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重农固本的不变初心,也为我们基层指明了破解“三农”问题的实践路径。
近年来,大英县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产联式合作社”建设为抓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条件得到新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全县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30个,发展“产联式合作社”83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人居环境有差距,一些乡村规划布局无序散乱,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乡村治理有差距,一些乡村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一些村干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产业发展有差距,一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慢,服务体系不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缺资金、技术及专门人才。通过近段时间的深入学习、走访调研,我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把握好三个方面重点。
一是必须坚持整体谋划。乡村振兴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振兴,又包括治理体系创新和生态文明进步,是一个全面振兴的综合概念,必须坚持系统性思维、体系化推进。
一要强化顶层设计。县级层面应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办,明确县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要抓紧编制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从思路、目标、机制、考核体系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完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等各个层面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要强化规划引领。深入分析各镇村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统筹制定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科学布局产业功能区,因地制宜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和示范片区。
三要强化落地落实。各镇村要按照总体规划制定乡村振兴“一村一策”,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并落小落细至产业、平台、工程,以项目化形式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必须坚持群众主体。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受益者。要紧扣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保障群众权益。
一要健全群众参与机制。特别是在制定村庄规划时,要顺应村情民意,广泛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强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认同感。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村民理事会,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提升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
二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以“村村入园、户户入社”为目标,全面推进“产联式合作社”建设,深化资本联投、生产联营、经营联动、效益联赢、风险联控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是必须坚持创新突破。推进乡村振兴不能沿袭传统老路,要敢于走新路,充分释放农业农村发展动能。
一要从平台环境上突破。坚持以构建县镇村三级立体乡村科技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建立运行县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镇乡推广农事服务超市、农机合作社建设,积极搭建农产品加工、贸易、物流平台,有效组织农户与市场进行对接,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提升农业经营现代化水平。
二要从人才培养上突破。坚持把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大力实施人才强村工程,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制定激励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乡贤名流等回乡创业。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强化先进理念和新技术培育,建强“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服务人才、三农工作干部”三支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三要从投入保障上突破。推进乡村振兴,当前不宜搞遍地开花、蜻蜓点水式扶持,否则资金分散,出不了效果。要加大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力度,用好用活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和撬动更多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要创新财政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建立鼓励群众出资投劳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实物补助,有效激励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四要从发展模式上突破。实施乡村振兴,政府不能大包办,只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群众主体原则,走市场化道路,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要在全面推行“产联式合作社”基础上,积极探索众筹共享模式,集聚更多的信息、渠道、人脉、营销等无形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共享农庄、共享果园、共享菜园、共享民宿等,真正让“采菊东篱下”“把酒话桑麻”的乡村新生活成为所有市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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