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五年前接过党的奋斗接力棒时,所做出的庄严政治承诺,明确提出实现人民幸福是发展的目的和归宿,进而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依靠人民,发展的根本价值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执政理念、使命和永葆党的先进性,就在于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那么,如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呢?
充实人民的获得感,让改革成果为人民共享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首次提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所谓“获得感”,是指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指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更稳定工作、更满意收入、更可靠社会保障、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居住条件、更优美环境的期盼。让百姓更多的共享和获得改革成果,也是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市场活力的机会。收入的提高可以进一步促进生产和消费;教育水平的提高可以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更好达成人才强国战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医药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更好满足人们的“获得感”既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途径,也是进一步促进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们要辩证认识充实人民的获得感,满足人民的获得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继续发展的动力。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建设公平正义和谐美好社会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考虑获得利益的数量质量(获得感),也要考量获得利益的公平正义和发展性(幸福感)。作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方式,人民的幸福感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但在社会发展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如何“切分蛋糕”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关键。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要让每个人自觉地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统一起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去追求基于物质基础又超越物质享受的因奋斗和奉献而获得的幸福感。
增强人民安全感,让人民美好生活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但要充实获得感,提升幸福感,还要注意利益获得的持续性、生活质量和环境的安全性,也就是要增强人民生活的安全感。要提高就业质量,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尤其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社会和国家安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注重培育人民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同时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把国家安全作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最重要安全保障。
(作者系市委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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