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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瓷器质量标准的衍变

2022年01月20日 14阅读 来源:景德镇日报
景德镇瓷器以“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蜚声全世界,这主要是得益于景德镇得天独厚的“水土宜陶”优势,同时也与世代瓷工高度重视瓷器质量是分不开的。

从古至今,景德镇陶瓷对产品质量问题一直抓得很紧。旧时圆器作坊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屡次提出仍无改进后,老板会请领头分析研究情况并向大伙提出改进意见,这叫“放排”;如问题还不能解决,老板便会敦促工人自己提出改进措施,这是“吃蒸菜”;如问题依然如故,那老板就会对责任人“砍草鞋”——开除。新中国国企时代对质量更是抓得紧而又紧,厂里有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TQC)和质检科,各班组有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出了质量问题会层层召开质量分析会找原因、定措施,尽快解决问题。对人为造成质量事故的,会追究肇事者的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自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瓷器质量肯定有高有低。于是自古至今都有专人负责成瓷质量检查的工作,这叫“看色”,亦即“选瓷”,这些工人凭着经验和肉眼观察方法,通过看、听、量来判断产品质量和划分瓷器等级。

《陶冶图说》是督陶官唐英于乾隆八年奉旨为20张《陶冶图》编写的文字说明。《陶冶图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景德镇陶瓷生产的20道工序。其中第19道工序“束草装桶”谈到瓷器质量的级别分类:“瓷器出窑,每分类拣选,以别上色、二色、三色、脚货等名次,定价值高下。”这里面的上色、二色、三色分别指瓷器的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而脚货之说,出自《清高宗御制诗集》“瓷有惊、纹、斑、点者,谓之脚货。语虽俗而切贴”,因而脚货即指瓷器中的劣质品。此一方法按当时的规格将瓷器质量分为四级,这也许是陶瓷文献中对瓷器质量鉴别的最早标准。

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以后,欧美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打破了中国闭关自守的局面,洋瓷乘机进入中国,极大地冲击了我国的民窑生产,国内市场洋瓷充斥。在这一大环境下,景德镇瓷器失去了竞争优势,贩卖瓷器的商人对景瓷多方挑剔,通过降低色面来压低价格。如此一来,买卖双方对瓷器质量的要求更加细化了,特别对上色瓷(青瓷)更加挑剔,以至在青瓷之内,又分“提青、头青、二青”等名目,瓷器的品质规格也就日渐繁衍,由原来的四级渐次增加到六级,以至八级不等。

到民国时期,景德镇瓷器品质规格鉴别标准主要以瓷器缺陷大小多少来确定其质量等级。瓷器缺陷多面积大则质量级别低,反之则级别高。景德镇瓷器的毛病主要有:变形、落渣、犯黄、缩釉、射火、欠釉、裂口、毛坝、阴爽、猪毛孔、窑嫩等近百种,看色(选瓷)人员根据缺陷类别的多少、面积的大小及对瓷器内在外观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确定瓷器等级。当时制瓷是全手工操作,又得看天吃饭,瓷器要完全一点小毛病都没有是很难得的。即使是被工人称之为“万里无云”的顶尖瓷器,也不可能毫无瑕疵。当时等级的分类是:青(特等)、正色(一等)、次色(二等)、正脚(三等)、次脚(四等)、口脚(五等)、下脚(六等)、炭山(七等)。这种复杂的分类,满足了各类消费者的需求,也折射了当时人们贫富差距较大、贫困人员更多的社会现实。

新中国成立后,景德镇陶瓷进入国有陶瓷企业时代。那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瓷器质量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标准通告全国执行。当年十大瓷厂的选瓷执行的标准就是“国标”,也是按照瓷器缺陷的多少和面积大小来确定的。国家颁布的《传统瓷器标准》规定瓷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级别。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瓷厂还在四级之外增加了一个等外(次品)级别,不过等外瓷一般不对外销售,只对本厂职工廉价供应。

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消费心理大都是“只求质量好,价格差不多即可”。为了适应市场这一需求,国家制定了新的《日用陶瓷质量标准》,对我国瓷器的外观质量标准分为优等品、一级品、合格品3类。优等品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级品为国内先进水平,合格品为国内一般水平。《日用陶瓷质量标准》明确规定,优等品的外观质量窑要基本达到“五无一小”的要求,即无斑点、无落渣、无色脏、无针孔、无釉面擦伤、变形小。一等品和合格品在允许存在缺陷上比优等品有较大的宽松要求。这套标准使得质量检验更加简明,对瓷器的质量要求更高。这说明,国家要求生产更多的优质产品,不允许不合格品进入市场,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消费需求。

由此看来,景德镇瓷器质量标准的变化,就是当时社会状况特别是人民生活水平的反映。今天国家要求尽可能多的生产优质产品,充分说明了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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