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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攀枝花市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的公告

2022年01月29日 10阅读 来源:攀枝花日报

为提升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力推动全市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攀枝花市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现将大赛公告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大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三、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参赛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5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一)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二)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三)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四)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项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五)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包括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广告、动漫、图片等内容。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

2.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3.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4.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作品内容要求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2.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鼓励采用随警做战、纪实拍摄的制作方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不受此限制)。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5.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1日,由主办单位委托影视摄影专家、禁毒专业人员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从与禁毒工作结合度、艺术性、感染力和展播覆盖面、宣传效应等角度对进入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定。

1.主办单位通过市级媒体下发关于举办首届攀枝花市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公告,向全社会发布大赛消息。

2.主办单位组织专班开展全市参加大赛海选作品的收集整理和初步筛选工作。

3.大赛评审委员会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在全市大赛中的获奖作品将上报参加全省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

4、参赛作品报送方式:

QQ邮箱:1183932900@qq.com

(报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直接报送地址:攀枝花市公安局508办公室

联系人:黄显军陈安武

联系电话:332327518011006512

六、奖项设置

1.微视频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对获奖作品将予以奖励。

2.摄影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作品将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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