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以预防为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现就2017年攀枝花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隐患整治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完成整治,并于每月25日前向督办单位报送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二、各隐患整治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督促各隐患整治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及时限完成整治任务,并于每月26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三、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整治进展情况开展巡查。对因隐患整治不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举报电话:12350。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综合科)联系电话:5103730,邮箱:11968142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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