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江潇
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02.12亿元,增长8.5%,增速居全省第7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总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已成为支撑和推动攀枝花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用好的思路、好的办法、好的举措,全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为“四个加快建设”“四区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大支撑。
“《通知》是攀枝花近年来针对民营经济发放的最有分量的惠企红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非公有制经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条措施”对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之下的民营企业来说,可谓雪中送炭。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0条”,通过优环境、扶创新、拓市场、强保障、助融资、引人才、降成本、促转型等措施,在推动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扶持发展总部经济等方面均有不少创新和亮点。同时,非常注重实操性,对民营企业人士担心的问题,分门别类提供对应的责任单位,便于企业“按图索骥”。
在规模总量、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面对企业成本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帮助企业化解各种困难和风险,提振发展信心,全市民营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已占据全市国民经济近半壁江山,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2016年11月30日,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送审稿)》。
“十条措施”在全面掌握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吃透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专题会商,不断修改完善,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推进社会创业”、“推动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水平”、“扶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企业上档升级”、“加快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支持政策,扶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在规模总量、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扶创新、拓市场、促转型等方面支持力度空前
“十条措施”第二条“推动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中,进一步细化对获得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内成功实施转化的奖励政策。
第七条“扶持发展总部经济”中,对新迁入并在攀枝花市注册的大中型总部企业,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按当年对市财政收入贡献的50%给予奖励。新迁入总部企业在主城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都将给予资金补助。
新常态需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鼓励企业上档升级。“十条措施”第八条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增设了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加快实施“个转企工程”中,对在攀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凡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一级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晋升为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同时,第九条“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中,对新建企业竣工投产且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现有企业当年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补助50万元;对企业管理信息化、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军民融合、康养产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及应用等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此外,我市将帮助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民营企业参加由市政府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博览会发生的展览展示费和开展产品推介与路演,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全额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民营企业提供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其加入各种行业协(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各类非必须培训和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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