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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水树华的医疗费用问题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九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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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树华从警24年,目前工作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曾被评为全国优秀警察。今年5月,他被检查确诊为原发性肝癌,先后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医疗费用近7万元。“医保只报销了一半,剩余的都是自己支付。”

水树华发现:郑州市公安局在人保财险郑州市分公司为自己购买了职工人身保险。他与保险公司沟通,应该是寻求二次报销。保险公司告知他:因其以前有乙肝住过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故拒绝理赔。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及公安局领导介入,目前双方就理赔一事达成协议,人保财险郑州市分公司受理了水树华的理赔。

商业纠纷靠舆论压力以及行政方式解决,是否是对于法治、契约精神的嘲讽,不在此评论。本件事中,最应该引人关注的是:医疗费用近7万元,“医保只报销了一半,剩余的都是自己支付。”

水树华从警24年,曾被评为全国优秀警察,不太可能是临时工。如果他是有编制的警察、公务员,在制度层面上,应享受高档次的医疗保障待遇。即我们常说的职工医保附加大病保险。现在的事实却是:在他的医疗费用中,“医保只报销了一半”。那么,世间的张树华、李树华们,如果不是公务员,没有职工医保,仅仅享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患同样的病,在相同的医院接受相同方式治疗,能报销多少钱?

我们知道:相比于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不仅报销比例低得多,且用药目录狭窄,即更多的药品、服务必须完全自费。两相综合,总体报销比例会量数级下降。

另有特别现实的影响,即水树华是省城郑州市的警察,而主要因为行政因素影响,河南省最好的医院肯定都在郑州。省内其他地市医院的医疗水平比之著名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那又是量数级差距。省城外的中小城市居民、农民也是人,乃至不得不说是生活得更卑微的人,他们也会得病。如果是大病,将不得不去省城的大医院里治疗。那却被算作异地就医,受制度性惩罚,要进一步降低报销比例。以湖北省荆州市为例,即便正式办理了转诊手续,也要先扣减费用的10%,再将余额纳入报销范围。

我们高度关心严格按制度规定,平民百姓能享有怎样的医疗保障,如何改善、改进我们所享有的医疗保障。

有鉴于此,当类似事件发生,请公布医疗费用清单,作现实的展示,为改革的依据。今次,请公布警察水树华的医疗费用清单:

一,在水树华的医疗费用中,“医保只报销了一半”,显然是因为内含大量的自费药品、服务,这究竟是因为医院乱用药,还是医保目录过于狭窄,以至于好药总不能报销,医生不得不大量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服务?于前者应追责,于后者应以全民健康名义扩大医保目录。

二,无论如何,应将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层级落在实处。并以医保为切入点,尽快实现至少全省统筹。在各项资源因行政压力猬集于一二线城市同时,不得再以异地就医名义降低报销比例。为提振社会信心,应立即废除干部保健制度,与民共忧患。

三,通过比较,明确公告社会,一般市民患同样的病,在相同的医院接受相同方式治疗,现在能报销多少钱?

问题必须清晰,清晰才能面对,面对才有解决的希望。解决的办法不一定完全靠行政体制内部的改革,不一定完全靠增加财政投入。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太低,确实影响了报销比例,导致解决大病费用问题、避免大病致贫基本是一句空话。

反之,每在时间的节点上,总推出些软文,什么某村的张大爷、某镇的王大妈、某县的小赵、某城的儿童阿宝得了重病,医疗费用多少万,结果靠了政策好,虽仅仅享受居民医保也这里报销一点,那里报销一点,最后自己不用花费什么钱。这明显与制度规定、社会现实不符。如果案例是真实的,请公布费用清单,用药合理的话还要作为技术指导性材料;如果案例不是真实的,经过了“艺术加工”,以切合所谓的舆论导向,请不要再做这种自欺欺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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