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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2年01月21日 13阅读 来源:遂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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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11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具体问题,区住建局党组全面认领。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通过扎实整改,所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及巡察工作有关规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夯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增强政治自觉,夯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头推进、责任股室全力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二)精心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将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7条,做到逐级明确、逐人明责。

(三)突出统筹推进,提升整改效果。坚持把反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把整改与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两手抓、两不误,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全面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从严从实,全面推进各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严格按议事规则执行,明确专人分开记录。二是严格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的议事范围,明确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细化具体化“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要求组织学习,长期坚持。

2.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且有弄虚作假应对检查”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召开流程,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党组会议后待参加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审签完毕后印发党组会议纪要,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真实性、权威性。二是已对前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调整,对新到岗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对群众疾苦关心不够”的整改情况:

老旧安置小区升级改造已列入区政府2018年重点民生工程,主要解决老旧安置小区无停车场、绿化率低、道路破损、排水管网堵漏损坏等问题。目前,已启动苹果湾、陶家湾、向家坝等8个老旧安置小区的改造,已完成陶家湾、向家坝等3个小区的管网改造,小区提升正在实施。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党的思想建设虚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2018年开始,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和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二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向党员讲授一次党课。三是每名党员每年至少一次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党建工作制度》,使党支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注重培养和吸收住建系统优秀干部加入党的队伍,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工作日程,在干部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推荐优秀党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三是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主动了解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7.关于“局纪检组监督执纪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和“三转”要求,2018年以来,通过抓早抓小谈话等方式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2人进行提醒谈话,3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财务、招标等重点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洁从政及履职尽职等方面开展专题教育4场。二是由局办公室每月对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公示,职工下乡、出差、开会必须报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去向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把干部出勤、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8.关于“存在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失控”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横山、会龙等乡镇不符合享受补助政策的资金33.8万元已追回,对不完善的资料已进行了完善资料;目前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打卡到户,不再经过乡镇财政所。二是建立补助资金到位回访制度,加强监督督查,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2)工程建设资金账务混乱,管理不到位。

一是2018年2月10日,已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建筑资金账务进行了规范化清理。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对新担任财务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以后不再犯同类错误。三是组织财政局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方履约担保金,导致不能有效约束施工方相应的履约责任”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督促福安公司完成清查,对安居区磨溪脱硫厂安置房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进行了约谈。二是2017年11月以后新实施的项目合同备案时,项目业主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履约担保金回执单。目前,已收到福安公司保证金回执单42份,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

9.关于“项目招标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把关不严,投标资料涉嫌造假”的整改情况:

一是取消投标资料造假的7个项目共10家施工单位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197.2万元,对其进行行政罚款93486元。二是对招标负责人效能告诫三个月。三是凡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执行网上评标和资格后审制度,严格落实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评委承诺制和回避制等,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2)关于“应当招标的未招标”整改情况:

一是对8个采用BT融资模式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类的应当招标的未招标资料进行了完善。二是印发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福安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要求执行,确保以后不再有同类事件发生。

10.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程序混乱,存在先施工后财评、甚至工程完工后才签订监理合同”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代表对工程的建设现场和质量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遂内高速连接线辅道景观工程等4个不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项目施工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在2018年3月28日前补充完善环评、水保等程序资料17份,并责令项目负责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二是对3家迟签、缓签监理合同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会同区城管分局和福安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约谈项目实施公司,对项目的质量、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后期管护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要求;2018年1月31日到现场再次对苗木进行清点,2018年2月7日完成死亡苗木的更换;2018年2月5日项目实施公司向福安公司提交结算资料。

(2)针对“对设计变更较大的工程未按程序报批”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项目实施的设计单位和地勘单位,禁止其3年内参与安居区工程招标,并对设计单位处罚金10万元,对地勘单位处罚金2万元。二是要求福安公司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管理中,严格按照推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确保严格执行变更程序。

(3)关于“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工期延期较长;未按合同规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的整改情况:

一是福安公司于2018年3月5日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对2名公司现场代表进行了告诫处理。二是2018年4月6日,我局组织“回头查”,涉及问题的2个工程施工方已将验收资料上报,正在组织验收。

11.“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财经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财务票据不规范,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财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当时的负责票据审核同志进行岗位调离。二是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涉及全部项目的票据进行专项检查,该完善票据的,要求经办人完善票据;该补签字的,要求审核人和审批人补签字。目前,不规范的票据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有机关费用在下属公司报销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接福安公司,对涉及在下属公司报销的3800元经费已收回,对票据账目进行了清理,该由福安公司承担的由福安公司承担,该由住建局负责的由住建局负责。二是对计财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分管领导向区纪委写出书面说明。

(3)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出现不按规定程序采购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项自主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项目进行了资料完善和到区财政局采监股备案。二是对当事人进行了工作岗位调整,对新到岗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邀请区财政局专业人员对我局负责政府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

12.针对“违规接待”“虚开发票入账,套取资金,冲账处理平常接待酒水及非正常接待费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的3314元已收回并上交区财政专户;对分管计财的副局长、具体经办人进行了约谈,确保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以后工作中将严格实行公务接待“五单”制度,接待需请客人提供接待公函,需如实填写接待清单,需附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接待餐饮菜单,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二是对以虚开办公用品、资料、广告费1.801万元到局属事业单位(房管所)“冲账处理平常接待酒水及非正常接待费用”的当事人,按照违纪行为由局纪检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对涉及账目进行了整改,该由局机关报销的由局机关负责,该由下属事业单位报销的,由下属事业单位报销。

13.针对“乱发钱物”的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现金2360元并上交区财政专户。二是对工作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了岗位调离,并责令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三是在全系统内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下不为例。

14.针对“官僚主义严重,班子成员未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考勤打卡制度只针对职工执行,局班子成员极少考勤打卡;福安公司从住建局分离后,不能正确处理和福安公司的职能职责关系,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系统上下班统一实行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办公室每月对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区分管领导已组织召开协调会,再次重申和明确了我局和福安公司的职能职责。目前,我局和福安公司已做到职能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15.关于“不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廉租房回收后未能及时安置,一方面造成廉租房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造成被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的人员强行占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10月底已收回用于过渡安置的公租房130套,并于2017年11月22日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全部分配到符合条件的群众手中。二是于2017年12月初组织街道、社区对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涉及在建住房和既有住房的信访件处理分不清”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近期住房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二是党组会再次进行了明确划分:质监站牵头负责处理在建工程的质量投诉和因工程质量引起的既有住宅(已完善建设手续的住宅)信访投诉;房管所牵头负责处理因装修等人为破坏后引起的信访投诉;同时,质监、房管、执法等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积极处理各类信访案件。

(3)关于“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未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在近期文明城市创建之际,经纬水岸、中央商城、翡翠绿洲等楼盘的物管突然撤离,导致垃圾堆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已选聘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小区管理已恢复正常。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四川东辉物业进行约谈,小区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指导街道按照星级服务标准对物管企业进行评分管理,将评分结果作为物业费用收取依据。

(4)关于“用于安置书院沟一、二社旧城改造拆迁户的5号地块安置房建设,施工启动不久就停工,引起群众上访”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安居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已妥善解决旧城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过渡安置费、附着物补偿、安置房选择等遗留问题。二是加快安置房建设。8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列入2018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清表和打围工作,6月29日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开标,中标单位确定后及时组织施工,确保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尽快竣工交付使用,群众早日入住新房。

三、持续深化整改,加速推进住建事业追赶超越

区住建局党组将始终以“严”的精神、“实”的措施和“硬”的作风,持续发力整改、巩固提升见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建成美丽繁荣幸福安居新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扎紧制度笼子,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强住建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三)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坚持“三个战略”定位,落实“六大工程提升”,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转化运用,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全区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发展上来,为实现“三个安居”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25-8663289

通信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行政小区274号(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29012;电子邮箱:361426674@qq.com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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