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局长安维宁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转型,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市各级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61.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1%,同口径增长10.82%,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45.92亿元,增长8.43%;非税收入15.85亿元,增长20.9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7%,增长9.91%。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全市各级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13.57亿元,增长13.2%,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4亿元,增长7.23%。支出结构持续改善,全市财政民生性支出145.2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74.43亿元,增长14.37%。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62.93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等支出259.65亿元,全市结存资金3.28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4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8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4.3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省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42.35亿元后,市级结存资金1.99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97亿元。2015年全市和市级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46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工程清欠1988万元、四川省再担保公司资阳首期出资资金1000万元、市公安局资阳市监管中心迁建经费400万元、雁江区网格化管理经费300万元、反恐装备购置经费200万元、雁江区公安分局“小天网”项目建设经费100万元、其他零星追加6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5.58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53.4亿元),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5.6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75.21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60.38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加上调出资金7.85亿元后,支出总量为83.0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市结转资金2.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7.36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6.58亿元),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7.7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3.55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12.76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加上调出资金2.05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5.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市级结转资金2.1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318.1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5.8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94.3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9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318.18万元,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135.66万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支出65.75万元;支持科技进步支出6.6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15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23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9.9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7.6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43.7亿元,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保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农合保险支出。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市结存资金33.99亿元(含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上情况均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该项目预决算由省级财政统一编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0.2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7.2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8.78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市级结存资金18.47亿元。
以上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5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的冲刺之年。全市各级按照市三届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紧扣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迎难而上组织收入,直面困难深化改革,压缩一般保障民生,广筹资金促进发展,各项财政工作有序开展,财政保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严格预算执行强管理,增收节支保障重点。面对异常突出收支矛盾,始终准确把握依法征收与维护、促进企业正常发展壮大的关系,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难题,一方面坚决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上做“文章”,着力细查零散税收、一次性税收,深挖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潜力,加强外来企业一次性税收、总部不在资阳企业税收的征管;同时,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全市收入总量圆满完成年初预算,增幅居全省第8位。坚持统筹调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保障中央、省、市各项重点资金支出,全市支出增幅居全省第6位。坚持有保有压,足额兑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政策等个人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它一般性支出,市级“三公”经费比2014年下降9.2%。
(二)坚持民生民本,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民生投入稳定增长要求,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九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10件民生实事”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有力推进,实现财政性支出70.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15.9%。坚持教育优先,全市教育投入39.9亿元,同比增长15.7%,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先解决中小学大班额实施方案。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32.1亿元,同比增长27.6%,全面实行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积极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2.9亿元,同比增长13.4%,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免费开放,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建设,群众性社会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统筹发展医疗服务事业,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30.7亿元,同比增长18.1%,城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加强,名医名院建设加快。
(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抢抓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时机,主动对接争取支持。全市到位上级转移支付141.2亿元,同比增长8.8%。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构建“借、管、用、还”良性机制,到位债券资金82.3亿元,并综合采取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等多种方式融资,采取债券置换、统筹安排等方式,偿还政府性债务111.9亿元,有效优化债务结构,年节约利息支出超过3亿元。整合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安排九曲河综合整治、四川现代、毗河供水、安置房等工程款及相关项目债务本息等重点支出22.1亿元,拨付交通项目建设资金3.3亿元,较好保障各类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四)落实稳增长财政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省规定,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等特定对象和产业类税收优惠及“营改增”等政策,取消和停征收费2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收费28项,全市政策性减税减费1.8亿元。认真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先后出台工业、要素保障、开放合作等5个方面23条政策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系列措施,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全市财政投入农林水事业支出33.9亿元,引导受益群众和社会投入资金7.9亿元。推动工业提质发展,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3.9亿元,并出资6000万元参与组建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新增3000万元充实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资本,建立2.35亿元工业企业应急转贷金,累计帮助企业转贷10.7亿元。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全市投入服务业发展资金4350万元,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等先导型服务业实现加快发展。
(五)深化财税改革,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制定《资阳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台帐式管理抓落实,年度改革目标全面完成。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四本预算全部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预算管理顺利启动。强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编制并公布指导性目录,市本级7个项目试点扎实实施。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市识别包装储备PPP项目40个,总投资649.8亿元。认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全市盘活存量资金16.4亿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节约资金0.80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6%。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市完成58个项目、17.44亿元支出绩效考评。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审减投资14.4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4.6%。
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改革创新、务实奋进的结果。同时,深入客观分析,我市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骨干税源培植不足,近期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额度较大,资金调度困难;改革进入攻坚期,涉及利益调整的举措落实难度大;财经纪律需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管需进一步加强。针对问题和矛盾,全市各级将进一步深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预算草案
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三期叠加”背景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2016年财政收入增长任务艰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以及市委确定的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全市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7.32亿元,同口径增长9%;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等100.51亿元;扣除上缴省支出0.29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67.5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7.54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5.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65.8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82.7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082.71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额为49.6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为45.1亿元,当年结余4.58亿元,滚存结余38.57亿元。
全市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收支政策完成的代编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29000万元,同口径增长9%;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并扣除补助县(市、区)支出后,收入预算总额为189463万元,加上省提前通知转移支付983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930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547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50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547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融资还本付息、征地补偿、失地农民社保支出、城市基础设施等。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4.1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04.1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额为19.36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总额为18.21亿元,当年结余1.15亿元,滚存结余19.62亿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1.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11238万元,增长37.7%。主要安排用于资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补助雁江区教师绩效工资、学前教育、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配套资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市级教育单位基本支出等。
2.卫生计生方面:安排资金15922万元,增长22.8%。主要安排用于市级卫生医疗单位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市级配套经费、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补助、支持市级公立医院发展、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事业费、食品药品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等。
3.文化体育传媒方面:安排资金4035万元,增长13.1%。主要安排用于文化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套、农村文化建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广播电视台经费、日报社经费、体育事业发展和市级文化体育传媒单位基本支出等。
4.社会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0483万元,同口径增长15.8%。主要安排用于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城乡低保配套,城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经费,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敬老院建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其他民政福利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民政部门基本支出等。
5.农业生产方面:安排资金1027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扶贫解困、中央和省级农业发展项目政策性配套、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村综合开发、农业融资平台充实资本金和市级农口部门基本支出等。
6.城乡社区事务方面:安排资金2005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完善、改造提升、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园林绿化管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公共照明、城市规划等支出。
7.住房保障方面:安排资金874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供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常运转支出等。
8.工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6068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和充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等。
9.商贸服务方面:安排资金2845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业重点项目贷款贴息和旅游产业发展等支出。
10.交通运输方面:安排资金601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业发展、国省干线大中修改造市级补助和市级交通部门基本支出等方面。
11.债务付息方面:安排资金1201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6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和其他政府债务利息。
12.公共服务方面(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公共安全支出):安排资金5726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13.市级预备费:安排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及其它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以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市级部门2016年综合预算,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四、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扣省委、省政府“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战略决策、市人大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结构优化,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为打造全省经济强市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一)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压一般保重点。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方案,落实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及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增强财政运行透明度。加强收入组织,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原则,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实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实现非税收入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加强支出管理,坚持“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民生、四促发展”确定财政支出序列,合理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出国费等一般性支出、核减公务用车经费、严格按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控制“人头”经费,增强保民生、促发展资金保障能力。
(二)强化民生保障,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入落实社会事业发展系列方案和行动计划,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健全民生事项投入机制,确保财政性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8%左右,确保省级、市级民生工程、民生大事、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加强财政支农,落实将农业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办法,促进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执行财政扶贫政策体系,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切实保障10个专项方案实施资金,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逐步增强大气、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支持退耕还林和天保工作,强化雾霾治理。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保障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大班额”解决方案、教育信息化建设两年攻坚行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顺利实施,推进“资阳人”博物馆和基层文化阵地、全民健身中心等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三)强化骨干财源培育,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促进稳增长、推进“大从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多渠道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深度对接国家和省深化改革各项政策,力争到位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资金增长10%;探索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积极推动财政金融互动,做大工业企业应急转贷金,增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提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突出特色骨干产业,针对薄弱环节,采取专项支持等方式,推进工业“五大攻坚”、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行动”、现代农业“五大抓手”、城市建设“五大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生态环境等重点项目实施,培植骨干税源,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四)强化财政改革监管,提升支出绩效。按照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总体要求,着力促进发展动力转换实施财政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各项改革部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五险合一”统一征收和城乡医保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比重。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分行业分产业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实行总量包干、切块核定、行业统筹、按具体实施项目审定支出方式安排行业发展资金,变事前补助为事后补助。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严格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支持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按照“去库存”要求,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改革,合理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时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确保公务交通补助保障与差旅费保障有效衔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监管,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和改进债务管理。切实把防范和化解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健全并严格落实“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坚决将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批准限额内。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支持平台公司转型为一般国有企业和公益性事业领域运作的国有企业。坚持动态监管,建立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确定规模,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处置资产、存量债务置换等方式,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依法处置政府或有债务。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专注发展克难攻坚,为建设“三区一都市”、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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