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1-311号序号店面位置结构面积年租金(元)(m2﹚11号店面(现经营门窗)婺源城区二环路紫阳派出所旁边框架52.8929000.0022号店面(现为婺源县保安公司办公用)婺源城区二环路紫阳派出所旁边框架一楼124.4159000.00二楼124.41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0月12日15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具体内容:
二、重要事项:1、竞买人需交纳竞保证金1万元,并办理好报名手续,取得竞拍资格方可参加竞拍。
2、本次租赁房产租期三年,按年支付租金,次年起提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
3、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中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中和评字[2021]第012号,不包含室内物件及其它。租赁权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成交。
4、租赁房产原租赁关系已到期,同等拍卖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装修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水、电表的安装;在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施工,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
6、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7、若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承租方结清租金及经营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后自行搬离,不得要求招租方支付任何费用的经济补偿。
8、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得损坏或拆除不可移动的资产,可移动的资产自行负责在约定时间内搬离完毕,否则无偿归属招租方。
9、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拍卖公司出具成交证明及产权交割单,并按要求完成全部转付成交价款后即完成全部代理拍卖任务,不承担租赁权交付及后续手续的担保责任。
11、暂无产证。
三、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本次拍卖会有关资料,资料费500元(不退)。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670号9幢1-13号
联系电话:0793-8177799座机13607034333郑
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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