觅户估买”,而且“有估堆致富者”,也有购瓷者因经验不足或运气不佳,看不到堆瓷“外佳内寙”之实质,因而吃了亏。可见当时洲店推销下色瓷是花样百出、不遗余力的。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陶瓷进入国有陶瓷时代。其时国家对日用陶瓷制定了质量标准,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国标”。“国标”只有一、二、三、四级,但“十大瓷厂”不约而同地都增加了一个级别:次品,也叫等外。不过次品一般不对外销售,平时由厂长批条低价卖给本厂职工。后来“十大瓷厂”在年底免费发职工用瓷,于是让选瓷工人在四级和次品之间添加了一个级别:“等外头子”。这么一来,瓷厂的瓷器级别就成了“六级制”了。不过“等外头子”的标准很难掌握,基本上是选瓷工人说了算,很容易使企业蒙受损失,所以“等外头子”的实施时间并不长。有一段时间,少数几个瓷厂为了昭示提高瓷器质量的决心,曾一度把次品全部砸碎倒掉并在全市电视新闻播出。无奈决心虽大却无论如何也难以杜绝次品的产生,反而白白地损失了一部分收入,所以折腾了几次也就偃旗息鼓了。

20世纪90年代末,“十大瓷厂”先后停产。为了缴纳养老金,企业只得处理库存瓷器。其中的下色瓷大部分辗转被一些家境困窘且又吃苦耐劳的小瓷贩(其中以抚州人居多)收购,他们把廉价收来的次品瓷稍加打磨修整后运到乡村兜售,有的竟然以此致富。此种状况倒颇有一些古代黄家洲上“提洲篮”的历史重演。

21世纪初,景德镇国有瓷企全部改制,星罗棋布的小作坊应运而生。由于生产的无序性,日用瓷的次品率相对上升,于是在曙光路、樊家井、陶瓷城的售瓷小店以及各菜市场周边土杂店都能买到质次价廉的下色瓷。当然,来此购瓷的基本上是老年人,那些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年轻人,对此绝对是不屑一顾的。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