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报业融媒记者张倩
5月15日,记者从九江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综合整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九江中心城区犬只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提升我市文明程度,九江市发布中心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告。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的城市(集镇)管理区实行重点区域管理。
免费网上申请养犬登记
已养犬居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和新养犬居民在饲养犬只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扫描“九江公安”公众号二维码进行网上申请养犬登记,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本市居住证)及犬只前往居住地社区申请养犬登记;单位申请养犬的,以具体管理责任人名义参照个人申请程序申请养犬登记。
犬只登记、免疫后,由公安机关委托公布的免疫点向养犬人和单位发放犬牌,首发不收费。犬牌实行年审制,养犬人和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内,在犬管系统提交年检申请并到公布的免疫点办理续养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养犬人和单位应当持养犬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到公布的免疫点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补办手续:1、养犬人和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的;2、饲养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3、弃养犬只并交犬只收容场所饲养的;4、饲养犬只死亡的;5、犬牌遗失或损毁的。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犬牌。
携犬外出有规定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为犬只佩戴犬牌;
2、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用2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养犬人可在每天早上7时之前和晚上22时之后携大型犬、烈性犬外出,犬只必须佩戴嘴套;3、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4、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采取怀抱、收紧犬绳贴身携带、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5、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6、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护卫场所的,养犬人应当将其装入犬袋犬笼。
这些区域禁止携带犬只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1、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生产区;2、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3、体育场馆、游乐场、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4、公交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征得司驾人员同意携犬乘坐出租车除外);5、商场、酒店、医院、车站、景点及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6、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7、其他设有禁止携带犬只标示进入的区域。
残疾人携带服务犬以及符合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的,不受上述相关规定的限制。
对不文明养犬可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及时处理。
举报方式一:通过“九江公安”公众号“随手拍”举报;举报方式二:电话举报,公安局110;城市管理局8556101;农业农村局8563165;住建局8136086。
犬只登记操作步骤:关注“九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点击进入“互动服务”模块,在该模块中找到“犬类管理”,点击进入;进入“犬管系统”后,点击“犬只登记”功能,在“犬只列表”页面下点击“添加”,首次点击会跳转注册犬主,按页面提示信息完成注册;注册犬主后再次进入“犬只登记”功能,对犬只的犬名、犬种、属性等信息进行登记并上传犬只照片。登记完成后,选择免疫点对犬只进行疫苗注射,完成疫苗注射后可申领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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