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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枧底镇煤矸石一批转让(拍卖)公告

2022年01月20日 10阅读 来源:上饶日报

饶产办ggz2021-363号

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物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15时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转让(拍卖)位于广丰区枧底镇煤矸石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枧底镇洋基、济坞、杉树、毛窝等七个堆放点煤矸石一批,数量约666843.75吨,发热量参考值约173大卡,整体拍卖,起拍价10.38元/吨。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时止。

三、拍卖方式:一家报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要提示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按标的红线范围内(详见评估报告)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红线范围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款项。

4、拍卖成交后,标的数量以实际计量为准。买受人必须对各堆放点地面上一切附着物清转运完毕,并按拍卖成交价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清转运标的时装载上车的工作由买受方负责,转让方、受让方各承担50%的装载费用。其他清转运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枧底镇政府和广丰区市政公司予以监管。

6、拍卖成交后,所有出入矿区的运输道路由买受人自行修建与维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与当地村民的纠纷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方可帮助协调

7、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后18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清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纳20万元履约保证金,最终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9、拍卖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标的部分交付且无法全部交付的,由转让方及时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剩余价款(不计息)。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转让方、拍卖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及法律责任)。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时前凭相关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交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佣金及产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详情咨询:13907938256(艾先生)13907936277(陈先生)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83008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查询网址:www.srcq.comwww.jxwhpm.com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物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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