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大力治理在使党风政风发生新变化的同时,也使一些领导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一方面,党中央严厉惩治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违法乱纪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央对权力运行加强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官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然而,面对官场生态的变化,一些领导干部不是振作精神,积极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反而产生了消极的态度,即“为官不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质上是“庸政”“懒政”“误政”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因改革无遵循而不为。目前就总体而言,中央对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思想文化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顶层设计、改革思路是明确的,各项各类政策相继出台。但对地方和部门而言,仍然处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转换时期,旧体制没有完全废除,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体制、政策、机制上许多领域还处于“真空”“断档”状态,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迷茫,行动没有遵循。还有的同志认为,过去做错了事,有上级领导保护,可以推卸责任。但现在不一样了,建立了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加大了对责任主体的问责力度,谁还敢做那么多事。特别是目前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这么严,谁还敢大刀阔斧地做事情,等等。
因“反腐”而不为。一些领导干部误读反腐倡廉,把反腐倡廉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特别是在巡视组巡视、审计组审计、纪检组办案密集地区,少数干部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该办的事不办,该做的事不做,四处打探消息。还比如,争资立项工作,以前是拼命“跑部进京”“跑厅进省”,千方百计跑资金,全力以赴争项目,但现在以“风声紧了,要求严了”为借口,再也不去跑了,再也不去争了,甚至有些资金、项目即使上级准备给了,这些领导干部也想推掉。
借口守规矩而不为。一些领导干部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规定当成“为官不易”的理由,认为“定规矩就是不让去干事”。“不干事就会不出事”,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过去群众形容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感到机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
认为没有干事空间而不为。前些年,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唯GDP是瞻,片面强调发展,为了体现自己的政绩和能力,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留下了大量的地方债和不良借贷。新的领导上任后,以往更多的则是通过“修改”前任思路、“调整”前任布局、否定前任规划来树立权威、展现能力,而目前更多的则是维持现状,对前任思路和做法少加评论,尽量不去修改,也不去谋划新的发展思路。有的新任领导同志抱怨前任领导把该调整不该调整的干部都调整了,该花的不该花的钱都花了,该用不该用的土地、资源都用了,现在是两手空空,什么都干不了。
因无激励措施而不为。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同志拿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与世界各个国家公务员薪酬制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相比较,认为多数发达国家的公务员薪酬总体水平都居于整个社会各个行业中间靠前的位置,而中国目前公务员公开、法定的薪酬待遇仍然相对偏低。有的欠发达地区干部还与发达地区相比较,也感到不平衡。基层领导职务层次低、非领导职数少,一些同志也心中不满。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借助反对“四风”,取消了领导层和一般干部正常的福利待遇,这样一来,这些同志感到很清苦,感到当公务员没什么意思,干多干少都一样。
因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而不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违反《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跑官要官”之风屡禁不止,“买官卖官”案件和拉票、搞贿选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一些品行不端、政绩不良甚至在老百姓中口碑很差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而一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长期得不到提拔重用。这些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严重干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败坏党的风气,损害党的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极大伤害了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时间一久,这些干部也逐渐不作为了。
因无激情而不为。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地强调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发挥老同志的作用,但是因换届调整、大部制改革、领导职数限制以及干部队伍年轻化等因素,一些地方仍然将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好等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有的地区和部门甚至执行男领导干部53岁、女领导干部50岁退居二线。由于受传统的“官本位”观念的影响,以及有些地区和部门对退居“二线”干部缺乏刚性管理约束机制,致使干部退居“二线”如同提前“下岗”,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思想懈怠,政治上不思进取;有的摆老资格,不服从单位的管理,对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理不睬,影响年轻同志思想和工作。
破解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滋生的“为官不为”的不良风气,不仅事关领导干部个人,更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发展前途。基于前文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分析,笔者提出破解“为官不为”的对策如下: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破解“为官不为”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广大领导干部进行为人民服务意识和行政伦理教育,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的“贫血”、精神上的“缺钙”以及行动上的“乏力”。一方面,我们可以依托领导干部培训班、创新发展论坛等平台,激发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中央的理论精神,强化行政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群众观。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榜样典型的力量,在广大领导干部中多宣传先进个人的事迹,树立正确的导向。
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和强化问责机制。“为官不为”实际上是想做“太平官”的表现。因此,要加大奖惩激励机制。一方面,我们要改革和完善干部的选用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太平官”的滋生渠道。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为官不为”的关系,以法律为依据,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通过明确每个领导干部的权责,让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浮出水面、无处躲藏,从而破解“为官不为”难以被发现的困境。同时,更要强化问责机制,淘汰那些“为官不为”的官员,从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政治生态循环。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总结已有的反腐倡廉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违纪违法的惩处制度,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与此同时,可以将“为官不为”纳入反腐的打击范围。
加强监督,健全监督制度。破解“为官不为”最为有效的措施应当是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度。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理所当然地享有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然而,在实践中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却因配套制度不完善,往往流于形式。因此,破解“为官不为”就必须健全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成为破解“为官不为”现象、甚至是反腐倡廉的生力军。
(作者系市委党校校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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