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于广东省广州市的谭秦东医生公开发文指叱鸿茅药酒为“来自天堂的毒药”,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追捕”。在舆论圈,这是近期的焦点之一。
关于这件事,我始终强调一点:“跨省追捕”谭秦东的并不是鸿茅药酒的经营方,而是警方。如果抓错了,就是警方的直接的错,由警方承担全部责任。在特定层面上,就算抓错了,鸿茅药酒经营方亦无需承担责任。
事件的最新发展是:5月17日,谭秦东发表声明称,在标题用词上考虑不周,对鸿茅药酒经营方表示歉意,后者则回应称,向公安局撤回报案并向法院撤回侵权起诉。
谭秦东为什么要道歉,是真觉得错了,还是迫于威逼或屈服于利诱,非外人所能知。无论迫于威逼或屈服于利诱,上述行为都在谭秦东自由选择的范围内。我们希望他做义士、勇士、烈士,无论这种种希望里包含着什么,都不足以剥夺其自由选择的权利。道德与品德是自省的力量,不是打人的棍子。动辄以义士、勇士、烈士的标准苛求他人,并作为攻击他人的理由,是世间最无耻的行为之一。
谭秦东道歉了,鸿茅药酒经营方撤案了,对具体案件来说,就是告一段落了。但本事件已经升级为公共事件,作为公共事件,疑问甚多而基本没有得到回应,遑论解决了。
人们关注这一事件,更同情谭秦东医生,源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通过对这一事件的质疑,人们寻求答案: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言论自由的边界究竟在哪里?鸿茅药酒的广告数千次公然违规违法,无报道显示有任何人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谭秦东医生就发了那么一个点击量极其有限的网贴,为什么就涉嫌到刑事犯罪了?面对不同个体、主体,法律的天平显然不平衡。即言论自由的具体边界被任意解释,于鸿茅药酒的经营方轻,于谭秦东医生重。这是法律本身的不完善,还是法律被权力绑架了?两相比较,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危害性更大。
执法有一定程序的。纵使言论自由的具体边界显然被任意解释,谭秦东医生被执法机关认定涉嫌刑事犯罪,却毕竟只是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既非杀人放火,也不能说案情多么复杂、多么难以控制,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而要一关3个多月?倘若不是被媒体报道,还不知要关押多久。我们的执法,究竟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先,还是以为折磨而折磨人为先?如果警方以后者为务,执法本身形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森林里的任何一只兔子,大半都可能忍受不了折磨,承认自己是刚刚吃了人的熊,所谓侦查、执法都因此而失去了正当性。
在此名目下,如鸿茅药酒所用材料是否合乎现行法律的规定,当地警方是否违规违法收受鸿茅药酒经营方的好处等等,皆需要回答。
由此延伸,则相关问题次第浮出水面,如果其中之相当部分已超越权力绑架法律的层面,直指法律本身的不完善,将如何应对,如何实现法律本身的完善,以更好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然而,一切之一切都没有。当具体事件震惊天下后,各层级的警方、检方,神秘的“相关部门”,包括各级人大,在事务性地通知当地警方为谭秦东医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外,都闭口不言、龟缩不出。许多人因此认定,“跨省追捕”、批捕谭秦东医生的就是鸿茅药酒经营方,而不是警方。
鸿茅药酒经营方或任何市场主体当然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谭秦东医生或任何人触犯法律当然可以被依法侦查、批捕、定罪、处罚,但前提是法律本身完善;执法、司法的过程中,相关机构、人员恪守法的规定,恪守程序正义。
公共事件仅仅以个人事“盖棺”,却意味着现实社会中没有对公平正义规则的孜孜追求,没有公平正义的典章制度体系的存在,没有真正守护公平正义的机构的存在,社会容忍、鼓励私斗。整体而言,在私斗过程中,玩弄权术者胜,财雄势大者胜,凶狠歹毒者胜。因缘际会,玩弄权术者、财雄势大者、凶狠歹毒者也有受挫于一时的微小可能性,但世界是他们的,终极胜利是他们的。他们纵然受挫,也不过是暂缓对他人的肆意蹂躏罢了。此一刻的暂缓中,正公然为下一波的嚣张蛮横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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