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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2022年01月28日 10阅读 来源:九江日报

本报记者 陈芳

编者按重大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引进内资开局领先、利用外资稳中有进、外贸规模位次前移、社零消费起步提速、“链长制”深入推进……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围绕“当标杆、争地位、创经验、出亮点”的目标定位,全力以赴抓招商、推项目、稳外贸、引外资、促消费,全市商务经济主要指标整体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各项指标实现了“开门红”。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在新的发展格局下,我市如何推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商务九江”专栏,集中展示我市商务工作新局面以及商务经济取得的成效,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记者从6月8日举行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加快,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我市2018年网络零售额62.17亿元,2019年网络零售额80.84亿元,2020年网络零售额116.59亿元,年均增长37%,尤其是2020年更是同比增长44%,总额列全省第三,网络零售额过千万元的电商企业26家,其中过亿元的2家。另一方面,2020年,我市被阿里研究院认定的淘宝镇有8个、淘宝村有6个,被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6家,跨境电商产业园4个,跨境电商出口额超2000万美元企业8家。

作为当今最前沿、最活跃、最具广泛影响力的新兴产业,电子商务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助力九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目前,《实施意见》已印发实施。

锁定目标创造发展新格局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一批电商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涌现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品牌,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并使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支撑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龙头引路、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发展新格局。

具体表现为到2023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5%;全市引进和培育年网络零售额超亿元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1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20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30家以上;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园区6个以上,培育农业电商龙头企业20家。各县(市、区)电商产业园区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电商服务体系覆盖90%以上行政村;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突破100亿元,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平台企业3家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企业200家以上。

抓实重点助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我市以推动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培育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以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为抓手,打造一批标杆型、引领型电子商务示范项目;以电子商务主体培育为依托,不断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市场规模;以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起适合电子商务企业健康成长的生态链和产业链。

在产业融合工程方面,明确要推动电子商务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生产模式,打造具有行业优势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企业积极探索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共建社区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景区电子商务建设,不断促进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和旅游营销的智慧化;普及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形成新型农村电商体系。示范创建工程方面,明确要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电商产业园区示范创建,引领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升级。主体培育工程方面,明确要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打造电商品牌;发展电商新业态推进电商企业回浔;做大跨境电商产业规模。体系建设工程方面,明确要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电子商务产业的服务能力;完善物流配套体系,提高区域辐射能力,推动公共海外仓建设,为九江企业提供更多的境外终端服务;构建电子商务人才支撑体系,整合我市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提高发展电子商务的思想意识和实操能力。

强化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据悉,《实施意见》还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并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完善行业统计和监管体系、促进行业组织发展等方面提出四点保障要求,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落实,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

其中,在政策支持方面,从今年起,我市将连续三年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每年度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5000万元(其中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融合、示范创建、主体培育、体系建设、跨境电商、京东智联云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枢纽项目等;在促进行业组织发展方面,我市将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支持高校协会、园区等社会机构参与电商发展,包括组织行业调研、撰写行业报告、组织博览会或峰会论坛、开展电商培训等活动,同时,支持协会举办及带领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行业展会、峰会论坛,扩大我市电商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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