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小凤)7月1日起,雁江区全面启动了与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11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不仅身在以上11个省市的雁江居民可以在当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些省市在雁江工作、生活的居民也可在雁江直接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居民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受理对象
记者从雁江公安分局户籍科了解到,目前雁江区已经设置了一个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只要是在雁江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都可以到各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证、丢失补领业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所以暂不受理;
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系统无照片、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等难以确认身份情况也不予受理;
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能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另外还需要注意,目前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暂时不支持四川省内各市州间异地办理,也不支持资阳市境内各区、市、县间异地办理。
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在省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在省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了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在我省就业的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在我省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我省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了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受理时需采集投递信息。
缴纳工本费: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此外,属于换领证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居民身份证10年期满换证工作已提前展开
记者从雁江公安分局获悉,为方便群众换证,缓解换证压力,从7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凡是有效期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前的10年期证件,群众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时间换证,换领证件工本费按20元收取。
此外,为了便于用证单位快速、准确核查居民身份证,确保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同时方便有异地办证需求的群众,能及时快速通过指纹检验确认本人身份,公安机关提倡把非指纹身份证更换为指纹身份证,工本费依旧按照20元收取。
户籍科工作民警表示,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雁江区分局已经处理了6件办证业务,但前来办证的群众都普遍存在未做实有人口登记的问题,造成材料不齐全,要来回好几趟,建议一定要记得提前到实际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如果搞不清楚还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办证的群众也可致电雁江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电话(028-2692581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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