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一帆
家里有一面书墙,朋友初次到访,免不了都会赞叹恭维一番。这当然也能满足一下虚荣心,不过自己也知道,有了现代印刷术,所谓的“汗牛充栋”也不过是一件寻常的事情。
买本书百十元钱,无非一包烟、一瓶酒的价钱。但看完的书,放回书架,总归比抽完一包烟、喝完一瓶酒,将空烟盒、空酒瓶放回博物架,要好。所以隔三差五地从书店带回几本书,或网上下单收上几个包裹,经年累月,书斋变“书灾”也就理所应当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读书的,还真说不上。即使是现在,与电影、音乐、电玩、旅游相比,究竟更喜欢什么,也觉得难以取舍。只是记忆中,从小手边就不缺书。
小学的时候,我住在单身楼的单间里,房间里就一床一箱。床是用来睡觉的,箱子则当书桌写作业。玄机在箱子里,里面满满的全是父亲买的书。
那个年纪,到院外的溪流中逮螃蟹,在原料场的麦草堆里寻菜花蛇都是乐趣,但到了晚上,一个人待在房间的时候,悄悄地打开箱子,取一本书偷偷地读,也是少年的乐趣。有的书是读不了的,但《说岳全传》里岳飞、牛皋、杨再兴,平江不肖生笔下的大刀王五、霍元甲却总能让我废寝忘食。
慢慢地,小小的箱子,不再能满足读书的渴望。这时,我又在母亲工厂的旁边找到了“天堂”——一家书店。那时的书店有高高的柜台,因为常去,我得到售货员王阿姨的特许,可以到书柜里面看书。好几个假期,我都在那里看书,有时王阿姨也会拿来进货书单,让我帮她选书。那时都看了什么书现在是记不得了,但却记下了一串的书名,后来每当看到一本书单上的书,我都有一种“久仰大名”的亲切感。
读初中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电台的荐书节目在介绍一位“老朋友”,于是就给父亲说:“我们去书店,给我买本《雾都孤儿》吧。”父亲说好。结果《雾都孤儿》没有货,就买了本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斯》,第一次知道了布鲁提亚,知道了色雷斯,知道了苏拉、克拉苏……更震惊于:“小说还能这么写?”
从此又读了狄更斯、雨果、大仲马、勃朗特三姐妹、简·奥斯汀、海明威……家里没有特别的鼓励,也没反对。隔上几周需要买书了,说一声,父母就给买。偶尔看书快了,也偷偷用春游、秋游买零食的钱买,用没有上交的压岁钱买。这种感觉就和口渴了买水喝一样自然。
年纪渐长,读书的范围自然会大一些。读的书也不限于文史哲的范畴,感兴趣的专业类书籍也会去涉猎。
当然不可能天天泡在“书籍的海洋”,但将书放在能拿着的地方,想看的时候就能看上几页,这是我的习惯——家里的书,不仅在书架上,也在床头、在沙发、在车上,甚至在厕所里。如果要长期在外,就随身带上一个KINDLE。
没有刻意去思考读书有什么用,也不会刻意避讳去读有用之书,总之,就让读书这件事自然的发生吧。周末与妻子去看电影《一出好戏》,电影讲了一群人被困在岛上的故事。出了电影院,妻子问:“有一本书讲一群人被困在洞穴里,出来面临审判。我们有吗?”“有啊,《洞穴奇案》。”“你帮我找出来一下。”“哦,其实讲人性,平克的《白板》可以读一读。”
在我看来,读书只是自知无知,如同喝水只是自觉口渴。读书多,与读什么书都不是什么自傲的资本,只是个人精神的需要。
女儿出生了。和所有的父母一样,我们也想把所有的快乐都给她,给她买好看的衣服、有趣的玩具、新奇的电子产品,但我和妻子也在我们的书柜边,给她也做了一个她的书柜,在她的房间里,也钉了书架;我们也早早给她买了一堆的童书,有适合她年龄的,也有很多是她这个年龄还看不懂的。而除了去游乐场,去旅游,我们还会常常带她去书店逛逛。
在女儿这样的年龄,当然会想看动画片,缠着玩手机。但就如她口渴喝水一样,当她感到无聊的时候,她能想到书;当她想看书的时候,书总在她的手边,我想也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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